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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为股份(30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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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为股份(30075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1:18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规范行为[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3]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8] - 涉国家、商业秘密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9][6] 登记与报送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需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保存十年以上[8]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责任与生效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追究违规责任[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
迈为股份(30075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1:18
股份管理制度 - 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废止[2] 信息管理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6] - 董事和高管特定时点或期间委托申报个人信息,2 个交易日内完成[6] - 买卖股份前通知董事会秘书,变动 2 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9][10]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 15 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 2 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0][11] 股份转让限制 - 8 种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含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13]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 15 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股份锁定与转让比例 - 上市满一年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 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 100%锁定[18]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 25%[18] - 自然年首交易日以上年末登记股份为基数按 25%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19] - 所持股份不超 1000 股可一次全转让[19] - 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次年基数[1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 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21]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21] 离职转让限制 - 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25]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仍遵守每年转让不超 25%等规定[26] 违规处理 - 买卖股票违规承担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处分[25] - 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5]
迈为股份(300751)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1:1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4]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5] - 最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9]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5年以上相关全职经验[5]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选举通知公告时向深交所报送材料[12] - 深交所审查有异议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13]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3]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除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不超六年[13] - 任期届满前解除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可被解除职务[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主持[2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2] - 负责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1] 资料与记录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保存至少十年[23]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理由并披露[22][23] - 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向深交所报告[24] - 年度述职报告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 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和修改[32]
迈为股份(3007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1:18
内幕信息界定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6] 内幕信息管理 - 传递需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并备案登记[10] - 对外提供须经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董秘审核批准[11]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知情人档案[12] - 股东、实控人涉及重大事项填知情人档案[13] - 发生重大事项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5] - 首次披露重组至报告书期间方案调整补充提交档案[18] - 档案送达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5] 其他 - 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7] - 档案及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19] - 发现违规二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0] - 非公开信息外泄立即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开披露补救[22]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5]
迈为股份(30075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1:18
担保原则与条件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控风险[3] - 董事会决定担保前需掌握被担保人资信,分析利益和风险[5] - 有资金投向不符法规等情形不得提供担保[7] 审批权限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8]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需报股东会[8]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调剂累计不超预计总额度50%[12] 合同管理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合同[13] - 订立时审查主合同,不合理条款可要求修改[14]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依决议签署合同,未经授权不得擅自签[14] 管理部门与职责 - 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资信调查、办理手续等事务[16] 信息披露与责任 - 被担保人债务问题或影响还款能力应及时披露[21]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参与人员有报告提供资料责任[20] - 对有过错责任人给予处分,违规签订合同追究责任赔偿损失[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相同[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迈为股份(300751)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1 11:18
公司基本信息 - 2018年10月13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0万股,11月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940.5006万元[6] - 已发行股份数为27940.5006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权结构 - 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时,周剑持股869.214万股,持股比例28.9738%[12] - 王正根持股672.393万股,持股比例22.4131%[12] - 连建军持股27.846万股,持股比例0.9282%[12] - 施政辉持股120.3万股,持股比例4.0100%[12] - 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68.463万股,持股比例12.2821%[12] - 苏州金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72.037万股,持股比例19.0679%[12]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26][27]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特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3]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0]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9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0] 信息披露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7] 其他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139]
迈为股份(30075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1:18
投资分类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指超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2] 决策标准 - 对外投资达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5] - 达50%以上等标准之一,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未达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7] 信息披露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应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7]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且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应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7] 决策机构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9] 评审小组 - 投资评审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参与战略制订,评估审议重大投资项目[9]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协同办理相关手续[11] - 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内部审计监督[12] 预算调整 - 投资预算可根据实施情况调整,需经原投资审批机构批准[18] 投资处置 - 公司在四种情况下可收回对外投资,如经营期满、破产等[19] - 在四种情况下可转让对外投资,如违背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19] - 投资转让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处置需符合国家规定[19] 人员派出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派出董事、监事需法定程序选举[21] - 组建子公司,派出董事长等人员负责运营决策[21] 财务核算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符合准则制度[22] 检查审计 - 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2] - 子公司每月向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并提供会计资料[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迈为股份(30075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1:18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或顾问[6] 项目可行性与节余资金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重新论证可行性[10]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董事会审议、保荐或顾问同意[12] - 节余资金达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股东会审议[1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且低于项目净额5%,豁免程序,年报披露[12] 协议与账户管理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审慎选银行开专户,超募资金专户管理[6]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6个月内实施[12] - 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置换[13] - 单次临时补流不超12个月[13] - 单次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总额10%以上,股东会审议[16] - 12个月内永久补流和还贷累计不超超募总额30%[16] - 补流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和财务资助[16]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7] 项目金额差异与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调整计划[25]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24] - 保荐或顾问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情况[27] - 年度结束后,保荐或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 公司年报披露专项核查结论[27] - 若有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或顾问分析并提意见[27]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保荐或顾问督促未履行协议或违规公司整改并报告深交所[2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29]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和章程执行[29] - 制度抵触时执行规定和章程[2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和修改[29]
迈为股份(3007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1:18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和《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 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 ...
迈为股份(30075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1:18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 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