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600267)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5]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6] 减持计划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7] - 减持实施完毕与否均需在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7] 信息申报与公告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后二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8]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公告[8]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9]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9] 特殊股东规定 - 董事、高管为持股5%以上股东需遵循相关管理规定[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