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泰生物(68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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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泰生物(688076)被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5-12-19 01:44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 2025年12月18日,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诺泰生物,688076)发布公告,确认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6] - 经中国证监会查明,诺泰生物、实际控制人赵德中及相关人员存在违法事实 [1][7] 2021年年报虚假记载 - 2021年12月,诺泰生物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持有许可人权益,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 [1][7] - 浙江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不具备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 [1][7] - 同期,诺泰生物策划向浙江华贝增资,浙江华贝支付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自诺泰生物的增资款 [1][7] - 该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导致诺泰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1][7] 公开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 诺泰生物于2022年11月启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程序,2023年11月获注册批复,2023年12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400万元,期限6年 [2][8] - 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赎回可转债40,440张,“诺泰转债”累计转股4,299,560张,并于2025年4月25日摘牌 [2][8] - 公司公告的《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部分披露了2021年度财务数据,因前述虚增收入及利润,导致该文件相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2][8] 监管处罚与法律后果 -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诺泰生物、实际控制人赵德中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3][9] - 此前,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收到立案告知书,于2025年7月19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3][9]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3][9] 投资者索赔相关安排 -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 [3][9] - 初步索赔条件为: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期间买入诺泰生物股票或债券等产品,并在2024年10月24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4][10] - 投资者索赔登记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及完整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 [5][11]
上市首年就财务造假,诺泰生物及实控人等被罚7620万元,五年内不得申请再融资
搜狐财经· 2025-12-18 13:23
公司财务造假与处罚 - 公司在科创板上市首年即策划业绩造假,并利用粉饰后的报表成功再融资4.34亿元[1] - 公司因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及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被中国证监会处以4740万元罚款,实际控制人赵德毅、赵德中等6人合计被罚款1800万元,总计罚款7620万元[1][5] - 造假手法涉及2021年12月向浙江华贝药业转让药品技术并确认3000万元收入,但该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导致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4] 造假交易细节与申辩 - 公司向浙江华贝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源于公司对浙江华贝的增资款,两项交易在时间、资金流向上形成闭环,被证监会认定商业逻辑明显异常[4][6] - 公司曾申辩称技术转让与增资是独立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且部分高管以“非会计专业人士、信赖中介机构”为由试图免责,但均被证监会驳回[6] 监管纪律处分与影响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6位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认定实际控制人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13] - 交易所一年内不接受赵德中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并五年内不接受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这意味着公司五年内无法进行再融资[13][14] 公司业务与近期财务表现 - 公司成立于2009年,2021年5月在科创板上市,因拥有多肽原料药而成为GLP-1减肥药概念股,并已进入多肽制剂领域,其司美格鲁肽片新药近期获得临床试验申请受理[8] - 尽管面临调查与处罚,公司公告称生产经营活动正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5.27亿元,同比增长21.95%,归母净利润为4.45亿元,同比增长26.92%[14] - 截至2024年12月18日收盘,公司股价报38.38元/股,总市值为121亿元[15]
上市首年就财务造假!董事长申辩“非会计专业”被驳回,ST诺泰及实控人等被罚7620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2-18 12:35
公司财务造假与处罚 - 公司在科创板上市首年(2021年)即策划业绩造假,并利用粉饰后的报表成功再融资4.34亿元[1][15] - 公司因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处以罚款,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德中等6人合计被罚7620万元[1][4][15][18] - 具体违法事实包括: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3][17] 造假手法细节 - 2021年12月,公司向浙江华贝药业转让药品技术及权益,确认收入3000万元,但该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3][17] - 浙江华贝既无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无应用该技术的生产与销售能力,其支付款项最终来源于公司同期对其的增资款,形成资金闭环[3][17] - 该虚假交易导致公司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3][17] - 基于虚假财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存在重大虚假内容[3][17] 监管处罚与申辩驳回 -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赵德毅、副董事长赵德中(均为实际控制人)合计罚款1800万元[4][18] - 公司曾申辩称技术转让与增资是独立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但证监会认定两项交易在时间、资金、金额上联系密切,形成资金闭环,商业逻辑明显异常[5][19] - 部分高管以“非会计专业人士,信赖中介机构”为由申辩,但证监会明确驳回,指出这并非未勤勉尽责的免责理由[5][6][19][20] 交易所纪律处分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6位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9][12][23][26] - 上交所认定实际控制人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并对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一年内不受理发行上市申请[12][26] - 上交所决定五年内不接受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这意味着公司五年内无法进行再融资[12][26][27] 公司近期经营与市场表现 - 公司成立于2009年,2021年5月在科创板上市,是一家医药外包企业,因拥有多肽原料药而曾是受市场追捧的减肥药概念股[7][21] - 公司在GLP-1减肥药领域有布局,其2.2类新药司美格鲁肽片(拟用于减重)已于12月8日获得临床试验申请受理通知书[7][21] - 根据公司公告,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5.27亿元,同比增长21.95%,归母净利润为4.45亿元,同比增长26.92%[13][27] - 截至12月18日收盘,公司股价报38.38元/股,下跌0.44%,总市值为121亿元[14][28]
