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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药业(60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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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药业上半年净利2.99亿元,同比下降31.29%
北京商报· 2025-08-25 13:03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2.5亿元 同比增长0.13% [1] - 归属净利润2.99亿元 同比下降31.29% [1] 业绩变动原因 - 归属净利润同比减少主要系2024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确认的非经收益引起的同比变动 [1]
海正药业:上半年净利润2.99亿元,同比下降31.29%
证券时报网· 2025-08-25 12:32
财务表现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2.5亿元 同比增长0.13% [1] - 公司归母净利润2.99亿元 同比下降31.29% [1] -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26元 [1]
海正药业(600267.SH)拟转让省医药公司100%股权
格隆汇APP· 2025-08-25 12:30
公司战略调整 - 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优化业务结构并聚焦医药工业核心优势领域 [1] - 此次转让旨在提升公司整体利润率与资源配置效益 [1] 交易细节 - 标的公司100%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39,223.39万元 [1] - 公司拟以43,000.00万元作为对外公开挂牌底价 [1]
海正药业(600267.SH)上半年净利润2.99亿元,同比下降31.29%
格隆汇APP· 2025-08-25 12:30
财务表现 - 报告期营业收入52.5亿元 同比增长0.13% [1]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9亿元 同比下降31.29% [1] -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3.21亿元 同比增长23.92% [1] - 基本每股收益0.26元 [1] 盈利能力 - 扣非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营收增速 反映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提升 [1] - 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导致归母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出现分化 [1]
海正药业拟转让省医药公司100%股权
格隆汇· 2025-08-25 12:26
公司战略调整 - 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优化业务结构并聚焦医药工业核心优势领域 [1] - 本次交易旨在提升整体利润率与资源配置效益 [1] 交易细节 - 标的公司100%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39,223.39万元 [1] - 拟以43,000.00万元作为公开挂牌底价进行转让 [1]
海正药业(600267)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2:0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5]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6] 减持计划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7] - 减持实施完毕与否均需在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7] 信息申报与公告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后二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8]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公告[8]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9]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9] 特殊股东规定 - 董事、高管为持股5%以上股东需遵循相关管理规定[11]
海正药业(600267)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2:04
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 成员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可按需开临时会,提前三天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0] 下设机构 - 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及提供资料[10] 其他规定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实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海正药业(600267)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2:04
信息披露时间 - 首次发行前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公告,发行文件中披露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情况[6] - 首次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至少于发行日前三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非首次至少于发行日前两个工作日公布,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至少于发行日前一个工作日发布[7] - 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7]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9]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9] - 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 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于规定截止时间前披露说明文件[10] - 重大事项出现时2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在披露定期报告时披露变更后制度内容,无法按时披露则在截止时间前披露[12]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情况及接任人员[13]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拟变更后的用途[13] - 对经审计财务信息差错更正,在更正公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报告及更正后信息[13] - 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14] -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公司当日披露,存续期管理机构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14] - 进入破产程序在知道特定情形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破产进展[15] 信息披露事项 - 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1]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1]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1] 信息披露管理 - 证券管理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信息披露事务直接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18] - 高级管理人员配合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责任[19] - 各部门和子公司指定联络人向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报告信息[21]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和监督机制,防止信息泄露[21] - 定期报告编制由职能部门提供材料,经多级审批后由信息披露部门提交审核并披露[21] - 临时报告由相关责任人报告,信息披露部门组织草拟,经审核审批后披露[2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与多方的信息沟通工作[2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统筹安排现场参观,避免参观者获取未公开信息[21]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涉及资料保管期限为十年[23] - 加强文件传阅和内部宣传渠道管理,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25] - 出现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等情况视情节追责并要求赔偿[2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后生效[30]
海正药业(600267)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2:04
资金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2] 禁止行为 - 控股股东等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4] 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按规定决策实施,对外担保需批准[5]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7] - 财务部定期查资金往来,审计部审核上报[8] 违规处理 - 可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控制抵偿条件[9] - 违规责任人受处罚,严重担责或追刑责[11]
海正药业(600267)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2:04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3]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7] - 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 成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16]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自通过之日施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