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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动联科(688582)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18 11:16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规范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安徽 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 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保函等。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的担保。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 保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批 准,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互相提供担保。 公司做出任何担保行为,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 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在提供担保方面的独立决策,支持并配 ...
芯动联科(68858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18 11:16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 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 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 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1 (二)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 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注册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 ...
芯动联科(688582)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8-18 11:16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 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推动公司的长 远发展,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 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 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 关注,推动公司 ...
芯动联科(688582)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18 11:16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 关联人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应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四) 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 时,应当回避; (五)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 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 ...
芯动联科(688582)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18 11:16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障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即届 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六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通知 中,应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举的 1 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10%以上的股东可以以提案的 方式书面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的 股东 ...
芯动联科(68858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8 11:16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 会的议事和决策行为,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董事会高效规范运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 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 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 ...
芯动联科(68858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8-18 11:16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 合规性,为管理层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 企业运营的效率及效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 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来促 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分公司及公司对其有实际控制 权的其他企业。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部审计专员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 ...
芯动联科(68858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18 11:16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规模和绩效为基础,根据 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有关董事的薪酬事项,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有关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 (三)激励约束并重,薪酬发放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1 准并进行考 ...
芯动联科(68858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8 11:16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 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 ...
芯动联科(688582)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18 11:15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5-035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2 号),芯动联科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521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74 元, 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7,631.54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人民 币 12,195.64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5,435.90 万元。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 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258 号)。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2023 年使用募集资金 12,255.64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单位: 人民币万元) |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