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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药业(60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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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药业(600267) - 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5-03-28 12:10
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 页 # 력 후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线"提香自具有执业详中的会计师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本报告仅供海正药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海正药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海正药业公司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海正药业公司 ...
海正药业(600267)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5-03-28 12:10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5-11 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 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保证上述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 1 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相关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 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 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 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 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公 ...
海正药业(600267)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2025-03-28 12:10
可持续发展报告 2024 Sustainability Report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 关于本报告 | 04 | | --- | --- | | 董事长致辞 | 06 | | 关于海正药业 | 08 | | 公司概览 | 08 | | 业务布局 | 08 | | 2024 大事记 | 10 | | 2024 关键绩效 | 12 | | 荣誉与奖项 | 12 | | 关键绩效 | 14 | 01 | 海纳厚生, | | --- | | 永续稳健经营 | | ESG 管理 | | 企业治理 | 02 | 正心好药, | | | --- | --- | | 成就健康梦想 | | | 产品责任 | 32 | | 创新驱动 | 43 | | 可持续供应链 | 47 | | 优质客户服务 | 53 | 03 | 04 | | --- | | 生态共生, | | 以人为本, | | --- | --- | --- | | 共建绿色未来 | | 坚实人才基础 | | 应对气候变化 | 58 | 劳工与人权 | | 环境管理体系 | 63 | 员工培训与发展 | | 排放与废弃物管理 | 64 | 员工关怀与 ...
海正药业(600267)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2025-03-28 12:10
业绩相关 - 2023年度财报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 - 辉正医药与复旦张江解除里葆多推广协议,赔付7500万元[2][4] 合规与管理 - 原总裁2018 - 2022年代理业务涉多项罪名,不影响2024年及以前净利润和净资产[2][3] - 公司加强组织建设,调整架构,成立新部门,出台合规制度[3] 未来展望 -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报非标准审计意见影响已消除[5]
海正药业(600267)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3-28 12:10
人员与客户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904人[1] - 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707家,收费7.20亿元[1] 风险保障 - 截至2024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2亿元[2] 法律案件 - 天健所在华仪电气年报审计案中,在5%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完结并履行判决[3] 执业处罚 - 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4] - 67名天健所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12人次等[4] 审计相关 - 项目合伙人俞佳南等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5]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天健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7] - 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合规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 - 公司审计委员会评估认为天健所胜任审计工作[10]
海正药业(60026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周华俐)
2025-03-28 12:10
被提名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1] - 不属于特定持股及关联自然人股东近亲属[3][4] - 最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4] - 最近36个月未受相关处罚或谴责[5]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 具备会计专业资格和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6] 审查结果 - 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6]
海正药业(600267)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03-28 12:10
人事变动 - 同意聘任蒋灵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4] 审计情况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委员均亲自出席[3] - 同意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单位[5] - 公司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220万元[5][8]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6][7] 未来展望 - 2025年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及内外审计沟通监督检查[12] - 2025年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发挥监督职能[12]
海正药业(600267)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2025-03-28 12:10
历史问题 - 2023年6月门冬胰岛素无形资产技术减值未识别致差错,已整改[1] - 2023年多位高管离职[1] - 原总裁2019 - 2022年代理业务涉嫌多项罪名被调查[2] 应对措施 - 2024年4月审议通过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议案[2] - 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考核,完善内控措施[3] - 2024年1月成立内控管理部[4] - 出台制度、修订手册,开展专项检查[4] - 优化决策程序,推进“三重一大”公开透明[4] 影响评估 -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影响已消除[5]
海正药业(60026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易静薇)
2025-03-28 12:10
易静薇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专题培训。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易静薇为浙江 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 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 ...
海正药业(60026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易静薇)
2025-03-28 12:10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工作经验[1]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相关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员不能担任[5]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3家[7]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候选人情况 - 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7] - 确认符合上交所任职资格要求[7] - 若任职后不符将辞去职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