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泰生物(68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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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财务总监和实控人都干了什么?
搜狐财经· 2025-12-24 16:08
文章核心观点 - 2025年以来A股市场财务造假处罚力度显著加强,多家公司因触及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并收到高额罚单,表明监管层正严厉打击此类行为[1] -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呈现系统化、长期化、隐蔽化特征,通常由实际控制人与财务总监等核心人员共谋主导,并暴露出公司治理混乱、审计失职及第三方合谋等深层次问题[3][4][8] - 财务造假手段多样,主要包括虚增收入利润、伪造账套凭证、操纵信息披露等,且常为多种手段叠加使用,对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和投资者信心造成严重破坏[5][6][7][8] - 财务造假后果严重,涉事公司及个人面临严厉的行政与刑事处罚,公司自身亦陷入经营困境与巨额债务诉讼,同时揭示了审计机构失察、第三方配合形成的黑灰产业链问题[9][10] 财务造假现状与监管态势 - 2025年以来,已有超过10家A股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被罚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其中5家公司收到上亿元罚单[1] - 财务造假是严重破坏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毒瘤[1] 财务造假的行为主体与特征 - 实际控制人与财务总监“联手”舞弊是常见现象,违规行为从单一环节升级为贯穿决策、执行、披露的全链条长期舞弊[3][4] - 典型案例显示,康得新系统化财务造假长达七年,紫晶存储为上市目的组织高管进行造假,胜通集团为融资需要以子公司为实体实施造假[4] 典型案例处罚结果 - **康得新**:公司犯欺诈发行证券罪等,判处罚金人民币4.1亿元;实际控制人钟玉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20万元;财务总监王瑜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15万元[5] - **金通灵**:公司被警告并罚款150万元;实际控制人季伟被罚200万元;财务总监袁学礼被罚100万元[5] - **紫晶存储**:公司因欺诈发行等罪被判处罚金;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及原财务总监李燕霞等10名管理人员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最高刑期七年六个月[5] - **胜通集团**:公司被警告并罚款60万元;实际控制人王秀生被警告并合计罚款90万元;财务部主任李国茂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5] - **贵州百灵**: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实际控制人姜伟等10人被警告并合计罚款1560万元,姜伟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5] - **ST高鸿**:相关责任主体合计被罚款1.6亿元;董事长付景林被罚750万元并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时任财务总监丁明锋被罚600万元且市场禁入5年[5] - **ST诺泰**: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赵德毅等被合计罚款1800万元[5] - **亿利洁能**:公司、控股股东及29名责任人拟被处以合计3.75亿元罚款,其中对公司处以2.1亿元罚款,对主要责任人从重处罚并采取5年以上直至终身市场禁入措施[5] 财务造假的主要手段 - **虚增利润、资产、收入**:ST高鸿在2015年至2023年间,通过无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98.7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7622.59万元[6] - **制作虚假财务账套**:胜通集团在2013年至2017年间,通过此方式累计虚增主营业务收入615.40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19.11亿元,扣除虚增后各年实际为亏损[6] - **伪造财务凭证与印章**:金通灵在2017年至2022年间,通过伪造工程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虚增或虚减对12家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各年度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占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最高达5774.38%[7] - **信息披露造假**:ST诺泰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20.64%;其2023年可转债发行文件亦存在重大虚假内容[7] 财务造假的严重后果 - **对个人的惩罚**:实际控制人与财务总监等面临严厉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如康得新钟玉获刑15年,ST高鸿付景林被市场禁入10年[9] - **对公司的重创**:ST高鸿退市后累计诉讼、仲裁金额高达35.11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27.64%和归母净资产的589.93%[9] - **对市场的影响**: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问题成为制约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大隐患,严重影响投资者信心和市场公平性[9] 暴露的深层次问题 - **公司治理与内控失效**:个别上市公司治理混乱,内控体系失效[3][10] - **审计机构失职**:在亿利洁能长达8年的造假期间,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7年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费用从170万元上涨至242万元[10] - **第三方合谋与产业链造假**:大量产业链上下游第三方公司深度卷入,甚至上市公司之间协同造假,形成黑灰产业链,造假手法隐蔽、环节繁多(有的多达20多个环节),给监管带来挑战[10]
3000万收入造假、甩锅会计师、7620万重罚!
