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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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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市场中长期发展时间表、路线图明晰
证券日报· 2025-08-26 16:28
碳市场顶层设计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推动建设更有效、更有活力和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 [1] - 该文件是全国碳市场里程碑式的顶层设计文件 为碳定价机制发挥更大作用奠定制度基础 [1] - 文件系统性布局 明确全国碳市场中长期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1] 碳市场体系建设目标 - 全国碳市场体系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共同构成 [2] - 到2027年目标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2] - 到2030年目标为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并建成与国际接轨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2]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现状 - 截至2025年7月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约6.81亿吨 成交额约467.84亿元 [3] - 2024年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共2096家 配额清缴完成率接近100% [3] - 2025年纳入钢铁、水泥和铝冶炼行业 丰富履约主体 [3]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现状 - 截至2025年7月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6.03万吨 成交额2.08亿元 [3] 市场建设具体举措 - 提出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 完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加强对试点市场的指导和监管 [3] - 扩大行业覆盖范围逐步纳入其他高排放行业 增加配额总量和交易需求 [4] - 完善配额分配与管理 优化初始配额分配方式 引入配额储备机制或调整机制 [4] - 增强市场流动性探索扩展交易主体至金融机构 逐步打破以履约交易为主的局限 [4] - 统筹区域试点与全国市场 逐步整合地方碳市场实现全国统一运行 [4] 提升市场活力措施 - 在丰富交易产品、扩展交易主体和加强市场交易监管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5] - 推动碳市场与绿色金融协同 鼓励碳质押和碳回购等融资工具 将碳资产纳入金融体系 [5]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稳妥推进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5] -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5] 交易主体扩展意义 - 当前市场参与者以控排企业为主 导致市场呈现履约驱动和潮汐交易特征 [5] - 扩展交易主体有利于激活市场流动性 改善交易结构并形成连续价格信号 [5][6] - 引入多元主体可提升市场有效性 改变目前活跃度受履约周期影响的状况 [6]
中央层面明确碳市场路线图,释放哪些信号
第一财经· 2025-08-26 14:36
核心政策规划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明确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 有计划分步骤扩大实施范围和扩展参与主体 [3] - 目标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3] - 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并建成诚信透明 方法统一 参与广泛 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3] 配额分配机制转变 - 目前实行以强度控制为思路的基准线法免费分配配额 企业配额量与产量挂钩 未设配额上限约束 [5] - 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 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 [5] -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意味着全国碳市场将具有更强的约束力和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碳减排成本 [5] 有偿分配实践与国际经验 - 配额分配方式分为免费分配(历史排放法 历史碳强度下降法或行业基准线法)和有偿分配(拍卖竞价或固定价格购买) [6] - 许多国家排放交易体系初期以免费分配为主 但效率不足 有偿分配是必然选择并以拍卖竞价形式为主 [6] - 广东省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显示 石化 交通 数据中心等控排企业免费配额比例为95% 自愿纳入的纺织 机场 公共建筑企业免费配额比例为97% 新建项目企业有偿配额比例为10% 较2023年度多数领域企业的有偿配额比例提升1到4个百分点 [7][8] 碳价趋势与市场覆盖 - 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8月26日收盘为69.69元/吨 与上周均价约72元/吨相比略有下跌 [10] - 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6.9亿吨 累计成交额474.8亿元 [10] - 碳价从启动日的48元/吨开盘价一度涨至105元/吨 如今稳定在70元/吨左右 今年强制碳市场覆盖范围从发电企业扩展到钢铁 水泥 铝冶炼四个重点行业 [10] - 长期来看碳价将处于缓慢上升态势 因强制碳市场覆盖行业更多 配额获取成本更高 总量控制上限更明显 [10] 自愿减排市场与抵消机制 - 全国碳市场分为重点排放单位履行强制减排责任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激励社会自主减排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11] - 控排企业可在自愿减排市场中购买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 按1:1比例抵消不超过5%的碳排放配额缺口 [11] - 短期内进一步放开抵消比例可能性不大 因过高的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比例将冲击全国碳市场 削弱碳减排效果并导致碳价稳定性下降 [11] 碳金融与国际合作 - 金融机构和企业对于参与碳金融抱有高度热情 《意见》提出丰富交易产品 扩展交易主体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包括建立完善碳质押 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12] - 《意见》提出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相关碳市场机制规则制定 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公正转型 加强碳市场领域交流合作 推动技术 方法 标准 数据国际互认 [12] - 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尚未与国际碳市场进行连接 但随着国内碳市场运行规则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加强国际互认应作为重点方向予以支持 [13]
碳市场建设迎来政策利好 金融创新与价格机制双轮联动
中国经营报· 2025-08-26 07:15
