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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泰生物(68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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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诺泰被重罚 股民索赔持续推进
新浪财经· 2025-12-18 04:01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17日晚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1][5] - 证监会查明公司存在两项违法事实: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1][5][2][6] 2021年年报虚假记载详情 - 2021年12月,公司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持有许可人权益,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1][5] - 浙江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不具备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1][5] - 同期,公司策划向浙江华贝增资,浙江华贝支付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自公司的增资款,该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1][5] - 该业务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1][5] 公开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 2023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400万元,期限6年[2][6] - 2023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发行结果公告,共募集43,400万元[2][6] - 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赎回可转债40,440张,“诺泰转债”累计转股4,299,560张,并于2025年4月25日摘牌[2][6] - 前述《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部分披露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因2021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导致该发行文件相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内容[2][6] 证监会处罚结果 - 综合两项违法事实,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2][6] - 对6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合计罚款2,880万元[2][6] 投资者索赔相关情况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3][7] -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已代理部分股民起诉公司[1][5] - 暂定的索赔条件为: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4年10月23日收盘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3][7] -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2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3][7]
ST诺泰上市首年就进行业绩造假,还涉及欺诈发行,ST诺泰五年内不得申请再融资
第一财经· 2025-12-17 16:17
公司处罚与违规行为 -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登陆科创板上市,主要从事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 [1] - 公司在上市首年即策划业绩造假,并凭借粉饰后的报表成功再融资4.34亿元人民币 [1] - 公司于12月17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决定 [1] - 因涉及欺诈发行等行为,公司被处罚五年内不得申请再融资 [1] 公司市场背景 - 公司曾是A股市场红极一时的减肥药概念股 [1]
688076上市首年就进行业绩造假,还涉及欺诈发行
第一财经· 2025-12-17 15:59
公司财务造假与欺诈发行事件 - 公司在科创板上市首年即策划业绩造假 通过向浙江华贝药业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持有许可人权益 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 但该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 浙江华贝既无支付资金实力 也无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和销售能力 且支付款最终来自公司对浙江华贝的增资款[2] - 上述虚假交易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3] - 公司在2022年启动再融资 其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数据包含了上述虚增收入 导致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5] 监管调查与处罚结果 - 证监会调查认定公司存在两大违法事实 一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6] - 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认为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且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构成欺诈发行 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6] - 证监会对公司处以474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长赵德毅及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合计罚款1800万元 此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7] - 上交所对公司及赵德中 赵德毅等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并认定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一年内不接受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7] 事件后果与影响 -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共募集资金4.34亿元[5] -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5] - 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决定五年内不接受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这意味着公司五年内无法进行再融资申请[7]
688076上市首年就进行业绩造假,还涉及欺诈发行
第一财经· 2025-12-17 15:48
公司概况与事件背景 - ST诺泰是一家在科创板上市的医药外包企业 主要从事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的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 曾是A股市场红极一时的减肥药概念股 于2021年5月20日登陆科创板上市 [3] - 公司在上市首年即2021年策划了业绩造假 并于2022年凭借粉饰后的报表成功实施再融资 2024年10月24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5年12月17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 [3][6]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2021年12月 ST诺泰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许可持有人权益 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 但该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浙江华贝既无支付资金实力 也无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和销售能力 [3] - 公司向浙江华贝支付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源于ST诺泰对浙江华贝的增资款 该业务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3] 欺诈发行与再融资 - 2022年11月16日 ST诺泰启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再融资事项 其公告的《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数据包含了上述虚增的收入 [5] - 2023年12月21日 ST诺泰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共成功募集资金4.34亿元 证监会认定其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构成欺诈发行 [5][6] 监管处罚与后果 - 中国证监会对ST诺泰处以4740万元的罚款 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赵德毅及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合计罚款1800万元 此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8]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ST诺泰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并认定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一年内不接受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9]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五年内不接受ST诺泰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这意味着公司五年内无法进行再融资 [9]
