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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取得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9 01:20
实习生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 - 实习生实习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 [4] - 计算预扣预缴税款有两种方式:累计预扣法,或按次/按月计算 [3] - 采用累计预扣法时,适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预扣率表,累计减除费用按5000元/月乘以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计算 [3] - 采用按次或按月计算时,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减除20%费用,适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的三级超额累进预扣率表 [3] 实习生劳务报酬发票开具 - 向实习生支付劳务报酬是否需要开具发票,取决于实习活动是否被认定为销售方向购买方提供劳务 [5] - 若实习活动被认定为雇佣关系,则所得应被视为工资薪金所得,无需开具发票 [5] 个人所得税扣缴端操作(累计预扣法) -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人员信息采集时,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需选择“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 [6] - 在综合所得申报中,选择“劳务报酬(适用于累计预扣法)”进行申报,所得项目默认为“其他连续劳务报酬” [6] 企业资产损失税务处理 -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需依据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或法院、工商等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等证据材料确认 [12] -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12][13] -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13] -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特定损失时,不再需要留存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改为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相关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 [13]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 -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栏 [15] - 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铁路电子客票或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进项税额,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16][17] -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17] - 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0栏反映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的金额和税额,包括第1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的其他扣税凭证 [17]
公益性捐赠支出如何税前扣除?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9 01:2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个人发生公益捐赠时不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的,可以暂时凭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扣除,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复印 件。个人应在捐赠之日起90日内向扣缴义务人补充提供捐赠票据,如果个人未按规定提供捐赠票据的,扣缴义务人应在30日内向主管税务 机关报告。 我们公司近期以公司的名义进行了捐款,并动员员工进行捐款,想问问是不是在申报所得税 的时候可以扣除啊? 企业所得税 政策概述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 年度利润 总额12%以内 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 ,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 除。 政策享受条件 一、捐赠途径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的捐赠。 二、捐赠范围 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公益慈善事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对公益事业范围的 规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对慈善活动范围的规定。 三、留存备查资料 是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政 ...
2025年未申报的车船税请及时办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9 01:20
车船税自行申报指引 - 2025年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期限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需在12月31日前缴清当年税款 [3][5] - 需要自行申报车船税的情况包括:船舶所有人或管理人、无需购买交强险的应税车辆(如挂车)、以及购买了交强险但保险机构未代收车船税的应税车辆 [5] -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5] -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将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6] - 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或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进行线上办理 [6] 车船税线上申报操作流程 - 自然人需通过电子税务局电脑端申报,登录后首页可找到【车船税申报】模块,需先完善自然人基本信息并提交 [6][8] - 企业登录后,需在首页搜索栏输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进入 [6] - 进入申报环节后,点击【新增税种】-【车船税】-【税源采集】 [9] - 系统可自动带出已采集的车辆税源,也可通过【新增税源】或【导入】进行维护,需完善并确认保存车辆或船舶的详细信息 [10] - 对“申报状态”为“未申报”的税源进行勾选,依次点击【提交】-【提交申报】-【立即缴款】完成申报和缴纳 [11][12]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热点问答 -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和贷款合同均登记为双方,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由主贷款人扣除,不能由父母和子女双方重复扣除 [20][22] - 纳税人首套房贷款还清后,置换购买第二套房,若银行给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且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则第二套房贷利息可以享受扣除 [22][23]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7][28] - 纳税人使用公积金和商贷的组合贷款购房,只要公积金中心或商业银行其中之一按照首套房屋贷款利率发放贷款,则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29] - 父母为子女买房,房屋产权登记为子女,即使贷款人为父母,父母和子女均不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33] -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实际可扣除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25][37]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双方对各自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26] - 夫妻双方婚前已分别开始归还各自住房贷款,或已缴纳契税办理了房产证,即属于婚前分别购买住房的情形 [38] - 对于同一套采取组合贷形式的住房,在商业贷款还清后,剩余的公积金贷款继续偿还的情况下,可以抵扣个税 [39][40]
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需要提供哪些依据?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9 01:20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 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 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 院裁定终 (中) 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 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规定: 第二十二条 企业 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 料确认: (一) 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四) 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 应有工商部门 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 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 属于债务重组的, 应有债务重组协议 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 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 法收回的, 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 权申明。 第二十二条 企业渝期二年以上的应收款项 来源 山西税务税宣速递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 ...
