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经济日报·2025-08-25 21:47

总体要求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兼顾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发展需要 [2] - 坚持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 有计划分步骤扩大实施范围和参与主体 [2] - 主要目标为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2] - 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建成诚信透明 方法统一 参与广泛 与国际接轨的自愿减排市场 [2]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 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根据行业发展状况 降碳减污贡献 数据质量基础 碳排放特征等因素 [3] - 建立预期明确 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 明确市场中长期碳排放配额控制目标 [3] - 科学设定配额总量 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 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3] - 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 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 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 [3] - 统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地方试点市场 鼓励试点市场在扩大覆盖范围 完善市场调节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 [4]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 建立科学完备的方法学体系 针对可持续发展效益显著 社会期待高的重点领域加快方法学开发 [5] - 强化自愿减排项目开发 审定 实施及减排量核查等全链条管理 项目业主和审定核查机构要恪守诚信原则 [5] - 倡导党政机关 企业 社会团体在绿色供应链管理 大型活动等方面积极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 [5] - 完善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规则 提高国际认可度 服务行业企业国际履约和产品碳中和 [5] 碳市场活力提升 - 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7] - 建立完善碳质押 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规范开展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活动 拓展企业碳资产管理渠道 [7]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7]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7] - 加强交易行为监管 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 操纵市场等行为 建立履约风险评估预警和管理制度 [7] 碳市场能力建设 - 推动建设全链条 数字化 智能化的全国碳市场管理系统 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 强化服务功能 [8] - 健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 加快修订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 条件成熟后转化为国家标准 [8] - 实施碳排放核算分类管理 完善基于排放因子法的核算体系 探索开展基于自动监测的碳排放核算 [8] - 加强碳排放关键计量器具配备 使用和管理 依法进行检定或校准 制定计量技术规范 开展碳排放计量审查 [8] - 完善重点行业核查技术规范 明确核查要点和要求 规范核查流程 确保审定核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8] 数据质量监管与技术服务 - 压实重点排放单位履行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主体责任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内部管理制度 [9] - 地方生态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碳排放数据日常监督管理 运用大数据 区块链 物联网等技术提升监管水平 [9] - 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核查机构实施认证机构资质管理 明确准入条件 行为规范和退出机制 [9] - 加强碳排放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管理 建立违规机构清出机制 积极培育咨询 检验检测 审定核查等技术服务业 [9] - 重点排放单位 注册登记机构 交易机构等根据要求及时公开排放 履约 交易 质押等相关信息 [9] 组织实施保障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对碳市场建设运行的政策支持 [10] - 生态环境部加强碳市场建设统筹协调 组织实施和跟踪评估 系统推进任务落地落实 [10] - 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为碳市场建设提供法律支撑 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相关立法研究 [11] -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 依法开展相关领域检察公益诉讼 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 [11] - 加强全国碳市场与绿电 绿证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 制度衔接 制定注册登记和交易收费规则 [11] 国际交流合作 - 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相关碳市场机制规则制定 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公正转型 [11] - 加强国际磋商和对话交流 推动技术 方法 标准 数据国际互认 多渠道宣传我国碳市场建设做法和经验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