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为股份(300751)

搜索文档
8月22日晚间重要公告一览
犀牛财经· 2025-08-22 10:13
顾家家居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8.01亿元,同比增长10.02%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1亿元,同比增长13.89%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1.26元/股 [1] 凤凰股份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91亿元,同比增长200.7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3.54万元,成功扭亏为盈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118元/股 [1] 浙商证券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1.07亿元,同比下降23.6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9亿元,同比增长46.49%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5元/股 [1] 天津港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1.78亿元,同比增长4.33% [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亿元,同比下降18.33% [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股 [3] 宣泰医药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20亿元,同比增长0.74% [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8.57万元,同比下降15.82% [5]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 [5] 亿利达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58亿元,同比增长12.56% [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3.09万元,同比增长18.32% [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707元/股 [7] 中际联合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18亿元,同比增长43.52% [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亿元,同比增长86.61% [9]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 [9] 中船特气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40亿元,同比增长12.60% [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亿元,同比下降0.55% [1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4元/股 [10] 鑫源智造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29亿元,同比增长388.33% [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8.7万元,同比增长284.45% [1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43元/股 [11] 九典制药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5.12亿元,同比增长10.67% [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亿元,同比增长2.57% [1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9元/股 [13] 博雅生物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08亿元,同比增长12.51% [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亿元,同比下降28.68% [15]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 [15] 真爱美家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9亿元,同比增长21.82% [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亿元,同比增长484.48% [17]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 [17] 东方电子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1.62亿元,同比增长12.18% [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2亿元,同比增长19.65% [19]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 [19] 沃特股份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06亿元,同比增长12.29% [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0.8万元,同比增长23.94% [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股 [21] 天秦装备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1亿元,同比增长18.42% [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5.9万元,同比增长2.78% [2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元/股 [22] 盈峰环境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4.63亿元,同比增长3.69% [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亿元,同比增长0.43% [2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2元/股 [24] 科新机电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92亿元,同比下降17.26% [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19.66万元,同比下降46.18% [2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906元/股 [26] 腾达建设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6.1亿元,同比下降5.20% [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亿元,同比下降0.69% [2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股 [27] 迦南科技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60亿元,同比增长1.29% [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4.92万元,同比下降38.46% [2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1元/股 [29] 地铁设计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17亿元,同比增长5.31% [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亿元,同比增长6.58% [3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4元/股 [30] 中船特气现金管理 - 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7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1] - 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31] - 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1] 九强生物 - 狼疮抗凝物检测试剂盒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33] - 产品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血浆中的狼疮抗凝物 [33] - 注册类别为Ⅱ类,有效期至2030年8月17日 [33] 新诺威 - 控股子公司研发的SYS6036注射液获批开展临床试验 [33] - 该产品是一款人源化单克隆抗体药物 [33] - 拟用于治疗黑色素瘤、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头颈部鳞癌等多种肿瘤 [33] 东诚药业 - 下属公司225Ac-LNC1011注射液获准在美国开展I期临床试验 [33] - 该药物为靶向PSMA的α粒子放射性治疗药物 [33] - 拟用于治疗PSMA阳性表达的晚期前列腺癌 [33] 山东路桥 -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公司债券注册申请获批 [34] - 公司主营业务为路桥工程施工和养护施工 [34] 帝欧家居 - 拟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5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水华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35] - 拓展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业务 [35] - 注册资本将分步实施,5年内完成实缴 [35] 达意隆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57亿元,同比增长57.35% [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86.75万元,同比增长217.89% [3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557元/股 [36] 潮宏基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1.02亿元,同比增长19.54% [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3.31亿元,同比增长44.34% [38]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 [38] 太极集团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6.58亿元,同比下降27.63% [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亿元,同比下降71.94% [3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5元/股 [39] 苏能股份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5.73亿元,同比下降17.15% [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19.06万元,同比下降90.13% [4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1元/股 [41] 三峡水利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8.96亿元,同比下降6.10% [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93.28万元,同比下降79.07% [4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元/股 [42] 福瑞达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7.9亿元,同比下降7.05% [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亿元,同比下降15.16% [4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股 [44] 