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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已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处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1 01:17
增值税异常凭证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核心观点:文章阐述了不同纳税信用等级下,对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转出申报处理规定 [3] - 根据《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写说明,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用于填写本期异常凭证转出的进项税额 [3] - 若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不为A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38号公告,需在办理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对应所属期的申报时,将对应专用发票已抵扣税额计入附列资料(二)第23a栏 [3] - 若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则享有不同的处理规定,但文章此处内容不完整 [3] 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算 - 核心观点:文章引述了个人转让住房时,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允许扣除的项目规定 [8] - 根据国税发〔2006〕108号文,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8] - 合理费用包括纳税人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 [9][10] - 对于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可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10]
企业职工社保费缴费工资如何申报?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1 01:17
社保缴费信用管理新规核心要点 - 自2025年7月1日起,《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这4项全国统一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正式纳入企业信用评价范围 [15] - 社保缴费情况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纳税缴费信用评级,进而关系到企业的信贷资质、招投标竞争力及日常办税便利度等关键权益 [15] 信用评级体系与影响 - 企业纳税缴费信用采用A、B、M、C、D五级评级,以90分、70分、40分为分界 [16] - A级(90分及以上)企业可享受主动向社会公布名单、发票按需领用等激励,在银行贷款和政府项目招投标中更易获得青睐 [17] - D级(40分以下)企业将面临限制发票供应、纳入税务重点监控等惩戒,并可能影响企业信贷审批及合作方信任度 [17] 主要社保失信行为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 [17] -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社保费 [17] - 提供虚假涉税涉费资料,或不如实反映、拒绝提供相关涉税涉费资料 [18] 信用修复机制 - 新规明确了“阶梯式信用修复机制”,允许企业对失信行为进行补救 [19] - 失信行为发生后3日内纠正,可100%修复对应扣分 [19] - 3日内未纠正但在30日内完成整改,最高可修复80%的扣分 [19] - 对于已记入信用评价结果的失信行为,经营主体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信用修复,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 [19]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之子女教育扣除填报指南来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1 01:17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操作指南 - 核心观点:文章提供了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项目的详细填报操作流程,并解答了相关热点问题,旨在指导纳税人正确完成信息确认以享受税收优惠 [2][4][5][7][8][9] - 操作流程:纳税人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依次进入“办&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子女教育”及扣除年度,确认材料完备后,进入填报界面,依次完成选择子女信息、填写子女教育信息、选择扣除比例、选择申报方式并提交共七个步骤 [2][4][5][7][8][9] - 政策要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适用子女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以及受本人监护的未成年人 [10] - 政策要点: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等 [11] - 政策要点: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定额扣除 [12] - 政策要点:扣除方式可在父母间分配,可选择由一方按100%标准(每月2000元)扣除,或由双方分别按50%标准(每月1000元)扣除 [13] - 政策要点:子女在境内或境外、公办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均可享受扣除 [14][15] - 政策要点:对于多子女家庭,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分配方式 [16] - 政策要点:对于连续性的学历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如高中毕业至大学入学前的7-8月)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 [17]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 核心观点:文章梳理了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免)税政策核心要点,特别是针对企业用于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的适用情况 [23][24][27] - 政策概述: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实行增值税免征和退还政策;出口货物若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则免征消费税,若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则退还前一环节已征的消费税 [23] - 适用主体:政策适用于出口境外投资相关货物的企业 [25] - 适用条件:依法办理设立登记、税务信息确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但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其出口的对外承包相关货物可适用该政策 [28] - 情景问答:生产企业以自产货物出资形式在境外投资,其出口货物可享受增值税免抵退税政策,即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相应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部分予以退还 [29][30] - 情景问答:用于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在办理退(免)税时,除正常单证外,还需提供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境外投资文件副本 [31] - 情景问答:此前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已使用生产设备用于境外投资,可以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其退(免)税计税依据按特定公式计算,涉及设备原值、净值与累计折旧 [32] - 政策依据:主要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33]
速看!2026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启动,扣除标准一图掌握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1 01:17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标准 - 文章核心观点:系统梳理了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七大项目、具体扣除范围、定额扣除标准、扣除主体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旨在帮助纳税人进行信息确认[3][4] - 子女教育扣除:扣除范围涵盖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以及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相关支出,扣除标准为每月每个子女2000元定额扣除,父母可选择由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具体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4] - 继续教育扣除:扣除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期间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支出可由本人或其父母扣除[5] - 大病医疗扣除:扣除范围为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的支出可由父母一方扣除[5] -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扣除范围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且其与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5] - 住房租金扣除:扣除条件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住房租金支出,扣除标准根据城市类型分为三档: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为每月800元,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不同的可分别扣除[6] - 