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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质押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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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精准滴灌绿色发展,保障美丽中国建设
经济日报· 2025-11-12 07:05
绿色贷款增长 - 2025年三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43.51万亿元 比年初增长17.5% 前三季度增加6.47万亿元 [3] - 2021年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为15.9万亿元 显示近年快速增长趋势 [3] - 建设银行截至7月末绿色贷款余额超5.74万亿元 占各项贷款比重超20% [2] 政策支持与体系完善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明确银行要优化信贷供给 [2] - 中国人民银行强化绿色金融政策引领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供给 [2] - 2025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 统一各类金融产品界定标准 [8] 金融机构角色与产品创新 - 大型商业银行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绿色转型主力军作用 建设银行围绕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提供支持 [2] - 中小银行侧重区域产业链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辖内机构探索森林碳汇价值质押贷款以盘活农村生态资源 [2] - 碳质押融资业务将企业拥有的碳排放配额作为质押物申请贷款 是一种先进的绿色金融创新模式 [4] - 目前已有10余家券商的自营业务获批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可扮演经纪人角色并开发金融衍生产品 [6] 转型金融发展 - 转型金融为核心高碳行业如钢铁、水泥、石化等提供资金支持 防止高碳资产过早成为搁浅资产 [7] - 银行机构探索排污权等环境权益为传统行业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并发放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和碳足迹挂钩贷款 [8] - 首批钢铁、煤电、建材、农业4个重点行业转型金融标准在部分地区试用 推动转型金融标准落地 [8] 市场机制与流动性 - 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通过激励相容机制 将央行激励资金与金融机构定向信贷支持挂钩 [3] - 引入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 可通过质押融资、碳基金、碳衍生品等形式增强碳资产金融功能并提高市场流动性 [5] - 专家建议研究创建国家碳配额调节机制 在价格过低时收储、市场过热时投放 以稳定市场价格并打击过度投机 [6]
中办国办发文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 支持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中国证券报· 2025-08-25 21:10
政策目标与时间框架 - 到2027年实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1] -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建成诚信透明 方法统一 参与广泛 与国际接轨的自愿减排市场 [1] - 形成减排效果明显 规则体系健全 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1] 市场覆盖范围与配额管理 - 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依据行业发展状况 降碳减污贡献 数据质量及碳排放特征等 [2] - 建立预期明确 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 [2] - 明确市场中长期碳排放配额控制目标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 行业特点 低碳转型成本等因素 [2] 区域市场协调与创新 - 统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地方试点碳市场 现有试点需规范建设运行并助力区域绿色低碳转型 [2] - 鼓励试点市场在扩大覆盖范围 完善市场调节机制 创新监管手段 发展碳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 [2] - 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明确不再新建地方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 碳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 - 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3] - 建立完善碳质押 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规范开展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活动 [3] - 以全国碳市场为主体建立完善碳定价机制 利用价格发现功能为绿色金融提供有效价格信号 [3] 交易主体扩展与参与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1][3] -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1][3]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3] 市场监管与风险防控 - 规范重大政策信息发布 完善市场交易风险预防预警及处置程序 开展全国碳市场价格跟踪评估 [4] - 加强交易行为监管 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 操纵市场等行为 [4] - 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履约风险评估预警和管理制度 防范履约风险 [4] - 加强对碳金融活动的监督管理 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 法治化原则做好金融服务 [4]
中办、国办重磅发布!
金融时报· 2025-08-25 14:08
核心观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旨在推动建设更有效、更有活力和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 提出到2027年和2030年的主要目标 包括覆盖行业范围扩大、配额管理制度完善和碳金融发展 [1] 碳市场覆盖范围扩大 - 全国碳市场自2021年7月16日启动 最初仅覆盖电力行业 在第四个履约周期新增钢铁、水泥和电解铝三个行业 这些行业排放集中、占比高且受国际绿色贸易影响大 [2] - 行业扩容遵循循序渐进原则 新纳入行业分阶段熟悉规则和流程 建立内部碳管理制度 逐步提升配额交易参与能力 [2] - 建议优先纳入碳排放量大、产能过剩严重、减污降碳协同效果好、数据质量基础好的重点行业 根据"成熟一个 覆盖一个"原则逐步扩大覆盖排放量规模 [2] - 到2027年目标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1] 配额管理制度 - 完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建立预期明确、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 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 [4] - 科学设定配额总量 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 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4] - 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 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 [4] - 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 平衡市场供需 增强市场稳定性和流动性 [4] - 合理确定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比例 [4] 碳价影响因素 - 2024年全国碳市场价格一度冲高破百 主要受碳市场扩容预期、配额收紧预期和CCER启动推动 [3] - 2025年3月底碳市场扩容政策落地 钢铁、水泥和铝冶炼纳入 长期预期降低整体碳市场的边际减排成本 [3] - CCER于2025年3月成功签发第一批减排量 碳配额不足单位可选择CCER作为替代品抵消 推动碳价下行 [3]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 加快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 积极推动核证自愿减排量应用 [4] - 协调全国碳市场与CCER的作用边界 明确碳配额交易与CCER市场的功能定位和衔接规则 确保两者互为补充 [4] - 建立对接国际、规范有效、公平透明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提升中国碳市场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4] - 到2030年目标为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1] 碳金融发展 - 丰富交易产品 碳金融被视为提升碳市场活力的重要抓手 [5] - 完善碳市场金融属性 利用市场灵活机制助力减排成本控制和温室气体减排 [6] - 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6] - 银行等金融机构可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探索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6] -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6] - 欧盟碳市场经验显示 碳期货产品市场交易量在整体碳市场中占比超90% 形成丰富交易产品结构和多层级的衍生品体系 [7]
中办、国办: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第一财经· 2025-08-25 10:14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和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1] - 政策提出扩展全国碳市场交易主体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1] - 允许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1]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将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1] - 政策明确将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参与碳市场交易 [1] 金融机构参与机制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1] - 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1] - 金融机构参与需满足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条件 [1] 交易主体扩容计划 - 全国碳市场将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 [1]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开放 [1] - 政策通过主体扩容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和碳市场建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