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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0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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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601211)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9 12: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238.7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7.71%[2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7.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3.74%[26] - 基本每股收益1.11元/股,同比增长113.46%[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25%,同比上升3.14个百分点[28]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38.72亿元,同比增长77.71%[40]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7.37亿元,同比增长213.74%[40] - 公司2025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2.79亿元,同比增长59.76%[40] - 营业收入238.72亿元,同比增长77.71%[85][87] - 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57.33亿元,同比增长86.27%[85][87]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5.78亿元,同比增长34.20%[85][87] - 利息净收入31.87亿元,同比增长205.43%[85][87] - 投资收益127.01亿元,同比增长318.23%[86][87]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6亿元,同比下降241.75%[86][8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131.52亿元,同比增长89.69%[86][88] - 业务及管理费115.45亿元,同比增长75.41%[86][88] - 信用减值损失11.94亿元,同比增长404.71%[86][88] 各条业务线表现 - 财富管理业务收入97.72亿元,同比增长92.35%,占营业收入40.94%[41] - 机构与交易业务收入68.61亿元,同比增长55.54%,占营业收入28.74%[41] - 投资管理业务收入30.78亿元,同比增长44.26%,占营业收入12.89%[41] - 融资租赁业务收入21.09亿元,占营业收入8.83%[41] -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14.10亿元,同比增长20.47%,占营业收入5.91%[41] - 财富管理业务营业收入达97.72亿元,同比增长92.35%[90][91] - 投资银行业务营业收入为14.10亿元,同比增长20.47%[90][91] - 机构及交易业务营业收入68.61亿元,同比增长55.54%[90][91] 各地区表现 - 境外子公司资产3,699.2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0.50%[98] - 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总资产达2048.15亿港币,净资产为189.82亿港币,净利润为9.58亿港币[109] - 海通国际控股总资产为832.80亿港币,但净资产为负126.62亿港币,净利润亏损17.08亿港币[109] 子公司及联营公司表现 - 华安基金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15.58亿,净利润为5.00亿[109] - 国泰君安期货总资产为1649.13亿,净利润为3.84亿[109] - 海通资管营业收入为1.54亿,净利润为0.85亿[109] - 上海证券营业收入为27.34亿,净利润为7.58亿[110] - 富国基金营业收入为22.98亿,净利润为6.39亿[110] - 华安基金管理资产规模8,225.0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5%,公募基金管理规模7,488.16亿元增长8.0%,非货公募基金管理规模4,449.58亿元增长7.6%[68] - 海富通基金管理资产规模4,976.5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0%,公募基金管理规模2,161.23亿元增长25.5%,债券ETF规模931.48亿元增长83.3%[68] - 富国基金公募基金管理规模11,940.4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8%,非货公募基金管理规模7,651.72亿元增长12.5%[69] - 公司资产管理规模7,051.9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海通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规模突破20亿港元较2024年末增长超9倍[70] 财富管理与零售业务表现 - 境内个人资金账户数达3845万户较上年末增长4.2%[48] - 富裕客户及高净值客户数较上年末增长6.8%[48] - 私人订制服务资产规模较上年末增长57.7%[48] - 金融产品月均保有规模4530亿元较上年增长13.4%[48] - 零售客户APP合并月活1558万,位居行业第1位[82] 交易与投资业务表现 - 期货成交额84.52万亿元市场份额12.44%较上年提升1.95个百分点[50] - 融资融券余额1809.96亿元市场份额9.78%较上年末提升0.61个百分点[52] - QFI股基交易额5.07万亿元同比增长100.0%[60] - 托管与基金服务期末业务规模3985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1%[60] - ETF做市交易规模同比增长124.6%[63] - 另类投资新增投资金额8.75亿元,其中投资三大先导基金4.20亿元;完成10个项目退出,退出项目投资成本5.41亿元;存续投资项目203个,投资金额199.20亿元[65] 投资银行业务表现 - 境内股权主承销额1253.16亿元同比增长1315.8%市场份额18.6%[54] - 债券主承销额5828.66亿元市场份额11.09%排名行业第2位[54] 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表现 - 公募基金管理规模34.39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8%,非货公募基金管理规模20.16万亿元增长4.9%[66] - 私募股权投资募集规模10,665亿元同比下降31.8%,投资规模5,748亿元同比增长18.0%,被投企业73家上市同比增长32.7%[74] - 新设基金5只合计认缴41.30亿元,完成硬科技投资项目37个投资金额22.60亿元,实现15个项目完全退出或IPO[74] 市场环境与表现 - 上证指数上涨2.76%,恒生指数上涨20.00%,标普500指数上涨5.50%,中债总全价指数下跌0.65%,美元兑人民币下跌1.82%,南华商品指数下跌2.09%[62]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 公司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声誉风险等主要经营风险[8] -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体系[8] - 流动性覆盖率从上年末333.90%下降至本报告期末290.11%[31] - 净稳定资金率从上年末139.51%提升至本报告期末148.54%[31] - 净资本1941.2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974.87亿元增长97.3%[18][30] - 风险覆盖率305.43%,较上年度末240.16%上升65.27个百分点[30] - 2025年6月30日整体组合风险价值VaR为71123万元人民币[129] - 2025年上半年整体组合风险价值VaR平均值为52818万元人民币,最低31093万元人民币,最高73638万元人民币[129] - 股价敏感型金融工具风险价值VaR在2025年6月30日为66430万元人民币,较2024年底35369万元人民币增长87.8%[129] - 利率敏感型金融工具风险价值VaR在2025年6月30日为37598万元人民币,较2024年底15679万元人民币增长139.8%[129] - 汇率敏感型金融工具风险价值VaR在2025年6月30日为6424万元人民币,较2024年底2357万元人民币增长172.6%[129] - 商品价格敏感型金融工具风险价值VaR在2025年6月30日为392万元人民币,较2024年底698万元人民币下降43.8%[129] - 公司采用95%置信水平和一天持有期的历史模拟法计算VaR[125] - 公司明确2025年度集团风险偏好、容忍度和限额[124] - 风险管理部门包括风险管理部、内核风控部、法律合规部等11个部门[121] -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裁、首席风险官等13名高管组成[120] - 股票质押业务融出资金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322.8%[132] - 融资融券业务存量负债客户平均维持担保比例为295.4%[132] - 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率均满足监管要求[134] - 日均现金管理池净规模高于公司设定规模下限[134] - 债券投资业务未新增重大信用风险事件[132] - 公司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137] - 信息系统应急演练故障备份恢复时间均达设定目标[137] - 公司未发生重大声誉风险事件[139] - 采用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信用风险敞口等计量方法[132] - 通过白名单管理和集中度控制管理债券信用风险[131] - 公司建立创新业务多层次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145] - 公司制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ESG风险管理办法》[147] - 公司开发ESG风险管理系统赋能风险管理[148] - 公司按照ISSB框架建立气候风险管理体系[149] - 