赡养老人扣除:扣除范围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扣除标准为每月30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每月1500元,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具体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7]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扣除范围为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扣除标准为每月每个子女2000元定额扣除,父母可选择由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具体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7]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相关限制 - 政策适用范围限制: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13] - 企业资格负面清单:申请进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前36个月内,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企业,不得进入名单[14] - 销售额计算口径:企业委托外部进行生产加工的,相关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业产品销售额[15] -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核: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前一年度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不得进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16] - 关联交易进项税处理: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同一控制下的公司间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享受政策的企业将原材料、半成品销售给另一企业加工后进行回购的,应当仅就加工费部分进项税额计提加计抵减额[17] - 违规享受政策的后果:税务部门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以虚假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恶意筹划违规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等情况,将通知纳税人自不符合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法处理[18]
山西:如何查询本年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指标扣分明细?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1 01:17
2025年纳税缴费信用管理预评指标 - 文章核心观点: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已上线2025年度纳税缴费信用管理预评功能 纳税人可查询可能导致信用降级的扣分指标 并需及时处理相关失信事项以维护信用等级[4][5] - 关键扣分指标:评价年度内因非正常原因导致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的 将不予评定为A级信用[5][6] - 查询方式: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 通过【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路径进入 系统默认显示2025年扣分指标详情[3][4] - 明细查看:点击指标后的【查看明细】按钮 可查看具体的行为发生日期及所属税务机关等详细信息[6] 2025年12月山西省主要税费申报缴纳安排 - 增值税等申报期:2025年12月1日至15日期间 需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以及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13] - 社会保险费申报期:单位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时间为12月1日至25日[13] -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期: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缴纳时间为12月1日至31日 其中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半年缴纳 下半年税款需在12月底前完成申报缴纳[13][15]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线上申报流程 - 税源信息采集: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 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路径 选择“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税源采集 若税源信息无变化可跳过此步骤直接申报[16][18] - 申报方式:系统将自动带出已采集的税源信息 纳税人可选择确认式申报直接提交 或进入填表式申报页面核实数据后提交[20] 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税支持服务 - “悦悦”人工远程问办:当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时 纳税人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的“征纳互动”功能选择“人工”服务 由座席远程协助办理[22][23] - 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纳税人完成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后 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 以获取税费知识并在线提交诉求[24][25]
一文了解!一般纳税人租赁业务增值税该如何处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1 01:17
租赁业务增值税处理核心观点 - 文章系统梳理了多种租赁业务的增值税适用税目及税率,旨在帮助纳税人区分业务类型并正确选择税率[2] - 租赁业务主要分为一般租赁、交通工具租赁、广告位租赁、建筑施工设备租赁及特殊租赁等类别,不同业务模式和服务内容对应不同的增值税税目和税率[2][3][4][5][6] 一般租赁业务 - **经营租赁**: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租赁服务[2] -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率为13%[2] -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率为9%[2] - **融资租赁**: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属于现代服务中的租赁服务[3] - 直接融资租赁(包括有形动产和不动产)税率:有形动产为13%,不动产为9%[3] -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属于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税率为6%[3] - **船舶租赁**:根据不同运营模式适用不同税目[3] - 程租和期租属于交通运输服务中的水路运输服务,税率为9%[3] - 光租属于现代服务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3%[3] 交通工具租赁业务 - **飞机租赁**:根据不同运营模式适用不同税目[4][5] - 湿租(配备机组人员)属于交通运输服务中的航空运输服务,税率为9%[4] - 干租(不配备机组人员)属于现代服务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3%[5] 广告位租赁业务 - 将有形动产(如飞机、车辆)的广告位出租用于发布广告,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率为13%[6] - 将不动产(如建筑物、构筑物)的广告位出租用于发布广告,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率为9%[6] 建筑施工设备租赁业务 - 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属于建筑服务,税率为9%[6] - 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但不配备操作人员,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率为13%[6] 特殊租赁业务 -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如过路费、过桥费)以及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土地,均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率为9%[6] - 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中的住宿服务,税率为6%[6] - 宾馆、旅馆等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会议展览服务,税率为6%[6]