上市首年就进行业绩造假,还涉及欺诈发行,ST诺泰五年内不得申请再融资
第一财经· 2025-12-17 13:53
公司财务造假与欺诈发行事件 - 公司在科创板上市首年即策划业绩造假 通过向浙江华贝药业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许可人权益 于2021年12月28日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 但该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 不应确认收入[1] - 上述虚假交易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1] - 公司在2022年启动再融资 其发布的《募集说明书》中包含了2021年度虚增的财务数据 导致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3] -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共募集资金4.34亿元[3] 监管调查与处罚结果 - 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两大违法事实 一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3] -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认为 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构成欺诈发行 行为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3] -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处以4740万元的罚款 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赵德毅及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合计罚款1800万元 此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4]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并公开认定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4]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一年内不接受赵德中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五年内不接受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这意味着公司五年内无法进行再融资申请[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主要从事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 于2021年5月20日登陆科创板上市[1] - 公司曾是A股市场红极一时的减肥药概念股[1]
ST诺泰:行政处罚落地 轻装上阵推动稳健发展与创新布局
证券时报网· 2025-12-17 12:32
公司经营与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27亿元,同比增长21.95%;归母净利润4.45亿元,同比增长26.92%;扣非净利润4.37亿元,同比增长23.20% [2] - 公司多肽原料药业务持续高增长,是业绩核心驱动力 [2] - 公司坚持时间领先、技术领先战略,以多肽药物、小分子化药为基石,并战略布局寡核苷酸、合成生物学、AI药物研发等前沿领域 [2] 行政处罚事件 - 公司于12月17日晚间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此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事项处罚内容已落地 [2] - 该处罚涉及多年前事项,对当前公司经营状况未产生负面影响 [2] 多肽药物业务进展 - 公司全资子公司自主研发的2.2类新药司美格鲁肽片(含5个规格)临床试验申请已获药审中心受理,标志着公司在新型口服多肽递送技术平台和体重管理药物领域取得里程碑成果 [2] - 目前国内外尚无用于体重管理的口服司美格鲁肽制剂获批上市,此次IND获受理将为公司打开巨大市场空间 [2] - 公司已突破长链多肽药物规模化大生产的技术瓶颈,成为业内稀缺的能实现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长链修饰多肽药物单批次产量超10公斤的企业 [3] - 公司已与多家头部仿制药企开展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原料药或制剂项目合作,多肽原料药销售维持高增长 [3] - 公司对GLP-1管线产品进行了全面覆盖,在一代利拉鲁肽、二代司美格鲁肽及双靶点替尔泊肽成功的基础上,布局未来,例如已于2024年初立项开发三靶点Retatrutide(瑞他鲁肽),目前研发投入约508万元 [3] 寡核苷酸业务布局 - 自美国Arrowhead研发的用于降甘油三酯的小核酸药物获FDA批准以来,因适应症从罕见病向慢性病拓展,小核酸药物的市场关注度加速提升 [4] - 公司在寡核苷酸领域早已入局,相关项目正按计划推进,产能今年以来陆续投产 [4] - 公司寡核苷酸吨级商业化生产车间将于2025年内完成建设,形成年产寡核苷酸1000公斤、PMO 100公斤、PEG偶联环肽200公斤的优质产能,有望充分获益于下游相关药物研发生产需求的增长 [4] 前沿技术合作与拓展 - 公司先后与诺唯赞、深势科技在合成生物学及AI赋能层面达成合作,加速新业务领域开拓 [4] - 随着新产能逐步落地和前沿技术领域不断突破,公司有望在多肽药物、合成生物学、AI制药等多赛道实现高质量发展 [4]
诺泰生物:行政处罚落地 轻装上阵推动稳健发展与创新布局
证券时报网· 2025-12-17 12:28
公司经营与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27亿元,同比增长21.95%;归母净利润4.45亿元,同比增长26.92%;扣非净利润4.37亿元,同比增长23.20% [1] - 公司多肽原料药业务持续高增长,是业绩核心驱动力 [1] - 公司坚持时间领先、技术领先战略,以多肽药物、小分子化药为基石,并战略布局寡核苷酸、合成生物学、AI药物研发等前沿领域 [1] 多肽药物业务进展 - 公司全资子公司自主研发的2.2类新药司美格鲁肽片(含5个规格)临床试验申请已获药审中心受理,标志着公司在新型口服多肽递送技术平台和体重管理药物领域取得里程碑成果 [1] - 目前国内外尚无用于体重管理的口服司美格鲁肽制剂获批上市,此次IND获受理将为公司打开巨大市场空间 [1] - 公司已突破长链多肽药物规模化大生产的技术瓶颈,成为业内稀缺的能实现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长链修饰多肽药物单批次产量超10公斤的企业 [2] - 公司已与多家头部仿制药企开展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原料药或制剂项目合作,多肽原料药销售维持高增长 [2] - 公司对GLP-1管线产品进行了全面覆盖,在一代、二代及双靶点药物成功基础上,布局未来,例如三靶点Retatrutide(瑞他鲁肽)已于2024年初立项开发,目前研发投入约508万元 [2] 新业务领域布局 - 公司在寡核苷酸领域早有布局,相关项目正按计划推进,产能今年以来陆续投产 [3] - 公司寡核苷酸吨级商业化生产车间将于2025年内完成建设,形成年产寡核苷酸1000公斤、PMO 100公斤、PEG偶联环肽200公斤的优质产能 [3] - 公司先后与诺唯赞、深势科技在合成生物学及AI赋能层面达成合作,加速新业务领域开拓 [3] 行业背景与市场机遇 - GLP-1市场持续扩容 [1] - 自美国Arrowhead研发的用于降甘油三酯的小核酸药物获FDA批准以来,因适应症从罕见病向慢性病拓展,小核酸药物的市场关注度加速提升 [3]
上交所对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7 11:58
公司违规与纪律处分 - 上交所查明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 - 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1] - 上交所对公司及多名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包括实际控制人赵德中 赵德毅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梓权 时任董事兼总经理 副董事长金富强 时任副总经理谷海涛 时任财务总监徐东海[1] - 公开认定实际控制人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1] - 一年内不接受赵德中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1] - 五年内不接受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1] 公司业务与市场数据 - 公司2024年1至12月份营业收入构成为医药制造业占比99.88% 其他业务占比0.12%[2] - 截至发稿 公司市值为122亿元[2]
年报存虚假记载、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ST诺泰被处以4740万元罚款
北京商报· 2025-12-17 11:33
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12月17日晚间,ST诺泰(688076)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合上述两项,证监会对ST诺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对赵德中等相关责任人 给予警告并罚款。 经查明,ST诺泰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 该业务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 总额的20.64%。 此外,ST诺泰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如前所述,ST诺泰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 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20.64%,其《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相 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
ST诺泰(688076) - ST诺泰: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5-12-17 10:45
违规情况 - 2021年公司转让业务致年报虚增营收3000万元、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比20.64%[4] -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可转债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9] 可转债发行 - 2022年审议通过可转债发行议案,2023年获注册批复并发行43400万元[6] - 截至2025年4月24日赎回40440张,累计转股4299560张,4月25日摘牌[6] 处罚结果 - 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4740万元罚款[20] - 相关人员被警告并罚款,赵德中1300万元等[20][21] 其他情况 -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