公司制定净资本和流动性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150] - 公司建立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实现自动预警[150] -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主要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规定标准[15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完成合并重组股权交易交割[142] - 公司更新600余项制度强化财务资债管理[142] - 公司完成法人切换方案制定和全网测试[143] - 国泰君安资管吸收合并海通资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112] - 公司参与设立上海国智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5亿元,持股比例35%[111] 利润分配与股份回购 - 公司拟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5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为26.27亿元人民币[5] - 拟分配现金红利占2025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的16.69%,占扣非归母净利润的36.09%[5] - 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金额为12.11亿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6] - 现金分红与回购金额合计38.38亿元人民币,占上半年归母净利润的24.39%[6] - 合计分红与回购金额占上半年扣非归母净利润的52.72%[6] - 公司总股本为176.29亿股,扣除回购后股本基数为175.14亿股[5]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1.15亿股[5] -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161] - 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2,627,043,424元(含税),占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16.69%[163] - 现金分红加股份回购金额合计3,837,777,921元,占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24.39%[164]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15,303,000股[163] 员工激励与公司治理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涉及456名激励对象共27,799,107股[165] - 回购注销24名激励对象782,867股限制性股票,金额4,336,889.72元[165] -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起正式撤销监事会[156] - 选举产生11名非独立董事和6名独立董事组成第七届董事会[157] - 新聘任5名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裁毛宇星、潘光韬、张信军等[160] - 赵慧文于2025年5月22日正式任职公司合规总监[160] - 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用于核心骨干员工激励与保留[181] - 公司建立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的员工保障体系[181] - 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相关管理办法于2025年5月经股东大会通过更名[174] 企业社会责任与公益 - 公司2025年上半年累计投入公益资金1896万余元开展28个公益项目[167] - 公司向西藏定日县地震灾区捐赠100万元用于抢险救援和灾后重建[173] - 公司通过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捐赠30万元驰援日喀则定日灾区紧急物资采购[173] - 公司紧急筹集1300余只睡袋支援西藏地震灾区[173] - 公司分别投入500万元支持上海市奉贤区和崇明区农村综合帮扶[171] - 公司"筑梦希望"教育帮扶项目受益人数超360人[169] - 公司支持6所希望学校并开展奖教金奖学金助学金发放[169] - 公司持续开展第三期乡村振兴"头雁计划"培训班[168] - 公司公益项目荣获第二届"上海慈善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167] 员工与培训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员工总数为27,190人,其中母公司员工19,034人[181]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员工培训总时长为118.9万小时,其中线上培训113.5万小时,线下面授培训5.4万小时[182] - 集中培训项目平均满意度达95.63%,较2024年提升2个百分点[182] 投资者关系 - 公司参加卖方机构策略会合计17场次,与238人次分析师和机构投资者沟通[184] - 开展4次境内外路演,拜访股东及重要机构18家[184] - 召开视频及网络互动业绩说明会1次[184] - 接听投资者来电802次[184] - 回复"上证e互动"问题21次[184] 承诺履行与监管事项 -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虚假披露情形下回购股份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持续履行中[190] - 国资公司及国际集团关于避免与国泰君安同业竞争的承诺持续履行中[190] - 公司关于解决附属公司与国泰君安国际集团竞争问题的承诺期限为五年或直至不再成为控股股东[191] - 公司及交易相关方关于信息真实准确的承诺期限截至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之日[191] - 公司关于不存在不得发行股份情形的承诺期限截至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之日[191] - 公司关于守法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说明期限截至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之日[191] - 公司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重组情形的说明期限截至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之日[191]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说明期限截至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之日[191] - 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期限截至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之日[191] - 公司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未履行但长期有效[191] -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于2025年3月14日[194] - 公司因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时融券卖出同一股票及场外衍生品业务不当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196] - 公司因中鼎恒盛IPO保荐执业未充分关注内部控制缺陷等问题被深交所通报批评[196] - 国资公司承诺股份锁定期为配套资金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192] - 国际集团承诺向国泰君安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至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日[192] - 公司已完成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194] - 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不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控股股东[194]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195] - 公司针对监管问题已完善内部核查机制并加强主动核查力度[196] - 公司通过案例培训和电子化底稿提升项目风险把控能力[197] 其他重要内容 -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4] - 资产总额18046.1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72.24%[27] - 负债总额14683.7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68.73%[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213.7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88.19%[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33.19亿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为-7.89亿元[26] - 公司总资产达18,046.1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2.24%[96] - 货币资金3,936.62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1.81%,同比增长86.55%[95][96] - 交易性金融资产6,226.89亿元,占总资产34.51%,同比增长52.44%[95][96] - 吸收合并海通证券产生负商誉79.64亿元,计入营业外收入[92] - 融出资金1,875.03亿元,同比增长76.44%[95][96] - 应付债券2,747.96亿元,同比增长105.07%[95][97] - 合并的结构化主体对集团总资产影响为53.27亿元,净利润影响为0.15亿元[114] - 公司控股股东为国资公司[199]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际集团[199] - 公司报告期内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199] - 公司报告期内无大额到期未清偿债务[199]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无不良诚信状况[199]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无不良诚信状况[199] - 控股股东定义依据上交所上市规则[200] - 实际控制人定义依据上交所上市规则[200]
