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
icon
搜索文档
一文看懂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8 01:06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一 哪些情形会被列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 (一)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五)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 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异常凭证进项税额 累计占同期全部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 70%(含)以上 的; 2.异常凭证进项税额 累计超过5 ...
纳税人已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处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1 01:17
如果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不为A级,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 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8号, 以下简称38 号公告)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应当在纳税人办 理收到相关税务事项通知书对应税款所属期的增 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按照《增值税及附加税 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写说明的要求,将对 应专用发票已抵扣税额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按照《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 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的填写说明,《增值税及 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异常 凭证转出进项税额"栏次,填写本期异常增值税 扣税凭证转出的进项税额。 如果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则可以 kk / Pri \ TI Libert 来源山西税务税宣速递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 ...
注意!这6种情形被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3 05:09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界定情形 - 纳税人丢失或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3] - 非正常户纳税人未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4] -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5] - 经税务总局大数据分析发现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6] - 走逃企业存续期间发生购销货物名称严重背离、无实际生产能力、虚假申报等情形时对应属期开具的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7] - 一般纳税人接受的异常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且占同期全部进项税额70%及以上时,该纳税人对应开具的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8] 异常凭证的税务处理规定 - 尚未申报抵扣的异常凭证进项税额暂不允许抵扣,已抵扣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10] - 尚未办理出口退税的异常凭证暂不允许办理退税,已办理退税的需作进项税额转出或追回已退税款[11] - 因骗取出口退税停止出口退税期间取得的异常凭证按照未申报抵扣规则处理[12] - 消费税纳税人以已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尚未申报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款暂不允许抵扣,已抵扣的需冲减或补缴税款[13][14] -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可自接到通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核实申请,经核实符合规定的可不作转出或追回处理[15] -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认定的异常凭证存有异议可提出核实申请,经核实符合规定的可继续申报抵扣或重新办理退税[16]
重要!10月起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新变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2 14:34
企业所得税申报要求 - 企业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进行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4] - 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其分支机构也需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进行申报 [4] - 企业申报各类优惠事项及特定事项时,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中的事项名称填报 [4] 出口企业税务处理 - 生产销售企业出口货物,应就其出口货物取得的收入依法计算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4] - 企业通过自营方式出口货物的,应申报其出口本企业生产销售货物对应的收入 [4] - 企业通过委托方式出口货物的,应申报其委托出口本企业货物对应的收入 [4] - 以代理方式出口货物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应同步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情况 [4] - 代理出口企业未准确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的,将作为自营方式,由该企业承担相应出口金额应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4] 税务风险提示与查询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税务数字账户】查询涉嫌虚开、开具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等风险信息 [11] - 查询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风险提示】 [11][12] - 系统可根据设定的风险发票认定时间起止等查询条件,自动展示企业取得的异常凭证详情 [13]
收到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怎么办?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4 15:29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认定范围 - 纳税人丢失或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列入异常凭证 [1] - 非正常户纳税人未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列入异常凭证 [1] -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专用发票被列入异常凭证 [1] - 税务总局大数据分析发现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专用发票被列入异常凭证 [1] - 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或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的情况被列入异常凭证 [1] - 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情况被列入异常凭证 [2] - 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通过填列申报表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情况被列入异常凭证 [2] - 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及以上且累计超过5万元的情况被列入异常凭证 [2] 异常凭证的处理规定 - 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 [3] - 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 - 出口退税尚未办理的除另有规定外暂不允许办理出口退税 [3] - 已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的需根据发票注明增值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 - 已办理增值税免退税的税务机关应按现行规定追回已退税款 [3] - 消费税纳税人尚未申报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暂不允许抵扣 [3] - 已申报抵扣消费税的需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当期不足冲减的应当补缴税款 [3] 消费者索取发票的合法权益 - 商家以促销、包售后为由拒开发票属于违法行为,折扣优惠与提供发票的法定义务无关 [13] - 税务系统升级不能作为拒开发票的理由,税务局和纳税人的发票系统是两个独立系统 [16] - 发票无金额门槛限制,无论消费金额大小商家均应开具发票,小票和收据不能替代发票 [18] - 消费者可通过电话举报(12366热线)、网站举报(税务总局官网)、寄件传真或现场举报等方式投诉商家拒开发票行为 [20] 政策依据 -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38号公告 [4]
收到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怎么办?合规处理是关键!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5 00:43
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 - 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或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等情形下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被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5] - 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通过虚假申报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的企业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会被列入异常凭证 [5]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需同时满足异常凭证进项税额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以上或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条件 [5][6] 异常凭证处理方式 - 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异常凭证涉及的进项税额不计入异常凭证进项税额计算 [8] - 取得异常凭证后尚未申报抵扣的暂不允许抵扣 已申报抵扣的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已办理出口退税的需追回已退税款 [9] - 消费税纳税人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已申报抵扣的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需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 [9] 异议处理流程 -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在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核实申请 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需按规定处理 [12] - 除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外 其他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 但需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作进项税额转出或追回已退税款 [12] 政策依据 - 相关政策依据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