新浪财经· 2025-12-23 12:14
案件核心与处罚概览 - 诺泰生物因在2021年年报中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并在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被证监会处以合计4740万元罚款 [1][2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多名高管合计被罚2880万元,总罚金高达7620万元,创下近年科创板财务造假案处罚新高 [1][16][39] - 该案件被定性为由公司实控人主导、高管集体参与、资金闭环运作的系统性财务造假,而非简单会计差错 [1][21] 公司背景与造假动机 - 诺泰生物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专注于多肽类药物、小分子化药及原料药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1年5月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约5.5亿元 [2][21] - 上市仅半年后,公司面临业绩压力,2021年披露净利润约1.26亿元,但市场对其增长可持续性存疑,在此背景下策划了“年末突击创收” [2][22] 财务舞弊操作手法 - **表面交易**:2021年12月28日,公司与浙江华贝药业签署技术转让协议,约定以3000万元价格转让某项药品技术及权益,并据此在2021年年报中确认3000万元营业收入及2595.16万元利润 [3][23] - **交易对手异常**:交易对手浙江华贝注册资本仅500万元,无支付能力、无GMP车间和生产许可证、无销售渠道,不具备真实受让技术的商业基础 [4][5][25][26] - **资金闭环回流**:证监会调查发现,浙江华贝支付给诺泰生物的3000万元“技术转让款”,其资金源头正是诺泰生物后续向浙江华贝注入的增资款,形成“诺泰生物→增资→浙江华贝→技术转让款→诺泰生物”的闭环资金流 [6][7][27][28] - **人为抬高估值**:为使交易显得合理,时任财务总监参与协调第三方机构,大幅提高浙江华贝估值,使其“看起来”有能力支付3000万元,进一步佐证交易的非真实性 [8][29] 相关责任人员认定与处罚 - 证监会认定舞弊为系统性、有组织的集体违规,7名责任人均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却无人提出异议 [9][30] - **赵德中(实控人、时任副董事长)**:主导组织技术转让、协调融资、要求调高估值,被合计罚款1300万元 [9][31] - **赵德毅(实控人、时任董事长)**:因管理失职,未关注明显异常交易,被罚款500万元 [10][32] - **金富强(时任总经理/副董事长)**:亲自审批技术转让合同用印,被罚款330万元 [11][33] - **童梓权(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在2023年可转债发行时未纠正已知虚假信息,被罚款300万元 [12][34] - **谷海涛(副总经理,分管销售)**:直接操办技术转让业务,被罚款300万元 [13][34] - **徐东海(财务总监)**:负责财务核算并参与增资估值工作,申辩被驳回,被罚款150万元 [13][35] 公开发行文件连带造假 - 2023年12月,诺泰生物成功发行4.3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募集说明书》中直接引用了包含虚增收入的2021年财务数据 [13][35] - 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181条对公开发行文件造假行为单独处罚,公司被罚4340万元,相关责任人也受到额外罚款 [15][37][38] 监管核心立场与启示 - 证监会明确驳回责任人以“非会计专业人士”和“信赖中介机构判断”为由的免责申辩,强调上市公司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高管负有法定勤勉义务,签字即代表个人背书 [17][18][35][41] - 此案警示在注册制背景下,信息披露真实性是上市公司生存底线,任何试图粉饰报表的行为将在穿透式审查下无所遁形 [19][42]
诺泰生物(688076)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投资者索赔已获立案
新浪财经· 2025-12-22 07:31
诺泰生物行政处罚及投资者索赔案进展 - 诺泰生物于2025年12月18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3]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已获上海金融法院立案 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安排并继续推进后续立案及委托工作[1][2] 诺泰生物违法事实详情 - 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于2021年12月向浙江华贝药业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许可人权益并确认收入3,000万元[1][3] - 该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 因浙江华贝既无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 也不具备应用该技术的生产与销售能力[1][4] - 浙江华贝支付给诺泰生物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源于诺泰生物对浙江华贝的增资款[1][4] - 上述行为导致诺泰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1][4] - 诺泰生物公开发行文件存在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问题[2][4] 投资者索赔资格与途径 - 律师认为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期间买入诺泰生物股票 并在2024年10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目前仍可提起索赔[2][4] - 受损股民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进行维权登记[1][2]
上市公司虚增收入3000万,公开发行文件造假!合计被罚7620万!