国泰海通(60121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办法
2025-08-29 11:5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管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雇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以下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其中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及其附录 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以下简称《标准守则》)和附录 C1《企业管治守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以下合称相关规则)和《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
国泰海通(60121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8-29 11:5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与委员会职责 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均由董事长提名,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报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战略及 ESG 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健全和规范董事 会战略及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 提高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委员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以下 合称相关规则)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与组织机构 第五条 委员的任期与该名董事的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
国泰海通(60121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08-29 11:5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以下合称相关规则)的规定和要 求,结合《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本着规范、透明的原则,按照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使用募 集资金,遵守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履行相应的使用申请、审批及决策程 ...
国泰海通(60121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9 11:5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 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 地上市规则(以下合称相关规则)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基础 ...
国泰海通(60121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8-29 11:5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董事会下设 的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者委员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 职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议事,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以下合称相关规则)和《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与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全部应为非执行董事,其中独立董 事应占多数;在符合本条规定的前提下,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委员 会成员。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报董事会批准。委员会全 ...
国泰海通(60121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9 11:5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香港《证券及期货 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以下合称相关规则)和《国泰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是指公司对知悉公司内幕 信息的人士进行的登记与保密管理工作,包括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确定、登记、 告知、报备、交易情况自查、保密管理、违规责任追究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应当按照相 关规则 ...
国泰海通(60121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2025-08-29 11:5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 计工作,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证券公司内 部审计指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并遵照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为内部审计基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对业务经营、风险 管理、内控合规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稳健 运行和价值提升,实现公司目标。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人员及保障机制 第六条 公司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行 一体化集中管理,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内部审计体系。集团内 部审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内部审计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接受集团内部审 计部门的全面领导。 公司维护内部审计工作的高度独立性,保障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 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政策加以体现和落实。 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应当充分尊重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除 ...
国泰海通(60121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8-29 11:58
第二章 人员与组织机构 第三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与委 员会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董事会风险 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风险控制委员会或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有效控制各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以下合称相关规则)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风险控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及其他委员人选均由董事长提 名,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条 委员的任期与该名董事的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成员未达到规定最低人数时,董事会应 根据本规则 ...
国泰海通(60121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9 11:5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与保障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 人员监督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 交所上市规则》)及其附录 C1《企业管治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以下合称相关规则)和《国泰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具备法定任职条件,依法规范进行提 名、资格审查、选举和更换。公司股东会同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