郴电国际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9.57亿元,同比增长1.26% [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1.56万元,同比增长29.55% [4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股 [46] 法兰泰克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82亿元,同比增长46.63% [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亿元,同比增长41.05% [4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382元/股 [46] 惠泰医疗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2.14亿元,同比增长21.26% [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亿元,同比增长24.11% [47] - 基本每股收益为3.02元/股 [47] 达梦数据 - 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经理陈文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管护措施 [49] - 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 [49] 迈为股份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2.13亿元,同比下降13.48% [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4亿元,同比下降14.59% [50]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 [50] 外服控股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22.45亿元,同比增长16.15% [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亿元,同比增长5.51% [5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股 [52] 华康股份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8.66亿元,同比增长37.32% [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亿元,同比下降3.38% [53]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 [53] 蓝特光学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77亿元,同比增长52.54% [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亿元,同比增长110.27% [5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6元/股 [53] 顺网科技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10亿元,同比增长25.09% [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亿元,同比增长69.22% [5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4元/股 [54] 安必平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59亿元,同比下降30.11% [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249.85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56] - 基本每股收益为亏损0.13元/股 [56] 金花股份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41亿元,同比下降1.90% [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9.5万元,同比下降34.53% [5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股 [57] 协和电子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51亿元,同比增长12.13% [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5.92万元,同比下降8.31% [5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3元/股 [59] 沪光股份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6.30亿元,同比增长6.2% [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亿元,同比增长8.4% [6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3元/股 [60] 冠盛股份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0.34亿元,同比增长8.22% [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亿元,同比增长2.73% [6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91元/股 [60]
光伏设备板块8月22日涨2.24%,金博股份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入4.94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8-22 08:46
光伏设备板块市场表现 - 光伏设备板块整体上涨2.24%,领涨个股为金博股份(收盘价32.00元,涨幅10.12%)[1] - 上证指数上涨1.45%至3825.76点,深证成指上涨2.07%至12166.06点[1] - 板块成交活跃个股包括阳光电源(成交量67.68万手,成交额65.16亿元)和爱旭股份(成交量68.23万手,成交额10.48亿元)[1] 个股涨跌情况 - 涨幅前五个股:金博股份(+10.12%)、迈为股份(+6.33%)、阳光电源(+5.81%)、爱旭股份(+5.37%)、業和材料(+5.21%)[1] - 跌幅前五个股:华民股份(-6.01%)、ST泉为(-2.85%)、艾能聚(-1.99%)、亚玛顿(-1.93%)、亿晶光电(-1.78%)[3] - 奥特維(+4.48%)、帝科股份(+4.29%)等中涨幅个股成交量均超9万手[1] 资金流向分析 - 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入4.94亿元,游资净流出7.07亿元,散户净流入2.13亿元[3] - 阳光电源获主力净流入6.45亿元(占比9.9%),隆基绿能主力净流入1.01亿元(占比4.56%)[4] - 晶科能源游资净流出6199.14万元(占比-10.03%),TCL中环主力净流入4410.09万元(占比6.94%)[4] 相关ETF动态 - 科创100ETF华夏(588800)跟踪上证科创板100指数,近五日涨幅5.24%[6] - 该ETF市盈率219.09倍,最新份额27.4亿份(减少80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668.2万元[6] - 估值分位水平为45.16%[7]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1 20:48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1] - 不实施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1] 公司治理状况 - 所有董事均出席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1]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3] - 公司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3] 财务报告基础 - 本摘要源自半年度报告全文 建议投资者查阅完整报告获取全面信息[1] - 无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数据[2] -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经营变化 详细内容参见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3] 股东结构特征 - 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3] - 未出现因转融通业务导致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变化的情形[2] - 公司债券情况不适用披露[3]
迈为股份: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59
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确保信息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 维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 分公司 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等 [1]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内容 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拟审议事项 以及各类交易事项 [2] - 交易事项报告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 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交易产生的利润绝对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或交易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2] -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为: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3] - 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标准为:涉及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需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 [3] - 其他重大事件包括:重大风险事项 重大变更事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意向及进程 [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股份出现质押 冻结 司法拍卖等情形需及时报告 [4] 报告程序与形式 - 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以面谈或电话方式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 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 [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判断 如需披露则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按规定公开披露 [5] - 书面报送材料需包括事项起因 现状 可能影响等 [6] 管理与责任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 确保信息及时 真实 准确 完整 [6] - 各部门/分子公司需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 报证券事务办公室备案 [6]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方可报送 [6]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7] - 应报未报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 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给予处分 [7] 附则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8] - 制度如与后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 按新规定执行并参照修订 [8]
