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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世纪(68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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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世纪(68820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08:5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 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信 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上市规则》、《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国防科技工业国家秘密范围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情形,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
信安世纪(6882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08:5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五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 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前述会计专业人士是 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士: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 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北京信安 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
信安世纪(68820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08:5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 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 的 ...
信安世纪(68820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08:5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 第一节 被担保对象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且具有下列条件之 一的单位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 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 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 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拒绝强令为 他人担保的行为。 ...
信安世纪(68820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8 08:51
第一章 总 则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完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 度,保证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 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 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 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 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 动平台)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 ...
信安世纪(68820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8 08:5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北京信 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 1 (一) 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和他人新组建公司、购买他人持有的股权 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所进行的投资; (二) 证券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活动买卖上市交易 的股票以及购买基金、国债、企业债券及其他衍生金融品种所进行 的投资; (三) 风险投资,是指公司进行 PE、创投等风险投资行为,将风险资本投 向刚刚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未上市新兴公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在 承担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被投资公司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 再通过 ...
信安世纪(688201)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25-08-28 08:5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一)依照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 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二)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 票;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或"本次债券"),债券 持有人为通过认购、交易、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公司将聘请本次可转债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本次可转债的 ...
信安世纪(6882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8:5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 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的独立董事,并由其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订并审议通过 后生效。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 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 外部审计的协调;(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四)监督及评估公司 的内部控制;(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六)负责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议事规则 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 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 ...
信安世纪(6882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08:5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 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第四条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外,出 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 ...
信安世纪(6882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08:5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度,以实现公司、股东及其他相关利益者合法权益最大化的一项战略性管 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一)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 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 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 建立一个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 司治理结构; (四) 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