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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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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8 18:0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00,976,102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29.71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0.42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1,164,864.86元 [2] 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与专户开立 - 2021年7月公司与子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多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范本要求 [3] - 公司通过多次董事会决议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涉及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多家分支机构 子公司广泽乳业和吉林广泽乳品同步参与 [4] - 2025年新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与东方证券及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符合交易所规范 [5]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资金可存储为定期存款但不得质押 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6] -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有权通过现场调查或书面问询监督资金使用 每半年度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7] - 银行需每月10日前提供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单次或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 [8] - 银行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时 公司或保荐机构可单方面终止协议 银行需支付违约金 [8]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10]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00,676股,每股发行价54.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9,999,983.96元 [1] - 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3,206,445.5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793,538.38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15日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1] 募集资金用途调整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目" [2] - 调整涉及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 [2] 募集资金专户及监管协议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马来西亚普源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Bank of China (Malaysia) Berhad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 - 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 - 专户仅用于"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目"和"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4] 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丙方(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5] - 甲方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丙方 [6] - 乙方需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 - 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6]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599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3.94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152,080.06万元 [1] -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888.06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0,192.00万元 [1]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11月23日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情况 [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 2025年9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使用不超过1.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 - 公司设立专项账户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1] - 公司与中国银行定远支行及国泰海通证券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符合上交所规范要求 [2] 专项账户具体信息 - 专项账户账号为175283586287 截至2025年9月26日专户余额为0.00万元 [3] - 该账户专门用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3] - 银行每月1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5] 资金使用监管机制 - 保荐机构可指定保荐代表人随时查询账户资料 银行需配合提供完整资料 [5] - 专户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 银行需立即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5] - 保荐机构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4] 协议执行保障措施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至资金支出完毕并销户后失效 [6] - 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 公司或保荐机构可单方面终止协议 [5] - 协议一式捌份 三方各持壹份 并向上交所和安徽证监局报备 [6]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9.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5.77元/股 [2][6][9] - 授予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13] - 预留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授予情形 [6][7]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与作废 -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10股派现2.002元),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5.97元/股调整为25.77元/股 [42][43] - 作废5.10万股未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因预留授予时限(股东大会后12个月内)已到期 [31] - 调整及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激励计划及监管规定 [31][43][44] 股份支付财务影响 - 预留授予的9.90万股限制性股票总摊销费用为826.31万元,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 [18] - 费用计入经常性损益,预计对经营业绩影响程度不大 [18][21] - 会计处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 [15][1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已结项,建成覆盖中试生产、材料研发、封测模拟与失效分析的全链条研发平台 [63][64] - 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为准 [65][66] - 高密度集成电路封装用环氧塑封料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因新工艺设备采购及验证耗时较长 [67][68] 公司治理与合规 - 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公示、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核查等完整决策程序 [2][4][5]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调整、授予及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 [23][34][46] - 募集资金使用变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73][74]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6 19:5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00,676股 每股发行价54.71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289,999,983.96元 [2] - 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3,206,445.58元(不含增值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793,538.38元 [2] - 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15日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并由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使用调整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 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目" [3] - 调整涉及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 [3] - 相关调整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 募集资金专户设立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RIGOL TECHNOLOGIES (MALAYSIA)SDN. BHD. 