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60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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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中建交等国有大行集体宣布:“不再设立监事会”获监管核准!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6 08:18
核心事件 -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于2025年9月25日集体公告撤销监事会 [1][2][3] - 五家银行均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并于近日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公司章程修订的核准批复 [2][3] - 撤销监事会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3] 监管依据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实施,允许公司选择单层制治理模式 [1][4] - 公司法第六十九条明确有限责任公司可在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6]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12月17日发布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设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 [6] 实施时间 - 建设银行自2025年9月23日起不再设监事会 [3] - 交通银行自2025年9月25日起不再设监事会 [3] - 其他银行自公司章程核准之日起实施(未披露具体日期) [2][3] 政策背景 - 2018年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审计署 [4] - 2021年《公司法(修订草案)》说明允许公司选择只设董事会的单层制治理模式 [4] -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完成公司法第二次修订 [5] 治理优化 - 监管机构表示该变更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治理灵活性和有效性 [6] - 原外部监事符合条件者可转任独立董事,累计任职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6] - 审计委员会成员需过半数为非执行董事(股份有限公司) [4][6]
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同日公告!
金融时报· 2025-09-26 07:32
公司治理架构调整 -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大行于2025年6月27日股东大会批准不再设立监事会 现任监事职务同步终止 [1] - 邮储银行拟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不再设立监事会议案 目前仍需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过渡期监事会继续履职 [1] - 所有银行监事会职能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依据《公司法》及金融监管总局规定执行监督职权 [1][2] 政策与行业背景 - 新修订《公司法》允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无需强制设立监事会 [2]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明确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职能 [2] - 除六大行外 多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及地方城商行、农商行已同步推进取消监事会 [2] 改革动因与影响 - 商业银行监事会职能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存在重叠 调整后可降低公司治理成本并保持治理有效性 [2] - 改革为公司治理架构提供灵活选择空间 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 [2] - 专家指出国有大行此举兼具成本优化与治理效能双重优势 [2]
鑫闻界|提升治理效率,超20家上市银行撤销监事会
齐鲁晚报· 2025-09-26 07:25
银行监事会撤销进展 -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五大国有银行于9月25日公告公司章程修订获监管核准 正式不再设立监事会 [2] - 城商行同步推进撤销 齐鲁银行9月23日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议案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2] - 42家上市银行中已有20余家宣布取消或推进撤销监事会 包括招商银行 华夏银行 光大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及北京银行 上海银行等地方银行 [2] 政策依据与时间要求 - 银行取消监事会源于2024年7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 允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2]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通过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 [2] - 证监会2024年底明确要求上市公司需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公司章程修订 设立审计委员会取代监事会 [3] 改革目标与行业观点 - 以审计委员会取代监事会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效率并降低运营成本 [3] - 业内强调需确保监督机制保持独立性与专业性 [3]
6年被收3万息费 信用卡账单藏利息“刺客”
贝壳财经· 2025-09-26 01:24