一图了解农产品发票抵扣勾选操作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9 01:20
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操作流程 - 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核心在于凭证类型和用途,农产品发票分为无需预先处理即可进行抵扣勾选的发票与需要待处理后进行抵扣勾选的发票[2] - 无需预先处理、可直接在电子税务局【抵扣类勾选】模块进行勾选的凭证包括:农产品收购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的9%农产品专用发票、海关缴款书[2][3] - 需要先进行处理,然后才能进行抵扣勾选的凭证包括:税务机关代开的农产品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自产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3%农产品专用发票[2][4] - 对于税务机关代开的农产品发票,需先在【抵扣勾选】-【发票】-【代开农产品发票录入】模块进行补录操作,之后方可进行勾选[4] - 对于税控系统开具的自产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进入【待处理农产品发票】-【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模块进行处理[4] - 对于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3%农产品专用发票,需进入【待处理农产品发票】-【从小规模处购进的3%农产品专票】模块进行处理[2]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 - 税款抵扣情况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收付款凭证,还可作为购买方(一般纳税人)扣除增值税的凭证,兼具商事凭证和抵扣凭证作用;增值税普通发票除税法规定的特定项目外,一般不能抵扣进项税额[13][14] - 发票联次不同: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或六联,其中三联包括记账联(销货方记账)、抵扣联(购货方扣税)、发票联(购货方记账)[16];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基本联次为二联、五联或一联的卷式票[17] - 开具范围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更小,不得开具的情形包括: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18] 资源税计税依据 - 资源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9][10] - 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产品,或将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免征增值税的非应税产品,以不包括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确定资源税的计税依据[10] - 纳税人销售额中准予扣除的运杂费用和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均不含增值税税额[10] 数电票与申报表 - 自2023年12月1日起,除港澳台以外,全国已实现数电票试点全覆盖,数电票是与纸质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票种[11] - 如果纳税人开具的是数电专票或普票,开票后以数据电文形式(XML、PDF、OFD)展示,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并自动归集[17] - 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的进项税额在“其他扣税凭证”项下的第6栏单独列示[15]
增值税法系列宣传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9 01:20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日,若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当日 [3] - 发生视同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完成视同应税交易的当日 [4] - 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报关进口的当日 [5] -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日 [6]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资格认定 -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产权和贷款合同均登记为双方,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应由主贷款人享受,不能由双方重复扣除 [10][11] - 父母为子女购房,但贷款合同借款人为父母,因所购房屋非为纳税人本人或配偶购买,父母和子女均不可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20] - 纳税人未申报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12] - 采用组合贷款方式购房,只要公积金中心或商业银行其中之一按首套贷款利率发放贷款,即可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17] - 商业住房贷款还清后,同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继续偿还,在符合政策条件下仍可抵扣个税 [26]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操作细则 -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贷款全部归还或合同终止后不能再享受 [14][22][23] - 扣除实际可扣除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在不超过240个月的期限内,纳税人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开始办理扣除的时间 [21][22][23]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100%扣除,或双方对各自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50%扣除,扣除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15] - 判定婚前分别购买住房,以婚前开始归还贷款或缴纳契税办理房产证为准 [25] -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 [16]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信息填报 - 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房屋证书号码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号码 [20] - 若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可填写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上的编号 [21]
