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丸美生物(603983)
icon
搜索文档
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毕亚林)
2024-04-26 11:35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3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谨遵诚信、忠实、勤勉的原则,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谨慎、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 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 积极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个人履历 毕亚林:1971 年 8 月出生,博士,拥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广州市水务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广东天一星际律师 事务所主任,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外部董事,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河智能装备 ...
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11:35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 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大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 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 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 事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董事的,该选举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 第 1 页 共 15 页 第四条 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一) 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之一者;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 ...
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欧友英)
2024-04-26 11:35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欧友英,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 ...
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11:32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 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以公司日常经营为基础进行的额度预计,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决策程序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 行为, 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不会 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 ...
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曹庸)
2024-04-26 11:32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曹庸,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 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
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1:32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4]23011820020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进行了 报告编码:闽24WTJQNYS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 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I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申话(Tel):0591-8785257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4]23011820020号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美股份)2023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 部控制评价 ...
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6 11:32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3 | | 第三章 | 募集资金的使用 4 | | 第四章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8 | | 第五章 |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9 | | 第六章 | 附则 11 |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 ...
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11:32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计 报 告 曲 华兴审字[2024]23011820035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计师 司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RTIFIED PUBLIC ACCOUNT 华兴审字[2024]23011820035号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美股份)财务报 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 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丸美股份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丸美股份,并履行了 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
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4年中期分红计划公告
2024-04-26 11:32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4年中期分红计划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 发展的情况下,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 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986,349,499.53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本次 ...
丸美股份(603983)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1:32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661,391,316.33元,同比增长38.7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628,781.43元,同比增长40.6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4,287,278.62元,同比增长40.80%[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8元,同比增长40.00%[4] - 稀释每股收益为0.28元,同比增长40.00%[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25%,较上年度末增加0.81个百分点[5] - 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源于线上直营渠道的增长[7] - 净利润增长主要受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影响[9] 股东情况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孙怀庆持有的股份最多,为291,600,000股,占比72.72%[14] 资产状况 -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流动资产总额为2,442,888,855.67元,较上一季度下降了87,069,226.53元[16]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非流动资产总额为1,919,001,053.01元,较上一季度略微下降[17] 负债情况 -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负债总额为832,742,495.77元,较上一季度下降了202,458,519.48元[18] 成本与利润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总成本为539,828,216.5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9.3%[19] - 营业利润为129,676,458.5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4.2%[19] - 净利润为110,624,295.6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0.2%[1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适用,主要受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影响[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616,849,382.2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6%[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3,344,499.14元,较去年同期改善[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573,877.44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