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首年就进行业绩造假,还涉及欺诈发行,ST诺泰五年内不得申请再融资
公司财务造假与欺诈发行事件 - 公司在科创板上市首年即策划业绩造假 通过向浙江华贝药业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许可人权益 于2021年12月28日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 但该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 不应确认收入[1] - 上述虚假交易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1] - 公司在2022年启动再融资 其发布的《募集说明书》中包含了2021年度虚增的财务数据 导致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3] -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共募集资金4.34亿元[3] 监管调查与处罚结果 - 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两大违法事实 一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3] -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认为 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构成欺诈发行 行为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3] -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处以4740万元的罚款 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赵德毅及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合计罚款1800万元 此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4]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并公开认定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4]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一年内不接受赵德中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五年内不接受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这意味着公司五年内无法进行再融资申请[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主要从事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 于2021年5月20日登陆科创板上市[1] - 公司曾是A股市场红极一时的减肥药概念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