政策推动碳市场发展 - 8月25日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明确支持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和完善碳定价机制 标志着碳资产金融化进程加速 [1] -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完成三个履约周期的配额交易与清缴工作 市场流动性持续提升 [1] 碳质押融资实践进展 - 截至2025年7月末 广东省通过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累计开展碳排放权抵押融资业务34笔 抵押碳排放权849.97万吨 融资金额达1.14亿元 主要集中在造纸和发电行业 [2] - 九江银行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林业碳汇收益权为质押 向武宁县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发放300万元绿色贷款 [3] - 北京银行南京分行落地海洋碳汇质押贷款 以企业拥有的海洋碳汇远期收益权作为补充增信质押手段 参考CCER交易近一月平均价格评估五年计入期经济价值 [3] 碳定价机制完善 - 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行情显示 8月25日收盘价70.34元/吨 较前一日上涨0.06% [6] - 2025年1月1日至8月25日 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成交量59665129吨 成交额4404659467.75元 [6] - 政策要求规范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和完善市场交易风险预防预警程序 开展价格跟踪评估 推动形成合理交易价格 [4] 碳价对产业转型影响 - 碳价格作为资本配置核心要素 在优化企业绿色投资决策和改善信用风险状况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 - 需要推动碳价有序升高至新合理水平 以引导高排放企业转型并调动金融资源支持绿色转型 [5] - 有序提升碳价格将推动高排放企业对光伏 风电 储能等绿色低碳技术的巨大需求 [7] 新能源产业支撑能力 - 2024年中国企业在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榜单中达255家 营收占比53% 明显超过包括美国在内的其他国家企业 具备为高排放产业转型提供绿色低碳技术的能力 [5]
中办、国办重磅发布,事关全国碳市场建设!
新华社· 2025-08-26 03:47
全国碳市场建设总体目标 - 到2027年实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1][4] -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1][4] - 2030年建成诚信透明 方法统一 参与广泛 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形成减排效果明显 规则体系健全 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1][4]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 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根据行业发展状况 降碳减污贡献 数据质量基础 碳排放特征等 [5] - 建立预期明确 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 [5] - 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 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 [5] - 统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地方试点碳市场 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不再新建地方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6]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发展 - 建立科学完备的方法学体系 针对可持续发展效益显著 社会期待高 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重点领域加快方法学开发 [8] - 倡导党政机关 企业 社会团体等积极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 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 [8] - 完善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规则 提高国际认可度 服务行业企业国际履约和产品碳中和 [8] 碳市场交易机制完善 - 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9] - 建立完善碳质押 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规范开展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活动 拓展企业碳资产管理渠道 [9]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 [9]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9] 碳排放数据管理体系建设 - 健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 加快修订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 条件成熟后转化为国家标准 [10] - 实施碳排放核算分类管理 完善基于排放因子法的核算体系 探索开展基于自动监测的碳排放核算 [10] - 加强碳排放关键计量器具配备 使用和管理 依法进行检定或校准 制定计量技术规范 开展碳排放计量审查 [10] - 实施重点排放单位关键参数月度存证 [10] 市场监管与合规体系 - 完善重点行业核查技术规范 明确核查要点和要求 规范核查流程 [11] - 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核查机构实施认证机构资质管理 明确准入条件 行为规范和退出机制 [11] - 加强碳排放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管理 建立违规机构清出机制 [11] -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11] 政策协同与国际合作 - 加强全国碳市场与绿电 绿证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 制度衔接 [13] - 制定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和交易收费规则 完善全国碳市场资金清算机制 提高资金清算效率 [13] - 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相关碳市场机制规则制定 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公正转型 [14] - 加强碳市场领域交流合作 推动技术 方法 标准 数据国际互认 [1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经济日报· 2025-08-25 21:47
总体要求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兼顾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发展需要 [2] - 坚持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 有计划分步骤扩大实施范围和参与主体 [2] - 主要目标为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2] - 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建成诚信透明 方法统一 参与广泛 与国际接轨的自愿减排市场 [2]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 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根据行业发展状况 降碳减污贡献 数据质量基础 碳排放特征等因素 [3] - 建立预期明确 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 明确市场中长期碳排放配额控制目标 [3] - 科学设定配额总量 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 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3] - 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 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 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 [3] - 统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地方试点市场 鼓励试点市场在扩大覆盖范围 完善市场调节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 [4]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 建立科学完备的方法学体系 针对可持续发展效益显著 社会期待高的重点领域加快方法学开发 [5] - 强化自愿减排项目开发 审定 实施及减排量核查等全链条管理 项目业主和审定核查机构要恪守诚信原则 [5] - 倡导党政机关 企业 社会团体在绿色供应链管理 大型活动等方面积极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 [5] - 完善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规则 提高国际认可度 服务行业企业国际履约和产品碳中和 [5] 碳市场活力提升 - 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7] - 建立完善碳质押 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规范开展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活动 拓展企业碳资产管理渠道 [7]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7]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7] - 加强交易行为监管 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 操纵市场等行为 建立履约风险评估预警和管理制度 [7] 碳市场能力建设 - 推动建设全链条 数字化 智能化的全国碳市场管理系统 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 强化服务功能 [8] - 健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 加快修订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 条件成熟后转化为国家标准 [8] - 实施碳排放核算分类管理 完善基于排放因子法的核算体系 探索开展基于自动监测的碳排放核算 [8] - 加强碳排放关键计量器具配备 使用和管理 依法进行检定或校准 制定计量技术规范 开展碳排放计量审查 [8] - 完善重点行业核查技术规范 明确核查要点和要求 规范核查流程 确保审定核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8] 数据质量监管与技术服务 - 压实重点排放单位履行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主体责任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内部管理制度 [9] - 地方生态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碳排放数据日常监督管理 运用大数据 区块链 物联网等技术提升监管水平 [9] - 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核查机构实施认证机构资质管理 明确准入条件 行为规范和退出机制 [9] - 加强碳排放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管理 建立违规机构清出机制 积极培育咨询 检验检测 审定核查等技术服务业 [9] - 重点排放单位 注册登记机构 交易机构等根据要求及时公开排放 履约 交易 质押等相关信息 [9] 组织实施保障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对碳市场建设运行的政策支持 [10] - 生态环境部加强碳市场建设统筹协调 组织实施和跟踪评估 系统推进任务落地落实 [10] - 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为碳市场建设提供法律支撑 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相关立法研究 [11] -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 依法开展相关领域检察公益诉讼 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 [11] - 加强全国碳市场与绿电 绿证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 制度衔接 制定注册登记和交易收费规则 [11] 国际交流合作 - 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相关碳市场机制规则制定 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公正转型 [11] - 加强国际磋商和对话交流 推动技术 方法 标准 数据国际互认 多渠道宣传我国碳市场建设做法和经验 [11]
中办国办发文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 支持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中国证券报· 2025-08-25 21:10
政策目标与时间框架 - 到2027年实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1] -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建成诚信透明 方法统一 参与广泛 与国际接轨的自愿减排市场 [1] - 形成减排效果明显 规则体系健全 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1] 市场覆盖范围与配额管理 - 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依据行业发展状况 降碳减污贡献 数据质量及碳排放特征等 [2] - 建立预期明确 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 [2] - 明确市场中长期碳排放配额控制目标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 行业特点 低碳转型成本等因素 [2] 区域市场协调与创新 - 统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地方试点碳市场 现有试点需规范建设运行并助力区域绿色低碳转型 [2] - 鼓励试点市场在扩大覆盖范围 完善市场调节机制 创新监管手段 发展碳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 [2] - 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明确不再新建地方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 碳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 - 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3] - 建立完善碳质押 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规范开展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活动 [3] - 以全国碳市场为主体建立完善碳定价机制 利用价格发现功能为绿色金融提供有效价格信号 [3] 交易主体扩展与参与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1][3] -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1][3]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3] 市场监管与风险防控 - 规范重大政策信息发布 完善市场交易风险预防预警及处置程序 开展全国碳市场价格跟踪评估 [4] - 加强交易行为监管 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 操纵市场等行为 [4] - 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履约风险评估预警和管理制度 防范履约风险 [4] - 加强对碳金融活动的监督管理 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 法治化原则做好金融服务 [4]
中办、国办发文: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 支持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上海证券报· 2025-08-25 20:09