迈为股份: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59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委托理财行为及信息披露 确保资产安全并防范投资风险 [1] - 委托理财定义为委托银行 信托 证券 基金 期货等专业机构进行投资管理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子公司委托理财视同公司行为 [1] 委托理财基本原则 - 坚持规范运作 防范风险 谨慎投资 保值增值原则 以不影响正常经营为先决条件 [2] - 仅使用闲置资金 不得挤占运营和项目资金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 [2] - 理财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 风险可控的条件 [2] - 选择资信良好 无不良记录的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 并以公司名义设立账户 [2] 决策审批权限 - 委托理财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2] - 委托理财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 未达上述标准的委托理财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2] - 因频次和时效要求可对未来12个月内额度进行预计 超审批标准需提前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3] 管理执行与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前期论证 选择受托方 跟踪产品进展及资金安全 [4] - 财务部需按月提取利息收益 按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列报 [4] - 证券事务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及组织召开相关会议 [5] - 内审部负责审计监督委托理财的审批 操作及资金使用情况 [5]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监督 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5]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内容需包含委托理财目的 金额 方式 期限 资金来源 审议程序 风险分析及公司影响 [6][7] - 不得通过委托理财规避资产购买或对外投资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6] - 理财产品发生募集失败 提前终止 到期不能收回等情形需及时披露进展及应对措施 [8] - 董事会需持续跟踪委托理财执行进展及安全状况 出现较大损失需立即采取措施并披露 [8] 合规与责任 - 相关人员需对委托理财业务保密 不得擅自泄露信息或买卖相同标的 [8] - 违反法律法规或制度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 - 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 自董事会审议后执行 [9]
迈为股份: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59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证券投资行为 加强风险管理和资产安全保障 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深交所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1] - 证券投资范围涵盖新股配售/申购 证券回购 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含基金和资管产品)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1] - 不适用情形包括主营业务相关投资 固定收益类保本投资 参与其他上市公司配股/优先认购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超10%股份且超三年 以及IPO前已进行的投资 [1] 适用范围与投资原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并表范围内子公司 子公司证券投资视同公司行为 [2] - 证券投资需遵循合法 审慎 安全 有效原则 建立内控制度控制风险并注重效益 [3] - 投资需分析可行性与必要性 严格控制规模和期限 不得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 [3] - 必须使用公司或子公司名义开立专用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禁止使用他人账户或出借账户 需签订三方存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 [3] - 严禁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3] 决策审批权限 - 证券投资金额占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3] - 证券投资金额占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 - 未达上述标准的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4] - 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可预先审批未来12个月内投资额度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 [4][5] - 涉及关联交易的证券投资需同时遵守关联交易相关规定 [5] 管理机构与职责 - 设立证券投资小组(由董事长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组成)负责日常运作管理 包括项目调研评估 制定投资计划策略 跟踪项目进展及风险监控 [5] - 财务部和证券事务办公室负责资金和账户管理 包括资金筹集调拨 账户开立/年审/注销等 [6] - 证券事务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工作 并组织董事会/股东会会议 [6] - 法务部负责审查合同及法律文件防范法律风险 [6] - 内审部作为监督部门 对资金使用和操作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6]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监督证券投资业务 并可聘请外部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7] 操作规范与保密要求 - 证券投资需在批准范围 额度和期限内严格按照授权操作 [7] - 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泄露信息或自行买卖相同投资标的 [7] - 进行证券交易前需知悉相关法律法规 禁止违法违规交易 违规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 [7] 信息披露要求 - 证券投资信息披露需符合证券法 深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8] - 披露内容至少包括投资目的 金额 期限 资金来源 审批程序说明 对公司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及监管要求的其他信息 [9] - 董事会需持续跟踪投资进展和安全状况 出现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需立即采取措施并披露 [8]
迈为股份: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59
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 总经理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 并具备经营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统揽全局能力 [1] - 总经理需具备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 熟悉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及国家政策法规 [1] - 总经理需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并有较强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1] - 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特定刑事犯罪记录、破产管理责任、失信被执行记录等情形者不得担任总经理 [2] -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总经理 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人数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 每届任期三年且可连聘连任 [3] 总经理职责与权限 -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 [4] - 总经理有权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 [4] - 总经理可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 并决定其他管理人员的任免 [4] - 总经理需勤勉尽责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执行决议 [4] - 总经理需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 推进技术进步和管理提升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4] 总经理行为规范 - 总经理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或利用职权收受非法收入 [5] - 总经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与公司进行交易或谋取商业机会 [5] - 总经理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行业政策变化、经营业绩重大变动等可能影响公司的事项 [5]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 总经理通过办公会议制度研究决定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6][7] - 会议议题包括贯彻董事会决议措施、拟定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等 [7][10]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遇董事会提议或突发性事件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7][11] - 会议决定需经出席人员签字确认 并作为重要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 [8] 工作报告与考核机制 - 总经理需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12] - 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季度/年度业务报告、预算决算执行情况、重大合同及投资项目进展等 [12] - 总经理薪酬及业绩考核由董事会决定 违反法规或公司章程需承担法律责任 [12][13]