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Bank of China (Malaysia) Berhad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4] - 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目"和"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5] - 协议遵循《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4] 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银行需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8]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 公司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8]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 并至少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6] - 协议自各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8]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6 19:2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5,521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26.74元 募集资金总额147,631.54万元[1] - 扣除发行费用12,195.64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135,435.90万元[1] - 募集资金于2023年6月27日全部到位 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1]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2] -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及监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2] - 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范本要求[2] 专户注销情况 - 交通银行蚌埠淮上区支行专户(账号343006014013000377202)中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3] - 该专户于近日完成注销手续[3] - 账户注销后对应三方监管协议自动终止[3]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6 18: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获证监会同意科创板IPO注册[2] - 公开发行4867.6088万股A股 每股发行价43.22元[2] - 募集资金总额21.04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19.42亿元[2]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2] 募集资金专户设立 - 在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大道支行设立专项账户[3] - 专用于"日本智能化制造项目"资金拨付[3] - 账户开立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公司与银行、国泰海通证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3] 专户管理细则 - 专户账号121909460410001 初始余额0元[3] - 资金仅限日本智能化制造项目使用[3] - 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不得质押[4]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需通知券商[6] 监管机制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负责持续督导[5] - 保荐代表人王莉、陈邦羽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5] -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券商[6] - 券商每半年现场检查专户存储情况[5] 协议效力条款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后生效[6] -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6] - 银行三次未及时对账或配合调查可终止协议[6] - 协议终止后需在一个月内重新签订[6]
西子洁能拟将5.65亿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完成结项
新浪财经· 2025-09-26 13:4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1亿元 期限6年 [2] - 扣除发行费用1369.82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6亿元 资金于2021年12月30日到位 [2] 募投项目规划与执行 - 原计划将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新能源科技制造产业基地项目10.3亿元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0.8亿元 [3] - 截至2025年9月22日 两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 拟进行结项 [3] - 新能源制造产业基地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5.22亿元 投资进度51.39%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0.8亿元 投资进度100% [3] - 两项目累计获得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7139.42万元 [3] 资金节余情况 - 两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5.65亿元 其中新能源制造产业基地项目节余5.65亿元 [3] - 节余主要原因包括设备采购和建设成本有效控制 通过优化采购方案和引入国产先进设备降低成本 [4] -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存款产生收益 [4] - 部分项目尾款未达支付节点 截至9月22日未结算尾款2.68亿元 [4] 节余资金使用安排 - 未结算尾款2.68亿元将存于募集资金专户按合同约定支付 [5] - 若实际尾款超预期 超出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 [5] - 支付完毕后专户结余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 [5] - 其他节余资金2.98亿元将转至一般存款账户 [5] - 资金转出完毕后注销专户并公告 相关监管协议终止 [5] 项目影响与审批进展 - 此举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 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对正常经营无不利影响 [6] -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 保荐机构无异议 [6]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 本次结项后公司2021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全部完成 [6]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5 20:0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3000万股 发行价格46.63元 募集资金总额13.989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916亿元 资金于2021年11月22日全部到账[2] 监管协议变更与签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 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监管协议[3] - 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符合上交所范本要求[3] - 账户开立权限归属建设银行二级分行即墨支行 但协议需与一级分行青岛市分行签订[4] 募集资金专户与使用规划 - 专户账号37150199760609688190 截至2025年9月12日余额为0元[5] - 专户资金仅用于六大项目: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材产业化(已结项尾款)、高品质合金粉末产业化(已变更尾款)、万吨级非晶合金闭口立体卷产业化(已变更尾款)、新能源软磁粉末建设项目、新能源软磁材料及器件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项目[5] - 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5.7亿元 分五笔存单:3.2亿元(36个月期)、4000万元(12个月期)、3000万元(6个月期)、1.5亿元(3个月期)、3000万元(3个月期) 存单到期后需转回专户或续存且不得质押[6] 监管机制与执行条款 -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负责监督募集资金使用 可通过现场核查或书面问询行使监督权 每半年核查专户存储情况[7] - 保荐代表人魏鹏、陈聪有权随时查询专户资料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7] - 专户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 公司需立即向保荐人提供支出清单[7] - 银行连续三次未提供对账单或未配合核查时 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 协议需报备上交所及证监会青岛监管局 有效期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9]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5 19:5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 注册文号为证监许可〔2025〕1515号 [1] - 实际发行数量为631,094,257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3元 [1] -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4,999,992.11元 折合约58.25亿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874,277.76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3,125,714.35元 [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验资报告号为天职业字〔2025〕39022号 [1]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在五家银行开设专项账户 包括中国农业银行昆明护国支行、昌都卡若支行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昌都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昌都分行 [2] - 公司与下属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签署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2][4] - 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 不存在重大差异 [2] 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专项账户仅限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禁止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 [6]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需通过专用账户操作并通知保荐机构 [6] - 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银行需按月向保荐机构提供账户状态报告 [6] - 保荐机构有权现场调查账户情况 银行需配合提供查询资料 [7] - 单次或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 需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保荐机构 [8] - 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配合调查 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账户 [9] 协议执行机制 - 监管协议自各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至资金全部支出且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9] - 争议解决需先协商 协商不成则向昆明市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10] - 公司已完成发行承销总结备案 将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事宜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