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生物(603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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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4-26 11:35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青梅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24-04-26 11:35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启祥、欧友英、曹 庸为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
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1:35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 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 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 ...
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11:35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公司对华兴事务所 2023 年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 华兴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 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机构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 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 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 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执 ...
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2024-04-26 11:35
华兴专学[2024]23011820046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c.mof.gov.cn) 报告编码: l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AX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鉴证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丸美股份实 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丸美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上 证发[2022]14号)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 ...
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1:35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现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美股份"或"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17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 开发行 4,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54 元,共募集资 金 842,1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2,138,021.5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90,001,978.42 元,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 ...
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024-04-26 11:35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9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6 | | 第一节 | 董事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9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7 | | 第一节 | 监事 37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8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0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3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4 | | 第九 ...
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11:35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公司代码:603983 公司简称:丸美股份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 ...
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庸)
2024-04-26 11:35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 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认真审议议案,并发表意见。关心企业的经营情况,参加公司技术论坛活动, 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努力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个人履历 曹庸先生,出生于 1966 年 3 月,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 学博士。现任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食品科学系教授,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广东惠尔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绿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
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毕亚林)
2024-04-26 11:35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3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谨遵诚信、忠实、勤勉的原则,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谨慎、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 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 积极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个人履历 毕亚林:1971 年 8 月出生,博士,拥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广州市水务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广东天一星际律师 事务所主任,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外部董事,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河智能装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