梧桐树下V· 2025-12-20 12:04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48号)[1][3] - 公司此前于2024年10月24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3] - 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 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 2021年12月,公司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许可人权益,确认收入3,000万元[8] - 浙江华贝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不具备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8] - 浙江华贝支付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自公司对浙江华贝的增资款,该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8] - 该业务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1][8] 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400万元[10] - 《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部分包含了2021年度虚增的财务数据,存在重大虚假内容[1][11] - 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赎回可转债40,440张,“诺泰转债”累计转股4,299,560张,并于2025年4月25日摘牌[10] 相关责任人及申辩 - 涉案当事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时任董事长赵德毅,时任总经理金富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梓权,时任财务总监徐东海,时任副总经理谷海涛[4][5][6][7]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提出申辩,认为技术转让与增资是独立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已尽勤勉义务等[14] - 证监会经复核认为,两项交易在时间、资金、金额上联系密切,形成资金闭环,商业逻辑明显异常,当事人申辩意见不予采纳[15][20] 行政处罚结果 - 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20] - 对公司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行为:处以4,340万元罚款[21] - 两项合计: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1][22] - 对责任人合并处罚:赵德中被处以1,300万元罚款,赵德毅被处以500万元罚款,金富强被处以330万元罚款,童梓权、谷海涛分别被处以300万元罚款,徐东海被处以150万元罚款[22][23] 对公司的影响 - 根据处罚决定书认定情况,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但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25]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25] - 公司将引以为戒,积极落实整改,加强内部控制与合规建设,提高信息披露质量[25]
诺泰生物收超四千万元罚单 蹭上“减肥神药”拔高业绩
新京报· 2025-12-19 17:13
监管处罚与财务造假 - 公司因虚增业绩、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收到中国证监会474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2880万元 [2][5] - 具体造假行为涉及2021年12月向浙江华贝转让药品技术并确认3000万元收入,该交易被认定不具有商业实质,导致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3] - 该虚增业绩行为导致公司2023年12月发行的4.3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3] 监管调查与风险警示 - 公司于2024年10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7月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ST诺泰” [2][4]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实际控制人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五年内不接受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6] 公司业务与业绩表现 - 公司是一家聚焦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的生物医药企业,业务涵盖CRDMO、原料药、制剂产品和中间体等 [6]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6.25亿元,归母净利润4.04亿元,此次4740万元罚款约占其2024年归母净利润的11.72% [2][6] - 受益于“减肥药”市场风口,公司业绩增长,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27亿元,同比增长21.95%,实现归母净利润约4.45亿元,同比增长26.92% [6] 产品管线与业务合作 - 公司已与多家头部仿制药企就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热门品种的原料药及制剂项目展开合作 [2][6] - 公司在研项目中布局了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管线,该项目处于验证性临床阶段,预计总投资规模1.83亿元,应用前景为糖尿病和减肥 [7]
诺泰生物收超四千万元罚单,蹭上“减肥神药”拔高业绩
贝壳财经· 2025-12-19 17:09
监管处罚与财务造假 - 公司因虚增业绩、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收到中国证监会超4000万元(具体为4740万元)的罚单 [2] - 具体造假行为为:2021年12月,公司向浙江华贝药业转让药品技术并确认3000万元收入,但该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导致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4] - 证监会认定,公司向浙江华贝转让技术与增资两项交易在时间、资金、金额上联系密切,形成资金闭环,商业逻辑异常,事实清楚 [6] - 除公司被罚款外,六名相关责任人(包括实际控制人赵德中、赵德毅等)被合计处以2880万元罚款 [6] 事件进程与市场影响 - 公司早在2024年10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7月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诺泰” [3] - 此次罚款金额(4740万元)约占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4.04亿元的11.72% [3][7] - 上交所对公司及多名高管(赵德中、赵德毅等)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7] - 上交所决定五年内不接受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一年内不接受赵德中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7] 公司业务与财务表现 - 公司是一家聚焦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的生物医药企业,业务涵盖CRDMO、原料药、制剂产品和中间体等 [7]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6.25亿元,归母净利润4.04亿元 [7]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7亿元,同比增长21.95%;实现归母净利润约4.45亿元,同比增长26.92% [7] - 公司业绩增长部分受益于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减肥药”市场风口 [3][7] 产品管线与业务合作 - 公司已与多家头部仿制药企就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热门品种的原料药及制剂项目展开合作 [3][8] - 公司在研项目中布局了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管线,该项目处于验证性临床阶段,预计总投资规模1.83亿元,应用前景为糖尿病和减肥 [9] 可转换债券发行与赎回 - 2023年12月,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4亿元,期限6年 [4] - 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赎回可转债40440张,“诺泰转债”累计转股4299560张,并于4月25日在交易所摘牌 [4] - 证监会指出,因虚增业绩行为,公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相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5]