信用卡计息方式 - 银行普遍采用全额计息方式 即以上期账单每笔消费金额为计息本金 从记账日至还清日止按日利率0.05%计息 年化利率达18.25%-18.26% [4][17][22][24] - 工商银行超惠系列信用卡采用部分计息创新 按未还金额计息且享透支利息6折优惠 [4][19] - 交通银行具体案例显示:持卡人账单1000元 最低还款100元后 循环利息达16.40元 计算方式为1000元×0.05%×22天 + (1000-100)元×0.05%×12天 [24] 银行容差服务标准 - 行业提供"容时容差"服务 还款宽限期普遍为3天 应还金额容差上限为100元 [4][30][32] - 在容差范围内未还款项视为全额还款 不产生违约金 [32] 持卡人实际案例 - 何林案例:交通银行信用卡消费1.78万元 还款1.4万元后仍被收取478.82元利息 经协商后银行退款 [1][2][3] - 姜华案例:招商银行信用卡6年产生超3.6万元息费 其中循环利息每月达700-800元 [5][8] - 薛俊案例:平安银行信用卡近10年产生2万多元息费 银行最终减免1800元 [11][12] 银行息费提示机制 - 招商银行通过短信提示息费 2019年以来向客户发送70余条提示短信 [9] - 银行在分期业务办理页面明确提示息费收取情况 电话办理时需客户明确同意 [10] - 平安银行通过账单提醒短信、微信公众号及APP推送还款信息 [13] 违约金收取规则 - 未达最低还款额时银行按未还部分5%收取违约金 最低收费5-10元 [17][22] - 建设银行违约金最低5元或1美元 中国银行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5% [17] 行业争议与监管动态 - 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征求意见稿建议按未偿还额计付透支利息 [27] - 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8月删除透支利率上下限管理条款 改为市场化定价 [28] - 中国银行业协会2024年5月发布新版自律公约 倡导容时容差服务 [31] 信息披露问题 - 部分银行将计息规则隐藏在《信用卡领用合约》小字中 使用专业术语导致理解困难 [35] - 监管要求银行以显著方式提示利率标准、计息方式及违约金收取标准 [34]
银行地方“一把手”密集落马!10家金融机构公布巡视整改情况,多方强调对“一把手”监督
新浪财经· 2025-09-26 01:11
中央巡视整改核心举措 -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持续推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科技改革、固定资产利用效能提升、金融立法及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构建 [1] - 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秩序 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强化行刑衔接机制与"双罚"制度 [1] - 所有金融机构均强化对"一把手"监督 央行开展下级单位"一把手"全覆盖谈话 金融监管总局实施任前谈话制度 [2] 政策性银行战略聚焦 - 进出口银行着力巩固政策性业务主体地位 开展专项数据治理和分类督导检查 目标提升政策性业务占比"第一比例" [3] - 中国信保建立健全政策性项目专题研究机制 强化对储备项目和"小而美"项目专项激励 [8] 国有商业银行主业部署 - 工商银行研究谋划高质量发展体系 优化集团股权管理 加强境内综合化子公司风险管控 [3] - 农业银行加强乡村振兴系统谋划 加大重点领域融资供给 强化县域网点队伍建设 [4] - 中国银行完善境外机构布局 制定"1+X"服务"走出去"企业方案 加大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授信支持 [5] - 建设银行构建跨区域合作机制 制定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金融服务方案 加大资源政策倾斜 [5] - 交通银行修订8项招投标制度 建立专家库和完善集体审议机制以防控廉洁风险 [5] 保险机构整改重点 - 中国人寿集团制发以案促改工作办法 调整不适宜任职干部 全系统通报王滨案等典型案例 [6][7] - 中国太平集团坚持"立足港澳、深耕大湾区"战略 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推动金融"五篇大文章"落地 [8] 金融反腐动态 - 今年以来至少32名金融单位干部被查 其中上半年23人 包含13名银行一级分行行长 [2][9][10] - 被查分行行长涉及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副行长许杰等多人 覆盖国有大行及政策性银行地方分支机构 [10] 监督机制强化 - 进出口银行将"一把手"监督纳入巡视重点 新任党委书记与分行"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 [11] - 交通银行修订"一把手"监督管理办法 建立直属机构干部监督档案 [12]
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等六大行集体宣布:这一机构 不再设立!
中国基金报· 2025-09-26 00:37
核心观点 - 国有六大银行同步撤销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督职能 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1][7][8][9][10] 公司章程修订 - 工商银行于2025年6月27日股东年会审议通过撤销监事会议案 近日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章程修订[1][3] - 中国银行 农业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均于近日获监管核准章程修订 明确不再设立监事会[7][8] - 邮储银行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中提出撤销监事会计划 待股东大会审批[8] 监事变更情况 - 工商银行黄力 张杰 刘澜飚不再担任监事[3][7] - 中国银行魏晗光 贾祥森 惠平 储一昀不再担任监事[7] - 农业银行邓丽娟 黄涛等6人不再担任监事[7] - 建设银行林鸿 刘军等5人不再担任监事[8] - 五家大行监事长已于2022年9月至2024年2月期间相继辞任[9] 职能调整 - 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该委员会由财务法律背景的独立董事组成[7][8][10] - 工商银行同步生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等4项新议事规则[3] - 邮储银行监事会相关治理制度随调整废止[8] 监管背景 - 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新规 允许金融机构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9] - 新规推动上市公司简化治理层级 降低管理成本[10] 改革动因 - 传统监事会职能与董事会存在重叠 部分机构监督效能有限[10] - 审计委员会具备更强财务监督与合规审查专业能力[10] - 通过治理结构优化提升决策效率[10]
大消息!工、农、中、建、交、邮储等六大行集体宣布
