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科技(60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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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科技(601777) -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1:10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 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 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
千里科技(601777) -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1:1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025年8月修订实施细则[1] - 成员五名董事,独立董事需过半数[4]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6] - 考评经述职、评价、提报酬等程序[9] - 会议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千里科技(601777) -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2 11:10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董 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选出的新任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 ...
千里科技(601777) -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2 11:10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7]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涉及违法未缴罚没款(特定除外)、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转让[7] 信息申报与披露 - 申报个人信息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2个交易日内完成[5] - 减持需提前15日报告披露计划,完毕或未实施2日内报告公告[8][9] - 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公告[10]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0]
千里科技(601777) -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1:10
战略与ESG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修订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1]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拟定及修订,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6] 委员会构成与运作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担任的召集人一名[4][5] - 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过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决策流程 - 经营管理层负责前期准备并提交提案[10] - 委员会根据提案开会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11]
千里科技(601777) -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1:1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履职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事项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18] - 董事会会议前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人员应反馈落实情况[20]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2]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4]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及时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6] - 两名及以上因材料问题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相关人员应配合行使职权[28] 独立董事其他事项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3]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4]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或向监管报告[28]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8] - 给予适当津贴并披露标准[28] 制度执行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1]
千里科技(601777) -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1:10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千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但独立董事连任的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千里科技(601777) -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1:10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或质押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 保、票据保证、金融机构授信担保等形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任 何人无权擅自以公司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反担保等措施防范风险,反担 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
千里科技(601777) -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1:10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千里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 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 ...
千里科技(601777) -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1:10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细则。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按照规 定或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股东等有关 单位或个人的要求,依法提供有关资料,办理信息报送或者信息披露等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设立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 务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