个人转让住房支付的中介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否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1 01:17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面向山西省纳税人的办税指南,核心是告知2025年1月各类税费的申报缴纳时间、具体操作流程以及可用的线上办税辅助渠道[9][10][11][12][13][14] 2025年1月主要税费申报缴纳时间表 - 01日至15日期间需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以及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9] - 01日至25日期间需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9] - 01日至31日期间需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由自然人缴纳的2025年度车船税[10] -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半年缴纳,下半年的应缴税款需在当年12月底前申报缴纳[10]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操作流程 - 纳税人需首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新增税种】,选择相应税种后录入并提交信息[11] - 完成税源采集后,系统会自动带出信息,纳税人可选择确认式申报直接提交,或进入填表式页面核实数据后提交申报[12] 线上办税与咨询服务渠道 - 办税缴费优先推荐使用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进行网上办理[13] - 若线上办理遇到问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APP内的“征纳互动”功能选择“人工”服务,联系座席进行远程协助办理[14] - 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扫描二维码加入山西税务微信企业号,以获取税费知识和在线提交诉求[14]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通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0 13:14
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减除比例政策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3] - 该政策是国家授权幅度范围内的顶格减免,旨在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是现有优惠政策的延续[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扣除10%-30%后的余值,具体减除幅度由省级政府规定[5] - 内蒙古自治区自1996年起执行的《房产税实施细则》规定从价计征的减除比例为10%[6] - 本次政策是自2019年以来减除比例由10%调整为30%的优惠政策的延续,该优惠已连续实施7年[7][8] - 政策明确不涉及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此类房产根据条例规定免征房产税[9]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 我国对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政策[18] - 出口货物若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若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已征的消费税[18] - 企业对外承包的出口货物,视同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退(免)税政策[20][23] - 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主体需依法办理设立登记、税务信息确认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为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21][22] -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办理退税时,除正常单证外,还需提供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分包单位需提供分包合同(协议)[23]
带您了解个体工商户常见税费误区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0 13:04
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要点 - 个体工商户必须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无论是否开具发票,应税收入均需申报[3] -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收入包括开票收入和未开票收入,发生应税收入即需在纳税申报时如实申报未开票收入[3] - 季度合计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1行“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3] - 季度合计销售额超过30万元时,需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申报表第1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或第4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栏次[3] - 存在其他免税收入时,需填写申报表第12行“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3]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要求 -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3] - 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3] -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也应当设置复式账[3] 数电发票额度管理 - 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将数电发票纳税人分为Ⅰ类、Ⅱ类、Ⅲ类、IV类,并据此确定首次初始发票额度[9] - 对新办纳税人,税务机关按照不同类别赋予其不同的首次初始发票额度[9] - 对存量纳税人(即纳入数电发票推广前已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等方式开具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税务机关根据其原票种核定信息,结合生产经营、开票和申报等因素,按照不同类别赋予不同的首次初始发票额度[9] - 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路径,在“数据概览”信息栏中查看“可用发票额度”和“发票总额度”[9]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数据校验 - 单位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时,若“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栏填写数据后,系统提示填报的已发放工资薪金月平均值为0元,与《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申报的工资薪金支出月平均值差异较大,需确认数据是否正确并按税法规定申报个人所得税[11] - 出现该提示时,应核实单位是否通过“首页—我的待办”进入申报,建议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路径进入申报企业所得税[12]
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有调整!2026年起这样执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0 12:47
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 纯电动乘用车的百公里电能消耗量应不高于国家标准GB 36980.1—2025中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 [3] -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纯电动乘用车,其电能消耗量限值参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车型的限值执行 [3] - 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纯电续驶里程需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100公里 [3] - 整备质量2510kg以下的插混乘用车,其电量保持模式燃料消耗量应低于GB 19578―2024对应车型限值的70% [3] - 整备质量2510kg及以上的插混乘用车,其电量保持模式燃料消耗量应低于GB 19578―2024对应车型限值的75% [3] -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插混乘用车,其燃料消耗量限值参照GB 19578—2024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车型的限值执行 [3] - 非汽柴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燃料消耗量不作要求 [3] - 整备质量2510kg以下的插混乘用车,其电量消耗模式电能消耗量应低于GB 36980.1—2025对应车型限值的140% [3] - 整备质量2510kg及以上的插混乘用车,其电量消耗模式电能消耗量应低于GB 36980.1—2025对应车型限值的145% [3] -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插混乘用车,其电能消耗量限值参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车型的限值执行 [3] -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技术要求仍按2023年第32号公告规定执行 [3] 企业境外投资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 企业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10] - 属于自产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适用免征消费税政策 [10] - 属于购进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10] - 适用主体为出口境外投资相关货物的企业 [9] - 适用条件包括依法办理设立登记、税务信息确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11] - 适用条件亦包括依法办理设立登记、税务信息确认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11] - 生产企业以自产货物出资形式在境外设立公司,其出口货物可享受增值税免抵退税政策 [12] - 办理用于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时,除正常单证外,还需提供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的境外投资文件副本 [14] - 此前未抵扣进项税额、用于境外投资的使用过的生产设备,可以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 [15] - 该设备的退(免)税计税依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或海关完税价格 × (设备固定资产净值 ÷ 设备原值) [15] - 设备固定资产净值等于设备原值减去已提累计折旧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