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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30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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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晨报-20250806
东兴证券· 2025-08-06 13:05
经济要闻 - 商务部延长对进口牛肉保障措施调查期限至2025年11月26日,因案件情况复杂[1] - 国务院将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1] - 7月下旬重点统计钢铁企业钢材库存量1,478万吨,环比下降5.6%,同比减少7.9%[1] - 乘联会上调2025年乘用车预测:零售2,435万辆(+6%)、出口546万辆(+14%)、新能源批发1,548万辆(+27%,渗透率56%)[1] - 上海市计划到2027年实现具身智能核心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给予最高30%且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1] - 7月全球制造业PMI为49.3%,连续5个月低于荣枯线,恢复力度减弱[1] 公司动态 - 上纬新材股价累计上涨1,320.05%,可能申请连续停牌核查[4] - 海光信息2025H1营收54.64亿元(+45.21%),归母净利润12.01亿元(+40.78%)[4] - 中科曙光2025H1营收58.54亿元(+2.49%),净利润7.31亿元(+29.89%)[4] - 长盛轴承股东拟减持788.55万股(占总股本2.65%)[4] - 万科A获大股东深铁集团新增16.81亿元借款,累计借款达226.88亿元[4] 港口行业研究 - 港口行业具备弱周期+强现金流特性,A股板块股利支付比例稳定在30%以上,2022年后分红比例明显提升,行业股息率约3%[7] - 2021-2023年行业资本开支集中高峰,2024年出现收缩信号,若开支持续下降将释放分红提升潜力[8] - 当前资本开支水平下分红提升空间有限,但若开支过峰,上港集团、招商港口等企业分红比例有望显著提高[9][10] - 建议关注资本开支下降趋势明确、现金流充裕且当前分红比例较低的港口个股[9] 金股推荐 - 东兴证券8月推荐标的包括美格智能、泡泡玛特、海螺水泥、伊利股份等11只个股[3]
江丰电子在武汉投资成立新公司
企查查· 2025-08-06 06:52
公司投资动态 - 江丰电子在武汉成立全资子公司武汉丰科晶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 - 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学泽 [1] - 经营范围涵盖显示器件销售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及销售 金属材料制造 [1] 股权结构 - 武汉丰科晶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由江丰电子(300666)间接全资持股 [1] 业务布局 - 新公司业务涉及半导体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专用设备制造与材料供应 [1] - 显示器件销售业务拓展显示公司向电子材料应用端延伸 [1] - 金属材料制造能力与江丰电子核心业务形成协同效应 [1]
江丰电子(300666)8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365.00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8-05 08:52
股价表现与交易数据 - 2025年8月5日收盘价69.78元,单日上涨1.01%,换手率2.49%,成交量5.51万手,成交金额3.83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入1365万元(占成交额3.56%),其中超大单净流入1115.07万元(2.91%),大单净流入249.92万元(0.65%) [1] - 中单资金净流出1040.04万元(2.72%),小单资金净流出324.95万元(0.85%) [1]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10.00亿元,同比增长29.53%,归属净利润1.57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63.58% [1] - 扣非净利润9149.01万元,同比增长30.36%,流动比率1.533,速动比率1.018,资产负债率50.25% [1] 公司基本情况 - 成立于2005年,位于宁波市,主要从事金属制品业,注册资本26532.0683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6407万元人民币 [1] - 法定代表人姚舜,对外投资企业50家,参与招投标项目71次 [1][2] 知识产权与行政资质 - 拥有商标信息1条,专利信息1819条,行政许可21个 [2]
江丰电子新设电子材料公司,含半导体相关业务
企查查· 2025-08-04 05:51
公司业务拓展 - 江丰电子间接全资持股新设宁波丰科晶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1] - 新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与研发 电子元器件制造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 [1] - 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学泽 由江丰电子通过股权穿透方式实现间接全资控股 [1]
江丰电子: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36
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涉及5名激励对象和150,000股股票 [1][5] - 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达标 [6][7][9] -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26.17%,远超45%的考核目标 [7][9] 决策程序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解除限售议案 [5] -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6] 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 - 原预留授予6名激励对象,1名因资格丧失被回购注销,剩余5名符合条件 [9][10] - 本次解除限售比例为20%,对应150,000股股票 [10] 业绩考核情况 - 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度增长率达126.17% [7][9] - 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均为A,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9]
江丰电子: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36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展 -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名,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65%[1][22] - 本次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均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75万股,本次解除限售比例为20%[27]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36.05亿元,较2021年基数增长126.17%,远超设定的45%增长目标,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4][25]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 - 该激励计划于2021年12月启动,经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预留部分于2022年6月22日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7月27日[1][4][22] - 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多次调整授予对象及数量,首次授予对象从317人调整为315人,最终实际授予308人,股票数量从320万股调整为310.6万股[3][4] - 公司先后进行11次回购注销操作,累计注销限制性股票约50.74万股,涉及离职或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62人次[6][7][12][13][18][19][20][30][31][32] 解除限售条件审核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监事会均审核确认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包括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瑕疵、激励对象无违规情形等[23][33][34] - 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评均为A档,满足100%解除限售比例要求[26] - 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事务所出具意见书,确认本次解除限售程序合规,符合激励计划文件规定[34]
江丰电子: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35
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核查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议案,确认解除限售条件成就[2] - 核查依据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等规范性文件,确认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且未出现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3] 激励对象资格与考核结果 - 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等级均为A(优秀),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个人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4] - 激励对象未出现法律规定的禁止情形,包括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3] 公司业绩达成情况 - 2024年经审计营业收入达3,604,962,847.84元,较2021年增长126.17%,达到解除限售业绩条件[4] - 公司2024年业绩及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均符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除限售标准[4] 解除限售实施安排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5.00万股[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5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宜[4]
江丰电子: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35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包含会议资料及时间、地点、审议内容[1] - 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包括董事姚舜、钱红兵、徐洲、吴祖亮及独立董事费维栋、张杰、刘秀[1] 公司章程修订 - 董事会全票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以符合《公司法》、证监会新规及深交所创业板最新监管要求(2025年修订版)[2] - 修订内容包括同步更新公司治理条款,并授权法定代表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2] - 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2][3] 管理制度更新 - 董事会全票通过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新增《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以匹配最新法规及公司章程[3] - 2.1至2.9项子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3] 股权激励计划 - 董事会全票通过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议案,5名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可解除限售15万股[4][5] - 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附律师法律意见书[5] 关联交易事项 - 董事会以8票同意(关联董事姚舜回避)通过控股子公司沈阳睿璟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关联方购买设备,交易金额2.33亿元,用于产能扩充[6] - 交易价格基于资产评估结果,独立董事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会批准[6] 临时股东会安排 - 董事会全票决定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股东批准的议案,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6][7]
江丰电子: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35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包含会议相关资料及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1] -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监事王先生和汪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1]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场列席会议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5名激励对象办理15 0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1][2] - 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沈阳睿璟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向关联方沈阳江丰同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购买设备的关联交易事项,认为交易有利于保障日常生产经营且价格公允 [2] - 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3] 关联交易后续安排 - 控股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 - 具体交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联交易公告 [2] 备查文件 - 监事会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
江丰电子: 监事会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35
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核查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 [1] -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条件,未出现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1] - 激励对象需满足6项主体资格条件,包括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1] 激励对象绩效与资格 - 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等级均为A(优秀),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 - 监事会确认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2] - 监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