迈为股份: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59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以规范相关行为 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明确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内部管理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 强调不得滥用程序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1][3][7] 适用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需保守国家秘密且不得以此进行业务宣传 [3]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三种情形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包括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 侵犯商业秘密或严重损害利益的情形 [4] - 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原因消除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等情形时应及时披露 [4]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时可采取代称 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 [4] 内部管理程序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需审慎确定 并采取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或滥用程序 [5] - 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需提交申请文件至董事会办公室 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5] - 登记事项包括豁免披露方式 文件类型 信息类型 内部审核程序及其他必要事项 [5] - 涉及商业秘密的暂缓或豁免披露还需登记信息是否已公开 认定理由 可能影响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6]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江苏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6] - 申请人需持续追踪事项进展并及时通报董事会办公室 [6] - 暂缓披露的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 并说明商业秘密认定理由 内部审核程序及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 [6] 责任追究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对不符合条件而暂缓或豁免披露 或应披露而未及时披露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 制度执行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需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后续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冲突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
迈为股份: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59
信息披露制度框架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信息披露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通过规定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1] - 信息披露内容涵盖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监管要求披露事项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等主体 [2] - 所有信息披露义务人需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且通俗易懂 [2] - 信息披露需面向所有投资者同步进行 不得提前泄露或进行选择性披露 [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保证信息披露及时性、公平性及内容真实性 [2] - 自愿披露信息需与法定披露信息保持一致 不得误导投资者或操纵市场价格 [3] - 公司及相关方作出的公开承诺需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 [3] 信息披露渠道与形式 - 法定披露信息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证监会条件的媒体发布 [4] - 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形式替代法定报告义务 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补发公告 [4] - 禁止通过调研、采访等形式向特定对象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 [4] 定期报告规定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 需全面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信息 [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 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 季度报告需在季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 [6]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件 - 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公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及应披露交易等 [11] - 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资产减值、股东权益为负、主要债务人破产、重大政策变化等情形 [11][12] - 公司出现重大风险如重大亏损、债务违约、资产冻结超过总资产30%等需立即披露 [13]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披露触发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以上、营业收入占比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 [15] -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交易标准为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营业收入占比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等 [16]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单次金额超净资产10%或受体资产负债率超70%时需提交股东会 [17] 关联交易管理 -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为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 [19]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报告 [20] - 禁止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除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且其他股东按比例同等资助的情形 [20] 信息保密与内控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严格保密 不得在公开披露前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 [29] - 信息披露文件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30] - 公司设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机制 涉及商业秘密且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信息可申请暂缓披露 [33] 责任与追究机制 - 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承担主要责任 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 [37] - 信息披露违规导致重大损失时 公司可对责任人采取批评、警告、解除职务等处分并要求赔偿 [37] - 被监管机构处罚时 董事会需及时检查制度实施情况并采取更正措施 [38]
迈为股份: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59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 明确职责分工 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 特别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确保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1] - 关联交易定义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 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放弃权利等17类交易 不包括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购买和产品销售 [1][3] -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关联法人指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或其他受同一控制主体的组织 关联自然人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5%以上股东等 [1][2]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关联交易需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公正、关联方回避表决、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四大基本原则 [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 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 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4]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 股权交易需提供近一年一期审计报告 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 [5] - 日常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 首次发生需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 协议无具体金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特殊交易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但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其他股东按比例同等条件提供除外 此类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 [6]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需累计计算审议标准 [6][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对方需提供反担保 [5] 豁免审议情形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证券、依据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深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可免于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 [8] - 公开招标拍卖、公司单方面获益、国家定价、关联人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LPR且无担保、按同等条件向董事高管提供产品服务等交易可申请豁免股东大会审议 [8] 表决程序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其代表股份不计入表决权总数 特殊情况无法回避需经监管部门同意并详细说明 [1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权不计入总数 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信息披露要求 - 关联交易披露需包括交易概述、关联关系说明、定价政策、协议内容、交易目的影响、累计交易情况、审议程序等12项内容 [11][12] - 日常关联交易需在年报和半年报中分类汇总披露实际履行情况 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7] 附则规定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 决策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日起生效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