上市首年业绩造假 诺泰生物及相关责任人遭重罚7620万元 五年内不得申请再融资
环球网· 2025-12-18 09:19
文章核心观点 - 诺泰生物因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及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被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构成欺诈发行,并受到严厉处罚,包括高额罚款及五年内禁止再融资 [1][2][3][4] 处罚详情与违法事实 - 中国证监会对诺泰生物及相关6位时任高管处以罚款,金额总计为7620万元 [1] - 其中,诺泰生物被处以474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赵德毅及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被罚款1800万元 [3]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诺泰生物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3] - 上交所一年内不接受赵德中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五年内不接受诺泰生物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意味着公司五年内无法进行再融资 [3] 具体财务造假行为 - 2021年12月,诺泰生物向浙江华贝药业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许可权益,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 [1] - 浙江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不具备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和销售能力 [1] - 诺泰生物策划向浙江华贝增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自诺泰生物的增资款,该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 [1] - 此业务导致诺泰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1] 欺诈发行与可转债关联 - 2023年12月,诺泰生物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400万元 [2] - 该《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部分公开披露了包含上述虚假数据的2021年度财务数据,构成重大虚假内容 [2] - 截至2025年4月24日,诺泰生物赎回可转债40440张,“诺泰转债”累计转股4299560张,并于2025年4月25日摘牌 [2] 公司背景与市场影响 - 诺泰生物主要从事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于2021年5月20日登陆科创板上市,曾是A股市场红极一时的减肥药概念股 [4] - 公司的造假行为不仅透支自身信誉,更可能引发市场对行业财务真实性的信任危机 [4] - 监管部门加大对财务造假案件的处罚力度,精准打击企业“带病圈钱”的核心诉求,与“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导向高度契合 [4] 事件时间线与公司回应 - 监管部门于2024年10月对公司立案调查,2025年7月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诺泰” [3] - 面对最终处罚,诺泰生物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将引以为戒,积极落实整改,加强内部控制流程建设 [3]
ST诺泰年报及发行文件虚假记载被罚7620万元
中国经营报· 2025-12-18 06:56
公司受处罚情况 - 公司因年报和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以罚款4740万元[1] - 公司6名高管被处以罚款合计2880万元,其中实际控制人、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被罚1300万元,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赵德毅被罚500万元,时任总经理金富强被罚330万元,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梓权和时任副总经理谷海涛各被罚300万元,时任财务总监徐东海被罚150万元[2] - 公司与6名高管罚款金额合计为7620万元[3] 违规行为具体内容 - 2021年12月,公司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许可持有人权益,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1] - 浙江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不具备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1] - 公司同期策划向浙江华贝增资,浙江华贝支付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自公司的增资款,该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1] - 该业务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1] - 该业务还导致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内容[1] 交易所纪律处分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6名高管予以公开谴责[3] - 赵德中被认定为3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 - 交易所1年内不接受赵德中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5年内不接受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3] 公司基本情况与经营状况 - 公司是一家聚焦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学药,战略布局寡核苷酸业务,进行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相结合的生物医药企业[3] - 公司于2021年5月在科创板上市[3]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5.27亿元,同比增长21.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亿元,同比增长26.92%[3] - 公司表示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将引以为戒,积极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流程建设,提升内控合规[3]
诺泰生物:因年报及可转债信息存在编造虚假内容,公司及时任核心责任人合计被罚超7000万元
财经网· 2025-12-18 06:17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1] - 违法事实包括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 违法事实包括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存在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1] 行政处罚结果 - 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合计被罚款4740万元 [1] - 6名时任高管及实际控制人被追责 [1] - 实际控制人、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因组织指使造假,合计被罚1300万元,为个人罚款金额最高 [1] - 时任董事长赵德毅被罚500万元 [1] - 时任总经理金富强被罚330万元 [1] -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梓权被罚300万元 [1] - 时任副总经理谷海涛被罚300万元 [1] - 时任财务总监徐东海被罚150万元 [1]
年报和发行文件存虚假记载 ST诺泰及6名高管被处罚7620万元
中国经营报· 2025-12-18 05:57