上市药企财务造假手法披露:从虚构收入到欺诈发行,诺泰生物及实控人等领7620万元罚单
华夏时报· 2025-12-19 14:24
公司违规事实与处罚 - 公司因两大核心违法事实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一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 - 监管部门对公司处以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4740万元,同时对6名时任高管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2880万元,本次处罚总金额高达7620万元[2] - 上交所同步实施纪律处分,未来五年内不接受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且实际控制人赵德中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2] 财务造假具体细节 - 2021年12月,公司与浙江华贝药业签订药品技术转让协议,确认了3000万元业务收入,但该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属于资金循环空转虚构收入[4] - 该虚假交易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高达20.64%[4] - 公司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推进发行可转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了上述虚假的2021年度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最终成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4.34亿元[5] 公司业绩表现 - 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保持高速增长: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6.51亿元、10.34亿元、16.25亿元,同比增幅依次达33.58%、58.69%、57.21%[3] - 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29亿元、1.63亿元、4.04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2.48%、26.20%、148.19%[3] - 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表现亮眼,实现营业收入15.27亿元、归母净利润4.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95%和26.92%[7] 违规影响与后果 - 五年内失去再融资资格,将严重制约其研发创新与产能扩张计划,对高度依赖资金投入的医药行业影响显著[7] - 公司股价在监管立案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诺泰”)后已出现明显波动,财务造假将引发市场负面定价,削弱投资者信任[7] - 公司股东及可转债投资者已具备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条件,符合特定买卖时间段且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索赔[9] 行业监管环境 - 2023年至2025年第三季度A股医药企业监管处罚案例同比增长47%,信息披露违规占比超六成[8] - 当前监管对财务造假等行为“零容忍”,处罚力度持续升级,医药企业需筑牢合规防线[8]
诺泰生物及相关人员因虚假陈述被罚逾4740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2-19 10:50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 - 诺泰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 诺泰生物在公开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1] - 公司被责令改正并处以4740万元人民币罚款 [1] 相关责任人处罚 - 责任人赵德中被处以1300万元人民币罚款 [1] - 责任人赵德毅被处以500万元人民币罚款 [1] - 责任人金富强被处以330万元人民币罚款 [1] - 责任人童梓权被处以300万元人民币罚款 [1] - 责任人谷海涛被处以300万元人民币罚款 [1] - 责任人徐东海被处以150万元人民币罚款 [1]
诺泰生物罚单落地,索赔行动已开启
新浪财经· 2025-12-19 01:49
监管处罚与财务造假事件 - 诺泰生物因一笔3000万元的技术转让交易涉及“循环增资”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处罚[1][4] -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晚发布公告,确认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罚[2][4] - 监管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相关高管亦被惩处,合计罚款金额达7620万元[2][4] 具体违法违规事实 -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2][4] - 公司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编造了重大虚假内容[2][4] - 造假根源在于诺泰生物与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交易,该交易主要影响了2021年年报及后续可转债发行文件[3][5] - 由于2021年财务数据造假,导致公司2023年披露的《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了虚假数据,其“财务会计信息”被监管认定存在重大虚假[3][5] 投资者维权进展 -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已陆续递交法院立案,目前正等待审理[1][2][4]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范围为: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期间买入诺泰生物股票,并在2024年10月2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2][4]
虚增营收及利润!ST诺泰(688076)罚款4740万元,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19 01:49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 2025年12月18日,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诺泰生物)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48号)[1][3][4] - 公司因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且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文件含有重大虚假内容,被中国证监会处以474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也一并被罚[1][4] 公司违法事实详情 - 2021年12月,诺泰生物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一项药品技术及相关权益,并确认了3000万元人民币收入[1][4] - 经证监会查明,该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1][4] - 上述虚增的利润总额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1][4] - 2023年12月,公司在披露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时,引用了上述虚假的财务数据,导致该文件存在重大虚假内容[1][4] 案件调查过程回顾 - 2024年10月24日,诺泰生物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德中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4093号、证监立案字0382024094号)[1][4] - 2025年7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9号)[1][4] 投资者维权信息 -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提示,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期间买入诺泰生物股票,并在该期间内有持仓的受损投资者,无论其在2024年10月25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均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1][3][4] -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由于诺泰生物已被行政处罚,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进行索赔登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