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6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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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能科技向人形机器人客户送样全固态电池;三峡能源拟发行海上风电REITs丨新能源早参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6 23:12
孚能科技固态电池进展 - 公司已完成向某头部人形机器人客户送样硫化物全固态电池 [1] - 正与其他多家头部人形机器人公司对接固态电池需求 目前进展顺利 [1] - 该技术应用有望推动固态电池在机器人领域的商业化进程 [1] 三峡能源REITs发行计划 - 拟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 [2] - 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计划认购34%基金份额 [2] - 关联方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拟认购10%基金份额 [2] 罗博特科股东股份变动 - 股东宁波科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计划询价转让201 23万股 占总股本1 20% [3]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6 18:55
董事会决议公告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在北京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合法有效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公募REITs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 [1][3][4]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6][7]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9][10]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项目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解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 [12] - 会议决定2025年8月22日在北京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3] 公募REITs发行方案 -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大连公司所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总装机规模298.8MW,2020年11月全容量并网发电 [18][19] - 交易结构采用"公募基金+专项计划+项目公司"模式,三峡能源作为原始权益人拟认购34%基金份额,关联方三峡资本拟认购10% [19][22] - 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存量债务和增量项目投资建设,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 [20][21] - 项目处于待申报阶段,需监管机构审核同意,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24] 关联交易情况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17]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84,063.1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88% [17][26] - 三峡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三峡集团控制的法人,2024年末资产总额809.14亿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9.41亿元 [27][28][29] - 交易定价将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和市场询价结果确定,价格公允合理 [30]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最新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公司披露文件 [40]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
三峡能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6 13:49
公司治理动态 - 三峡能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8月6日晚间召开[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等多项议案[2]
三峡能源:8月22日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日报网· 2025-08-06 13:41
公司治理安排 - 三峡能源将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1]
盘活存量资产改善资本结构 三峡能源拟在上交所发行REITs
中国经营报· 2025-08-06 13:10
资产证券化举措 -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所属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 旨在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并改善资本结构 [2] - 发行场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存量债务及增量项目投资建设 [2] - 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 [2] 底层资产详情 - 底层资产为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 总装机规模298.8MW 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 [2] - 项目于2020年11月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 运营方为三峡新能源大连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2] 份额认购安排 - 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拟认购34%基金份额 关联方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拟认购10% [2] - 剩余56%基金份额将由其他投资人认购 [2]
三峡能源:8月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6 11:30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在北京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第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 [2]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等文件 [2] 业务结构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中风力发电占比66.68% [2] - 光伏发电业务收入占比30.69% [2]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2.08% [2] - 水力发电业务收入占比0.55% [2]
三峡能源: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11:14
核心决议事项 - 董事会全票通过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公募REITs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需独立董事会议审议通过 [1] - 董事会全票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修订后章程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 - 董事会全票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 董事会全票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议案 [1] - 董事会全票通过项目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解事项议案 [1] - 董事会全票通过于2025年8月22日在北京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 资产证券化进展 - 公司计划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 底层资产为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 属于关联交易 [1] 公司治理调整 - 公司同步修订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多项制度需股东大会最终批准 [1] 相关市场表现 - 绿电ETF(562550)跟踪中证绿色电力指数 近五日下跌1.37% 最新市盈率为16.79倍 [3] - 绿电ETF最新份额为1.3亿份 较前期增加50万份 主力资金净流出54.2万元 [3] - 绿电ETF估值分位为35.5% [4]
三峡能源: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5-08-06 11:14
公司治理与会议程序 -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北京召开 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 会议由召集人胡裔光主持 [1] -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 资产证券化与资本运作 - 审议通过以大连庄河Ⅲ海上风电项目为底层资产发行公募REITs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 - 该事项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 优化资本结构 基金份额认购交易价格根据最终市场询价结果确定 定价方式公允合理 [1] - 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1]
三峡能源: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06 11:14
股东大会安排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8月22日10:00在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425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全天,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9:25及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9:15-15:00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3日,A股股东需在此日期前完成登记,登记可通过传真或邮件预登记,预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9:00-11:00及14:00-17:00 [1][2] 审议事项 - 唯一审议议案为《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1] - 议案详细内容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会议材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刊载,本次会议无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1] 相关市场数据 - 跟踪中证绿色电力指数的绿电ETF(562550)近五日下跌1.37%,当前市盈率为16.79倍 [4] - 该ETF最新份额为1.3亿份,较前期增加50万份,但主力资金净流出54.2万元 [4] - 估值分位水平为35.50%,处于历史较低区间 [5]
三峡能源: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11:14
公司章程修订背景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2024修订)》、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修订)》最新规定而修订公司章程 [1] - 修订旨在强化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并规范上市公司治理 [1] -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议案 [1] 治理结构调整 - 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1] - 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删除或调整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1]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统一表述为高级管理人员 [1] - 总法律顾问调整为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1] - 数字书写方式调整为中文书写 [1] - 连接词"或"统一调整为"或者" [1] 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 公司住所由北京市通州区贡院街1号院1号楼二层206-23室变更为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5号楼36层 [1] - 邮政编码由101199变更为101149 [1] - 注册资本由286.252192亿元(28,625,219,200元)变更为285.87650142亿元(28,587,650,142元)减少约0.37亿元 [1] 法定代表人制度完善 - 明确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1] - 规定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1] -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条款 [1] -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追偿条款 [1] 公司责任体系 - 公司责任表述由"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调整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 - 新增利益相关者保护条款要求考虑职工、消费者、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 [1] - 新增定期公布社会责任报告要求 [1] 经营范围扩展 - 经营范围由传统发电投资扩展至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具体领域 [3] - 新增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资产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施工等业务范畴 [3] - 增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等专业技术服务内容 [3] - 新增节能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等配套服务 [3] 股份与股本变动 - 股份总数由286.252192亿股变更为285.87650142亿股 [3] - 新增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的规定 [3] - 明确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查阅权扩展至可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材料 [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6] - 股东诉讼权门槛由1%股份调整为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 [7]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具体情形认定标准 [6] 控股股东规范 - 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条款 [7] - 明确禁止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内幕交易等行为 [7] - 要求维持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 [8] - 规定股份转让需遵守限制性规定和承诺 [8] 股东会议事规则 - 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9] - 股东会职权中删除监事会相关表述 [9] - 重大交易审议标准中的金额表述全部调整为中文书写和百分比形式 [9] - 对外担保审议标准中的比率表述全部调整为百分比形式 [9] 财务资助规范 - 财务资助审议标准中的金额表述调整为百分比形式 [10] - 明确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不包含控股股东时可豁免适用 [10] 会议召集程序 - 临时股东会召集请求权门槛由10%股份调整为百分之十股份 [11] - 监事会提议召开权调整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议召开权 [11]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要求明确为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