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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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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了解!一般纳税人租赁业务增值税该如何处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1 01:17
租赁业务增值税处理核心观点 - 文章系统梳理了多种租赁业务的增值税适用税目及税率,旨在帮助纳税人区分业务类型并正确选择税率[2] - 租赁业务主要分为一般租赁、交通工具租赁、广告位租赁、建筑施工设备租赁及特殊租赁等类别,不同业务模式和服务内容对应不同的增值税税目和税率[2][3][4][5][6] 一般租赁业务 - **经营租赁**: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租赁服务[2] -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率为13%[2] -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率为9%[2] - **融资租赁**: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属于现代服务中的租赁服务[3] - 直接融资租赁(包括有形动产和不动产)税率:有形动产为13%,不动产为9%[3] -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属于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税率为6%[3] - **船舶租赁**:根据不同运营模式适用不同税目[3] - 程租和期租属于交通运输服务中的水路运输服务,税率为9%[3] - 光租属于现代服务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3%[3] 交通工具租赁业务 - **飞机租赁**:根据不同运营模式适用不同税目[4][5] - 湿租(配备机组人员)属于交通运输服务中的航空运输服务,税率为9%[4] - 干租(不配备机组人员)属于现代服务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3%[5] 广告位租赁业务 - 将有形动产(如飞机、车辆)的广告位出租用于发布广告,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率为13%[6] - 将不动产(如建筑物、构筑物)的广告位出租用于发布广告,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率为9%[6] 建筑施工设备租赁业务 - 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属于建筑服务,税率为9%[6] - 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但不配备操作人员,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率为13%[6] 特殊租赁业务 -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如过路费、过桥费)以及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土地,均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率为9%[6] - 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中的住宿服务,税率为6%[6] - 宾馆、旅馆等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会议展览服务,税率为6%[6]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负面清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0 07:1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 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 减额。 05 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前一年度研发支 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不符合高新技术 企业条件的,不得进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 05 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同一控制下的公司间发生 应税交易,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06 享受政策的企业将原材料、半成品销售给另一 企业加工为半成品或者产成品后进行回购的,应当 仅就加工费部分进项税额计提加计抵减额。 07 企业进入名单享受优惠过程中,税务部门经履 行调查巡查、风险应对等程序,发现企业存在不符 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以虚假信息获得减免税资 格、恶意筹划违规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等情况的,应 当通知纳税人自不符合政策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 策,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按照税收征收管理 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名单推送同级工信部 l,]。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申请进入名单前36个月内发生骗取留抵退 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或因偷 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企业,不得进入先 进制造业企业名单。 D3 企业委托外部进行生产加工的 ...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收入申报要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8 01:2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5年7月7日发布第17号公告 该公告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核心内容是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 [3] - 公告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申报增加了明确的项目 即在预缴申报表中增加第19.1行“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项目 用于填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 [3]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申报具体要求 - 第19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 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预计毛利额 再扣除实际缴纳且在会计核算中未计入当期损益的土地增值税等税金及附加后的累计金额 [3] - 第19.1行“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 专门用于填报计算预计毛利额所依据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的累计金额 [3] 预缴申报实操案例 - 以广州白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A公司为例 其“XX家园”项目于2025年8月开始预售 2025年第三季度取得预售收入8000万元(不含税) 并预缴土地增值税160万元 [3] - 在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时 A公司需按15%的计税毛利率计算预售收入的毛利额 计算公式为:预售收入8000万元 × 15% - 预缴土地增值税160万元 = 1040万元 此金额填入申报表第19行 [3] - 在填报2025年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时 第19.1行“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应填写8000万元 第19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填写1040万元 [3]
漫解税收|新车上牌,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下载《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0 09:38