全国碳市场建设目标 - 到2027年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1] -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1] - 形成减排效果明显 规则体系健全 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1] 碳市场发展现状 - 2021年7月正式启动 成为全球覆盖碳排放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1] - 首批覆盖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200家 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50亿吨 [1] - 2025年3月首次扩围 新增钢铁 水泥和电解铝三大高耗能行业约1500家重点排放单位 [1] - 当前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占比达到60%以上 [1] 配额管理制度 - 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及碳排放双控要求科学设定配额总量 [2] - 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 到2027年对排放总量相对稳定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2] - 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 [2] - 建立配额储备和调节机制平衡市场供需 增强市场稳定性和流动性 [2] 金融机构参与机制 - 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3]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3] - 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3] -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 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3] 市场监督与协同机制 - 加大对碳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 [3] - 加强全国碳市场与绿电 绿证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和制度衔接 [3] - 制定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和交易收费规则 [3]
支持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中国证券报· 2025-08-25 20:08
全国碳市场建设政策框架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1][3] - 到2027年实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1] -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建成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1] 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 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依据行业发展状况 降碳减污贡献 数据质量及碳排放特征等[1] - 建立预期明确 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1] - 明确市场中长期碳排放配额控制目标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 行业特点 低碳转型成本等因素[1] 地方试点与全国市场协同 - 现有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需规范建设运行 助力区域绿色低碳转型[2] - 鼓励试点市场在扩大覆盖范围 完善市场调节机制 创新监管手段 发展碳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2] - 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不再新建地方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 碳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 - 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2] - 建立完善碳质押 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规范开展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活动[2] - 以全国碳市场为主体建立完善碳定价机制 利用价格发现功能为绿色金融提供有效价格信号[2] 交易主体扩展与监管机制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3] - 完善市场交易风险预防预警及处置程序 开展全国碳市场价格跟踪评估[3] - 加强交易行为监管 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 操纵市场等行为 建立履约风险评估预警制度[3]
中办、国办:以全国碳市场为主体建立完善碳定价机制
期货日报网· 2025-08-25 14:55
政策文件核心内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明确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1] - 中国已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1] - 《意见》提出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温室气体减排的支持力度[1] - 以全国碳市场为主体建立完善碳定价机制利用全国碳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效的价格信号[1] 当前碳市场现状与发展需求 - 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是落实中国双碳目标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通过碳价格信号引导企业控排兼具灵活性和经济效率[1] - 当前全国碳市场仅限于现货市场交易参与方是与碳排放相关的企业且以电力企业为主市场相对封闭[1] - 随着市场建设推进全国碳市场制度建设方面的短板日益明显上市碳排放权期货被视为丰富碳金融产品发展的重要方向[1] 碳排放权期货的提议与意义 - 自2020年双碳目标提出以来碳排放权期货连续三年成为全国两会热点话题有代表委员建议加快上市以实现期现货协同发展[2] - 期货市场具有发现价格、管理风险、配置资源等功能推出相关期货和期权产品可帮助市场参与者进行风险管理提高碳市场流动性使交易更高效[2] - 推出碳排放权期货将增强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碳市场在国际碳市场的话语权和核心竞争力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提供支持[2] 金融衍生品作用与行业准备 - 金融衍生品对市场起到放大器作用能够支撑形成有效的市场价格欧盟碳市场绝大部分交易来自衍生品显示中国碳金融产品发展空间非常大[3] - 期货行业积极主动聚焦产业需求创新服务在助推碳排放权建设方面贡献期货力量[3] - 广州期货交易所自设立之初便制定服务绿色发展的品种规划已基本完成碳排放权期货合约制度的设计方案将稳妥推进上市[3] - 广期所与清华大学、国家气候战略中心等智库机构合作并与德意志交易所集团签署谅解备忘录提出在产品互挂、数据合作等方面定期沟通[3]
中办、国办: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新华社· 2025-08-25 14:51
全国碳市场建设目标 - 到2027年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1] - 到2027年实现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重点领域全覆盖 [1] -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1] 碳市场体系发展 - 2030年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1] - 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