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世纪(688201)
搜索文档
信安世纪(68820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08:5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 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 的 ...
信安世纪(68820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08:5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 第一节 被担保对象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且具有下列条件之 一的单位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 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 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 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拒绝强令为 他人担保的行为。 ...
信安世纪(68820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8 08:51
利润分配制度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 现金分红条件与比例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裕等条件[9] -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 - 成熟期无重大投资,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1] - 成熟期有重大投资,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11] - 成长期有重大投资,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11] 决策与监督程序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批准[17] -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提交股东会,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议案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3] - 独立董事需对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16] - 董事会和管理层决策程序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7] 其他要点 - 重大投资指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5000万元[10]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9] - 公司应详细披露利润分配及政策执行情况[19]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20] - 制度与法规冲突按法律法规及章程执行[22]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订制度,报股东会批准[22] - 制度经股东会决议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24]
信安世纪(68820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8 08:5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北京信 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 1 (一) 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和他人新组建公司、购买他人持有的股权 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所进行的投资; (二) 证券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活动买卖上市交易 的股票以及购买基金、国债、企业债券及其他衍生金融品种所进行 的投资; (三) 风险投资,是指公司进行 PE、创投等风险投资行为,将风险资本投 向刚刚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未上市新兴公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在 承担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被投资公司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 再通过 ...
信安世纪(688201)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25-08-28 08:5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一)依照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 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二)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 票;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或"本次债券"),债券 持有人为通过认购、交易、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公司将聘请本次可转债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本次可转债的 ...
信安世纪(6882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8:5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 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的独立董事,并由其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订并审议通过 后生效。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 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 外部审计的协调;(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四)监督及评估公司 的内部控制;(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六)负责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议事规则 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 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 ...
信安世纪(6882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08:5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 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第四条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外,出 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 ...
信安世纪(6882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08:5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度,以实现公司、股东及其他相关利益者合法权益最大化的一项战略性管 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一)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 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 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 建立一个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 司治理结构; (四) 形 ...
信安世纪(688201)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8 08:5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内控制度包括以下层面的安排: (一)公司层面。 (二)公司下属部门及附属公司层面。 (三)公司各业务环节层面。 第四条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控制度时,应考虑以下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 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参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 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发现的重大内部控 制缺陷,可责令公司进行整改。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框架 (七)信息沟通,指产生服务于规划、执行、监督等管理活动的信息并适时 向使用者提供的过程。 (一)目标设定,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八)检查监督,指公司自行 ...
信安世纪(68820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08-28 08:5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公司应当保证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并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 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