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药石科技(300725)
icon
搜索文档
药石科技(30072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会议召开 - 至少每年召开1次,提前3日通知;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同样提前3日[2] - 紧急时可口头通知,召集人需说明[2] 会议组织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3] - 全部出席方可举行,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3] 会议审议 - 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4]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会议其他 - 可现场或通讯表决,一人一票[4] - 指定部门协助,制作记录并签字[4] 制度相关 - 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审议通过生效[6]
药石科技(30072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重大对外投资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涉及多指标50%以上且部分超一定金额[6] - 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涉及多指标10%以上且部分超一定金额[8] 特殊情况与审批流程 - 股权交易以对应公司全部资产和营收为计算标准[9] - 特定标准且每股收益低可免股东会审议[10] - 其他投资由董事长或授权管理层审批[11] 投资项目流程 - 投资建议书面提出,总经理组织研究报董事会[10][11] - 实施中总经理可提议修改等,完成后组织检查报告[13] 监督机制 - 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公司投资行为[13]
药石科技(30072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需报告[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 30 万元的交易需报告[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 0.5%需报告[10]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的诉讼需报告[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涉案金额累计达上述标准需报告[11]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 30%需及时报告[12] 报告流程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15] - 应及时告知已披露重大信息的进展情况[1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传递程序包括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16]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并 24 小时内送达书面文件[17] - 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的相关材料包括发生事项的原因等[17] 其他要点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进行沟通和培训[18]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20] - 未按制度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可给予有关人员处分并要求赔偿[20] - “第一时间”“及时报告”指获知拟报告信息当天(不超当日 24 时)[22]
药石科技(300725) -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通知提前三天送达,紧急情况除外[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等会后两日交董事会办公室存档,保存不少于十年[12] 任期与职务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4] - 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主持工作报董事会批准[5]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委员两次不出席可被撤[9][12] - 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8]
药石科技(30072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超500万[5] - 会计差错影响盈亏性质或占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5] - 监管责令改正以前年度差错认定为重大差错[5] - 财务信息披露担保等金额占净资产1%或10%以上为重大差错[6] - 年报其他信息披露重大事项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为重大差错[6] 重大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披露业绩变动方向或幅度差异超20%为重大差异[6][7]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超20%为重大差异[7] 责任追究 - 董事会对年报编制披露差错采取经济、行政处罚[10] - 公司董事等责任追究可附带经济处罚[10] - 内部审计调查责任,经审议提请董事会审核决议[11]
药石科技(30072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普通股1833.3334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973.0378万元,每股面值1元[7][12] - 发起人杨民民等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明确[13] 股份相关规定 - 已发行股份19973.0378万股,均为普通股[1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复制公司材料[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就董事等损失情况诉讼[28] - 董事等特定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8]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2]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9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9] - 公司在盈利等条件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1] 重大投资与支出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且超3000万元等属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101] 专门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为3名[8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9] 总经理与其他人员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94] 章程相关 - 章程以中文版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28]
药石科技(30072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5]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9] - 可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0]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披露预计年化收益率等信息[10]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1] 协议签订与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5] -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5] - 按招股书所列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原则用于主营业务[8] 项目延期与节余处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无法如期完成,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14]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达或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4] 资金置换规则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在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4] - 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六个月内实施募集资金置换[14] 监督检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18]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披露[18]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一次[1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年度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19]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19]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1]
药石科技(30072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披露行为[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依法履行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3] - 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信息,但不得冲突或误导[5] - 公司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应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7] 披露豁免情况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可能违反保密规定可豁免披露[9] - 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0] 定期报告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0]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2]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3]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1] - 若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应进行业绩预告[21]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应立即披露相关重大事项[23]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立即披露[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应及时披露[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需披露[24] 报告内容及审核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6] - 公司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5]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6] 其他披露情况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的其他董事、高管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25]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35] 报告流程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9]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9] - 临时报告由董事和高管向董事长或董秘报告[30] - 公司公告信息由董秘合规审查后报董事长签发[30] 管理与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33]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对重大事件应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5]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公司委托人情况[35]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6] -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6] 档案与文件管理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证券事务部负责[37] - 以公司名义对监管单位正式行文须经董事长审核批准[38] - 涉及查阅董事、高管履行职责相关文件,经核实身份、董事长批准后提供[38] - 公司应及时通报监管部门相关文件[38] - 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违规处理 - 因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40]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0]
药石科技(300725)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利润分配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6]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7]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8] 政策调整与实施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 分配依据与限制 - 公司按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分配总额和比例[15] - 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需披露不分红或低分红原因[15]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表为正,应披露子公司向母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及增强回报措施[16] - 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特定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占总资产50%以上,不分红或分红低于当年净利润50%,需说明分红依据及未来规划[16] 决策与保密 - 董事会决策利润分配方案时要记录相关内容并保存书面记录[17] - 筹划或讨论分配方案时,要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保密[18] 财报审计与分配 - 原则上依据经审计财报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时审议方案[18] - 以半年度财报为基础现金分红且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半年度财报可不审计[1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法规和章程为准[20]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及解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20]
药石科技(300725) - 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其他规定 - 委托出席需授权委托书,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10] - 连续两次无故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0] - 表决方式多样,有利害关系应回避[11] - 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