广东宏大(002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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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24-12-12 12:2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拟现金购买雪峰科技225,055,465股股份,占比21.00%[1] - 2024年9月子公司1.53亿收购青岛盛世普天科技51%股权[3] - 2024年8月子公司取得江苏红光化工46%股权[3] - 2024年4月子公司收购宜兴市阳生化工60%股权[3] - 2024年3月子公司收购新疆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51%股权[3]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11月出售金宏智能无人系统(广东)51%股权给控股子公司[1] 其他说明 -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无其他需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6]
广东宏大: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1-7月备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024-12-12 12:29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4年1-7月备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4]24006610019号 目 录 | 审计报告……………………………………………… | 1-6 | | --- | --- | |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备考合并利润表……………………………………… | 3 | | 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 | 4 | | 备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5-7 | | 备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8-9 | | 备考母公司利润表…………………………………… | 10 | | 备考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1 | | 备考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2-14 | |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15-229 | 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4]24006610019 号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按照 后附的备考财务报 ...
广东宏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说明
2024-12-12 12:29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的说明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上 市公司"、"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农牧投")购买其所持有的新疆雪峰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标的公司") 225,055,465 股股份,占雪峰科技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1.00%。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雪峰科技 225,055,465 股股份,占雪峰科 技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1.00%,雪峰科技将成为广东宏大的控股子公 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市公司就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 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就上述规定中的有关要求落实如 下: ...
广东宏大: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2 12:2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农牧投持有的雪峰科技21%股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3] - 交易标的为225,055,465股股份[14] - 交易单价9.80元/股,价格合计2,205,543,557元[16] 决策流程 - 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5] - 交易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2] - 多份报告用于本次交易信息披露[50] - 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5][58] - 决定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2]
广东宏大: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4-12-12 12:2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新疆雪峰科技21%股份[1] - 2024年7月3日披露重大资产购买预案[1] 数据表现 - 预案披露前20个交易日公司收盘价从21.12元/股降至20.46元/股,跌幅-3.13%[1] - 剔除大盘和同行业板块因素,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20%,无异常波动[1]
广东宏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2024-12-12 12:2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股份[1] -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和股权结构变动[1] - 交易前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1] - 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1] 其他信息 - 说明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3]
广东宏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2024-12-12 12:2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广东宏大拟现金购买新疆雪峰科技21%股份[1] 交易安排 - 聘请中信证券等多家机构为交易相关顾问及审计等机构[1] - 本次交易聘请中介机构合法合规,无其他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1][2][3] 信息发布 - 说明由广东宏大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1日发布[5]
广东宏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4-12-12 12:2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广东宏大拟现金购买新疆农牧投持有的雪峰科技21%股份[1] - 2024年10月30日交易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受理[3] 业绩总结 - 2024年7月31日交易前资产总计1669069.51万元,交易后2579326.28万元[13] - 2024年7月31日交易前负债合计875708.71万元,交易后1327864.63万元[13] - 2024年1 - 7月交易前营业收入666871.05万元,交易后1007636.59万元[13] - 2024年1 - 7月交易前净利润69499.56万元,交易后123124.70万元[13] - 2024年1 - 7月交易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626.91万元,交易后64039.31万元[13] - 2024年交易前基本每股收益0.71元,交易后0.84元[14] - 2024年交易前资产负债率52.47%,交易后51.48%[14] 未来展望 - 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营收、净利润及每股收益将增加,综合竞争力增强[14] 其他新策略 - 交易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手持有的标的公司21%的股权[16] - 交易前后公司在多方面与实控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相关规定[16] - 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17][19][20] - 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不存在收购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21]
广东宏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情况说明
2024-12-12 12:2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雪峰科技21%股份[1] - 交易完成后雪峰科技将成公司控股子公司[3] 交易情况 - 本次交易拟购资产不涉及有关报批事项[1] - 资产出售方在董事会前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2] - 交易对方承诺交割前标的股权权属清晰无限制转让情形[2] 交易影响 - 本次交易利于公司改善财务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3] 合规承诺 - 公司及控股股东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3] -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3]
广东宏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4-12-12 12: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熊文祥 刘昕界 廖俊民 叶裕加 张伟鹏 宿清瑞 谢卓然 范随译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宏大")拟支 付现金购买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21%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中信证券")受广东 宏大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 不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 仍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 成重组上市。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