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江丰电子: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展 -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名,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65%[1][22] - 本次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均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75万股,本次解除限售比例为20%[27]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36.05亿元,较2021年基数增长126.17%,远超设定的45%增长目标,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4][25]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 - 该激励计划于2021年12月启动,经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预留部分于2022年6月22日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7月27日[1][4][22] - 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多次调整授予对象及数量,首次授予对象从317人调整为315人,最终实际授予308人,股票数量从320万股调整为310.6万股[3][4] - 公司先后进行11次回购注销操作,累计注销限制性股票约50.74万股,涉及离职或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62人次[6][7][12][13][18][19][20][30][31][32] 解除限售条件审核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监事会均审核确认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包括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瑕疵、激励对象无违规情形等[23][33][34] - 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评均为A档,满足100%解除限售比例要求[26] - 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事务所出具意见书,确认本次解除限售程序合规,符合激励计划文件规定[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