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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5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发出 补充通知于2025年8月25日发出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锐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到会监事3人 [1] 半年度报告及募集资金管理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认为报告编制符合规定且内容真实准确 [1]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确认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要求 [1] 会计估计变更 - 监事会同意会计估计变更 认为变更符合会计准则且能更公允反映财务状况 [1] - 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 [1]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议案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1] -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1]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1] - 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1] 股权激励授予实施 - 确定2025年8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 [2][3] - 向138名激励对象授予1,749.9090万份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14.76元/份 [3] - 向797名激励对象授予1,329.6970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9.00元/股 [3] - 监事会确认授予条件已成就且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2][3]
珠海冠宇: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52
科创100ETF华夏产品表现 - 产品代码588800 跟踪上证科创板100指数 [2] - 近五日涨幅5.37% 市盈率达227.43倍 [2] - 最新份额27.0亿份 较前期减少5000.0万份 [2] 资金流动与估值状况 - 主力资金净流入385.2万元 [2] - 估值分位水平为55.62% [3]
珠海冠宇:8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5 12:04
公司动态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文件 [1]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构成中锂离子电池占比96.89% 其他业务占比3.11%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214亿元 [1] 行业动态 - A股市场成交额连续8天突破2万亿元 [1]
珠海冠宇:拟20亿元投建新型锂电池生产建设项目
证券时报网· 2025-08-25 11:28
投资计划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约20亿元实施新型锂电池生产建设项目 [1] - 项目将利用已建厂房并投资建设新型钢壳量产线 [1]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0.98亿元,同比增长14.03% [1] - 上半年归母净利润1.17亿元,同比增长14.77% [1]
珠海冠宇(688772.SH):上半年净利润1.17亿元 同比上升14.77%
格隆汇APP· 2025-08-25 11:23
公司业绩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09,762.5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4.03% [1] -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682.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4.77% [1] 经营战略与措施 - 聚焦核心业务发展并深化市场拓展,客户份额有效提升 [1] - 以技术驱动为核心战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 [1] - 推进精细化管理推动成本端持续改善,实现降本增效 [1] - 新技术导入进展顺利,新项目攻坚硕果累累,新业务开拓卓有成效 [1] 外部环境挑战 - 面临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及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挑战 [1]
珠海冠宇(688772)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2025-08-25 11:21
Grant Thornton 致同 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倒同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jpg.cn)"进行变 。 地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jpg.gg.cn)"进行整 目 家 专项报告 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1-2 li Grant Thornton 致同 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 351A018916号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宇"或"公 司")委托,对后附的珠海冠宇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 明")执行了鉴证。 三、鉴证结论 经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珠海冠宇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所 述信息与经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 四、其他事项 Grant Thornton 致同 本专项报告仅供珠海冠宇披露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之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用途。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
珠海冠宇(68877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5 11:18
关联资金占用防范 - 制定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子公司适用[1][2] - 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应履行程序和披露[3] - 不得多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3] 违规处理机制 - 关联方拒不纠正占用,董事会应报告、诉讼并冻结股份[2] - 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批准,关联方股东回避投票[4] 长效机制建设 - 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建设长效机制[6] - 财务中心定期检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9]
珠海冠宇(68877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11:18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董秘办、董高监等人员和机构[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等[5]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5] -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事项[10] - 公司应履行的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3] - 公司应披露反映多方面的重大信息及风险因素[15] - 公司应对业绩波动等相关事项针对性信息披露[16]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7]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愿披露有助于投资者决策的信息[18]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5] 报告披露时间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三十日内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9]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9]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9] 业绩预告情形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1]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公司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2]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应进行业绩预告[22]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4] 其他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应及时披露[24] -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应当立即披露[26] - 公司提供担保应及时披露,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比例担保应在年报和半年报汇总披露[3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3]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3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需及时披露[36] 内部管理要求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4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4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主动告知公司[4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配合公司披露[48] 信息披露机构及责任人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51]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52] -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股东会等会议,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54]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起草编制临时报告、完成信息披露申请及发布等[56] 其他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59]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60] - 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60]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定期或不定期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64]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4]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6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实施[65]
珠海冠宇(6887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1:1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一名董事长[3]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由民主选举,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3]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董事限制 - 每连续二十四个月内更换董事不超总数二分之一[4]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董事职责与管理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撤换[9]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9] - 董事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公司建立离职管理制度[8][9]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21]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紧急可立即通知[16] - 特定主体可提议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6]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一人一票[24][25] - 关联董事不参与关联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部分董事可提请暂缓表决或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董事委托不超两名,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20] -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现场或事后签字[26][28] - 未通过议案原则上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包含多项内容,参会人员签字确认[29]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3] 其他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情况[33] - 董事会设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细则,提案提交审议[33] - 规则经审议通过并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35]
珠海冠宇(68877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11:18
第一章 总则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构成 1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 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管理层具有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管理层必须 遵守。 第三条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人通过关联 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 公司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包括下列事项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 转移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二) 对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 转让或受让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