注意,这类人不得申报工资薪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8 13:28
个体工商户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规定 - 个体工商户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税前扣除[6][7] -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7] 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 优惠政策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9][10] -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10] -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11]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 -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需依据合同、协议或说明等证据材料确认[18] -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作为坏账损失但需出具专项报告[18] -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作为坏账损失但需出具专项报告[19] - 企业申报扣除特定损失时不再需要留存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中介机构专项报告改为留存由企业负责人签章的书面申明[19]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 -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栏[22] -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可抵扣进项税额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23] - 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金额和税额反映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0栏包括第1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的其他扣税凭证[23]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必看,个人所得税App登录问题一图了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8 13:27
注册 く返回 身份验证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清输入证件号码 姓名 造输入 姓名 寻 入 生 健康 国籍(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 2.密码重置 · 若上述方式未能成功找回密码, 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办税服 务厅办理密码重置, 重置后就能用新 密码登录啦。 ▲ 注意 建议牢记个税 App 密码,也可 开启指纹、面容等生物识别功能, 方便快速登录。 更换手机/手机号码后, 登录这样操作 情况一: 手机设备未换 仅更换手机号码 1.登录 登录个税App,依次进入"个人 中心→安全中心→修改手机号码"。 安全中心 く返回 138 修改手机号码 修改密码 注销账号 注销后无法使用,请谨慎操作 指纹登录 开启后可便捷登录,设置仅对本机生效 く返回 修改手机号码 如果已绑定的手机您已不再使用,请通过本人银行卡进行 验证。如果以下方式不可用,请至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 | 请选择一种验证方式 通过已绑定的手机号码验证 通过本人银行卡进行验证 2.绑定手机号验证 . 若原有手机号仍在使用,选择 "通过已绑定的手机号码验证", 按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く返回 手机验证 为了账号安全性,点击获取验证码, 138 短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合规经营进阶指南(二)| 这些涉税服务行为不可为!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8 12:5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 分或者纳入负面信用记录(第一 、二项情形除 | | --- | | 外); | | 2 情节较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主管税务机 | | 关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扣减信用积分、降低信 | | 用等级或者纳入负面信用记录(第一、二项情 | | 形除外),向委托人及委托人所在地主管税务 | | 机关进行风险提示; | | 3 情节严重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列为涉税服务 | | 失信主体予以公告,向委托人及委托人所在地 | | 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风险提示,所代理的涉税业 | | 务应当由其与委托人共同到税务机关现场办 | | 理: | | ) 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未办理行政登记 | | 的: | | = ) 提供涉税专业服务但未按规定报送涉税 | | 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 | | 的; | | 未按规定报送涉税专业服务业务委托协 | | 议、业务信息的; | | (四) 报送的基本信息、业务委托协议及业务 | | 信息与实际不符的; | | (五)) 妨害税务机关依照本办法履行职责的; | | (六) 未以涉税服务人员身份,而以委托方办 | | 税人员身份办理业务,或者存在其他不 | ...
电子社保卡怎么领?忘记密码怎么办?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8 12:5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电子社保卡是社保卡的线上形态 与实体社保卡 一一对应、功能相通 领取电子社保卡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持卡人 已经领取实体社保卡 且卡未注销 就可以申领电子社保卡 图片 电子社保卡 微信小程序 电子社保卡 支付宝小程序 2021年起,针对新申领第三代社保卡的持卡人开通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服务。 个人在申领第三代实体社保卡时,会同步完成电子社保卡的申领 ,持卡人实名登录电子社保卡APP及小程序、发卡地人社部门APP、社保卡服务银行APP等同步申领渠道,经本人授权后可直接使用电子社保 卡。 还可通过电子社保卡的 亲情服务功能 为家里的小朋友和老人 申领电子社保卡哦! 持卡人可通过 电子社保卡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 ,以及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云闪付、人社部门 APP、服务银行APP 等渠道申领电子社保卡。 电子社保卡 APP 扫码申领 可以只领取电子社保卡,不办理实体社保卡吗? 不可以哦! 电子社保卡的申领条件是持卡人已经领取实体社保卡,且实体社保卡未注销。 实体社保卡进行 补换时 原卡将进行 注销 电子社保卡中 与个人业务相关的服务 将不可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