中国基金报· 2025-09-25 22:4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国有银行相继公告撤销监事会 公司章程修订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1][5][6] - 工商银行于2025年6月27日股东年会审议通过撤销监事会议案 并于近日获监管批复 [1][3] - 邮储银行虽未发布公告 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显示拟撤销监事会 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 待股东大会审批 [6] 监事会职能转移 - 银行撤销监事会后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5][6][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具备财务、法律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组成 在财务监督和合规审查方面具备更强专业能力 [7] 监事人事变动 - 工商银行黄力、张杰、刘澜飚不再担任监事 [1][3][5] - 中国银行魏晗光、贾祥森、惠平、储一昀不再担任监事 [5] - 农业银行邓丽娟、黄涛、汪学军、刘红霞、徐祥临、王锡锌不再担任监事 [5] - 建设银行林鸿、刘军、赵锡军、刘桓、贲圣林不再担任监事 [6] - 邮储银行监事长陈跃军因退休于2025年9月23日辞任 [6] 政策背景与行业影响 - 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允许金融机构设置审计委员会代替监事会 [7] - 撤销监事会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效率 解决职能重叠问题 降低管理成本并提升决策效率 [7] - 五家国有大行监事长已于2022年9月至2025年1月期间相继辞任 [7]
银行取消监事会 治理改革面临新挑战
中国证券报· 2025-09-25 22:16
银行取消监事会趋势 - 齐鲁银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及其下设专门委员会[1][2] -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五家国有大行于4月29日集体宣布撤销监事会[2] - 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陆续跟进取消监事会[2] 法律与监管背景 - 新公司法自去年7月1日起施行 允许公司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 金融机构可按公司章程设置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2] 取消监事会的原因 - 监事会整体监督效能与制度设计初衷存在差距 不同银行间效能分化明显[3] - 监事会信息获取滞后 依赖管理层提供过滤后数据 导致监督沦为事后追认[3] - 风险识别能力薄弱 多数银行监事会未能提前预警信贷违规、资金挪用等风险[3] - 整改约束力不足 监事会监督建议无法律强制力 极少内容转化为整改措施[3] 审计委员会的优势 - 提升银行治理效率 减少机构冗余 精简公司治理结构[4] - 董事会对经营和监督全面负责 权责更加清晰 激励与约束机制更为一致[4] 潜在挑战与风险 - 监督与被监督对象同属董事会 容易形成同体监督[4] - 审计委员会成员大多由独立董事担任 独立性不足或专业能力有限可能制约作用发挥[4] - 原则性规定需转化为具体可行操作方案 涉及流程重塑、权责划分等内部治理机制调整[5] 实施进展与人员调整 - 多家银行已着手进行相关人事调整 齐鲁银行职工监事和外部监事相继辞职[5] - 原监事会人员安置与职责过渡需时间 综合考虑监事个人意愿、股东意见及董事会席位等因素[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获监管机构核准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5 19:22
公司章程修订与监管核准 - 公司章程修订于2025年6月27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于近日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生效 核准文号为金复〔2025〕565号 [1] - 修订依据包括法律法规 最新监管规定及公司治理实践 修订后章程全文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官网 [1] 监事会架构调整 - 公司自2025年9月25日起正式不再设立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权 [2] - 原监事王学庆 苏治 林至红 丰冰 颇颖不再担任职务 监事会相关制度同步废止 [2] - 调整基于2025年6月2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2] 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9月25日召开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议案 均为特别决议案 获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6][8] - 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 包括任德奇 张宝江 殷久勇 周万阜为执行董事 常保升 廖宜建 陈绍宗 穆国新 艾栋为非执行董事 均为普通决议案 获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6][7][8] - 会议出席董事12人 监事3人 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法律程序有效性 [6][9] 资本债券赎回操作 - 公司全额赎回2020年9月发行的3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行使赎回权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 [12] - 该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 赎回条款约定发行满5年可按面值赎回 [12] 董事会换届及专门委员会构成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任德奇为董事长 张宝江为副董事长 投票结果均为14票同意 0票反对 [13][14] - 新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人事薪酬委员会 社会责任(ESG)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15][16][17][18][19] - 各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任德奇(战略) 李晓慧(审计) 张向东(风控) 肖伟(人事薪酬) 张宝江(ESG)担任 [15][16][17][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