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操作指南 - 核心观点:文章提供了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项目的详细填报操作流程,并解答了相关热点问题,旨在指导纳税人正确完成信息确认以享受税收优惠 [2][4][5][7][8][9] - 操作流程:纳税人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依次进入“办&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子女教育”及扣除年度,确认材料完备后,进入填报界面,依次完成选择子女信息、填写子女教育信息、选择扣除比例、选择申报方式并提交共七个步骤 [2][4][5][7][8][9] - 政策要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适用子女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以及受本人监护的未成年人 [10] - 政策要点: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等 [11] - 政策要点: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定额扣除 [12] - 政策要点:扣除方式可在父母间分配,可选择由一方按100%标准(每月2000元)扣除,或由双方分别按50%标准(每月1000元)扣除 [13] - 政策要点:子女在境内或境外、公办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均可享受扣除 [14][15] - 政策要点:对于多子女家庭,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分配方式 [16] - 政策要点:对于连续性的学历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如高中毕业至大学入学前的7-8月)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 [17]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 核心观点:文章梳理了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免)税政策核心要点,特别是针对企业用于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的适用情况 [23][24][27] - 政策概述: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实行增值税免征和退还政策;出口货物若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则免征消费税,若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则退还前一环节已征的消费税 [23] - 适用主体:政策适用于出口境外投资相关货物的企业 [25] - 适用条件:依法办理设立登记、税务信息确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但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其出口的对外承包相关货物可适用该政策 [28] - 情景问答:生产企业以自产货物出资形式在境外投资,其出口货物可享受增值税免抵退税政策,即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相应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部分予以退还 [29][30] - 情景问答:用于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在办理退(免)税时,除正常单证外,还需提供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境外投资文件副本 [31] - 情景问答:此前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已使用生产设备用于境外投资,可以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其退(免)税计税依据按特定公式计算,涉及设备原值、净值与累计折旧 [32] - 政策依据:主要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33]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之子女教育扣除填报指南来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11 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