公司受处罚事件 - 公司因年报和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6名高管被处罚合计7620万元 [3] - 具体处罚金额为:公司被处罚4740万元,实际控制人、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被处罚1300万元,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赵德毅被处罚500万元,时任总经理金富强被处罚330万元,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梓权和时任副总经理谷海涛分别被处罚300万元,时任财务总监徐东海被处罚150万元 [4] - 同期,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6名高管予以公开谴责,并对赵德中采取3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1年内不接受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上市申请、5年内不接受公司发行上市申请的纪律处分 [5] 违规行为细节 - 违规源于2021年12月的一笔技术转让交易,公司向浙江华贝药业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许可持有人权益,确认收入3000万元 [3] - 交易对手浙江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不具备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且技术转让款最终来源于公司对浙江华贝的增资款,该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 [3] - 该虚假交易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3] - 该业务还导致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3] 公司基本情况与经营状况 - 公司是一家聚焦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学药,战略布局寡核苷酸业务,进行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相结合的生物医药企业,于2021年5月在科创板上市 [6] - 公司表示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将引以为戒,积极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流程建设 [6]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5.27亿元,同比增长21.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亿元,同比增长26.92% [6]
688076及实控人等被罚7620万元
上海证券报· 2025-12-18 04:54
行政处罚终局 -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违法行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德中等6人合计被处以7620万元罚款 [2] - 经查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4] - 前述虚增导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相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4] -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赵德中等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罚款 [5] 公司业务与近期经营 - 公司成立于2009年,2016年在新三板挂牌,2021年在科创板上市,是一家聚焦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进行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相结合的生物医药企业 [5]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7亿元,同比增长21.95%;归母净利润4.45亿元,同比增长26.92%;扣非净利润4.37亿元,同比增长23.20% [6] - 公司表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6] - 公司子公司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2.2类新药司美格鲁肽片(口服),目前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临床试验申请受理通知书,试验药品含3mg/7mg/14mg/25mg/50mg共5个规格 [8] 历史财务数据摘要 - 营业总收入:2021年为6.44亿元,2022年为6.51亿元(同比增长1.15%),2023年为10.34亿元(同比增长58.69%),2024年为16.25亿元(同比增长57.21%),2025年三季报为15.27亿元(同比增长21.95%)[7]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1年为1.15亿元,2022年为1.29亿元(同比增长11.89%),2023年为1.63亿元(同比增长26.20%),2024年为4.04亿元(同比增长148.19%),2025年三季报为4.45亿元(同比增长26.92%)[7] -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1年为1.05亿元,2022年为0.83亿元(同比下降20.74%),2023年为1.68亿元(同比增长102.31%),2024年为4.08亿元(同比增长142.60%),2025年三季报为4.37亿元(同比增长23.20%)[7] - 研发支出:2021年为0.69亿元,2022年为0.98亿元,2023年为1.34亿元,2024年为3.72亿元,2025年三季报为3.49亿元 [7] 市场反应与股价 - 公司因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而于7月21日停牌一天,7月22日复牌当日,股价大幅低开后震荡上行,最终收跌4.29% [7] - 截至12月18日午间休市,公司股价涨1.35%,报39.07元/股 [8]
ST诺泰被重罚 股民索赔持续推进
新浪财经· 2025-12-18 04:01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17日晚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1][5] - 证监会查明公司存在两项违法事实: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1][5][2][6] 2021年年报虚假记载详情 - 2021年12月,公司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持有许可人权益,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1][5] - 浙江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不具备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1][5] - 同期,公司策划向浙江华贝增资,浙江华贝支付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自公司的增资款,该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1][5] - 该业务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1][5] 公开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 2023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400万元,期限6年[2][6] - 2023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发行结果公告,共募集43,400万元[2][6] - 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赎回可转债40,440张,“诺泰转债”累计转股4,299,560张,并于2025年4月25日摘牌[2][6] - 前述《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部分披露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因2021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导致该发行文件相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内容[2][6] 证监会处罚结果 - 综合两项违法事实,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2][6] - 对6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合计罚款2,880万元[2][6] 投资者索赔相关情况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3][7] -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已代理部分股民起诉公司[1][5] - 暂定的索赔条件为: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4年10月23日收盘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3][7] -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2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3][7]
ST诺泰上市首年就进行业绩造假,还涉及欺诈发行,ST诺泰五年内不得申请再融资
第一财经· 2025-12-17 16:17
公司处罚与违规行为 -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登陆科创板上市,主要从事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 [1] - 公司在上市首年即策划业绩造假,并凭借粉饰后的报表成功再融资4.34亿元人民币 [1] - 公司于12月17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决定 [1] - 因涉及欺诈发行等行为,公司被处罚五年内不得申请再融资 [1] 公司市场背景 - 公司曾是A股市场红极一时的减肥药概念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