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 企业需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 [9] 优惠政策适用条件 - 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受征收方式限制,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企业均可享受 [10] - 企业享受优惠无需备案,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10] - 企业需留存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说明、从业人数计算过程、资产总额计算过程等资料 [10]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计算 -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11] -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季度平均值等于季初值与季末值之和除以2,全年季度平均值等于各季度平均值之和除以4 [11][13] - 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相关指标 [14] 预缴申报优惠适用 - 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按政策标准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并享受优惠 [17] - 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按全年季度平均值计算公式计算至预缴申报所属期末 [17] - 若预缴时享受优惠但年度汇算清缴不符合条件,需按规定补缴税款 [20] 纳税申报表调整 -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22] - 查账征收纳税人年度申报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版),主要涉及基础信息表和主表 [23] - 核定征收纳税人年度申报需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版) [24] 不得享受优惠的情形 -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享受优惠 [26] - 总机构未按规定汇总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不得享受优惠 [27] - 企业及关联企业违规借用市场准入资质许可分散经营、分开纳税的不得享受优惠 [29] -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实际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实际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实际超过5000万元的不得享受优惠 [30][31][32] - 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 [33] - 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4] - 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 [34] 分支机构优惠政策适用 -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条件 [34][36] - 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36]
【12366问答】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问答,一起来看吧~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5 01:10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更新 - 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1] - 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并下载附件1查看空白报表及填表说明 [1] 职工薪酬填报细则 - 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需填报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累计金额 包括工资薪金支出 职工福利费支出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工会经费支出 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 住房公积金 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等 [2] - 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需填报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 [2] - 职工薪酬相关栏次需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数据 而非本季度金额 [3] 分支机构填报规定 - 企业类型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的不需填报优惠及附报事项有关信息所有项目 [4] 数电发票专项咨询 - 纳税人可拨打010-12366并根据语音提示选择数电发票专项咨询获得服务 [10][11] - 数电发票专项咨询提供5+2服务不打烊 政策+实操 语音+文字服务 [12] - 数电发票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两类 并根据特定业务标签设置了建筑服务 成品油 旅客运输服务等超过18种特定业务发票版式 [12][13]
【涨知识】企业安置残疾人,工资100%加计扣除?需满足这些条件→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1 00:50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政策核心内容 -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可在按实际支付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再按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2] 享受优惠的条件 - 企业需同时满足政策规定的多项条件方可享受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优惠 [3] 工资计算与加计扣除细节 - 加计扣除的工资基数按应发工资计算 例如月工资3800元则按3800元加计扣除 而非实发金额 [6] - 企业预缴所得税时仅允许据实计算扣除 加计扣除部分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再行计算 [6] - 通过现金发放残疾职工工资不可享受加计扣除 政策要求必须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支付 [6] 不符合优惠条件的特定情形 - 退休返聘的残疾人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因企业无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6] - 若残疾职工自己缴纳社保 企业不可享受加计扣除 政策要求必须由企业按月足额缴纳 [6] 政策依据 - 政策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 [6][7] - 政策依据还包括《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7]
@出口企业,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有新变化!案例说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1 00:50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新规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5年第17号公告,对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出口企业预缴申报管理,提升预缴申报合规性 [1] 出口企业预缴申报新增附报事项 - 在"优惠及附报事项有关信息"部分增加"出口方式"项目,发生相关事项的纳税人应准确填报有关情况 [2] - 纳税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发生了自营出口业务\发生了委托出口业务\承担了代理出口业务"中进行选择填报,可复选 [2] 出口收入申报具体要求 - 生产销售企业出口货物的,应就其出口货物的收入计算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4] - 通过自营方式出口的,应就其出口本企业生产或销售货物对应的收入纳入营业收入进行申报 [4] - 通过委托方式出口的,应就其委托出口本企业货物对应的收入纳入营业收入进行申报 [4] - 新增第1.1行"自营出口收入",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自营出口收入 [4] - 新增第1.2行"委托出口收入",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委托出口收入 [4] - 从事代理出口业务的企业,应将其出口代理费收入纳入营业收入进行申报,并申报具体情况 [4] - 新增第1.3行"出口代理费收入",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出口代理费收入 [4] 代理出口业务管理规范 - 为规范代理出口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以代理,包括通过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方式代理出口货物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需要附报《代理出口企业受托出口情况汇总表》,提供委托其出口货物的委托方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情况 [5] - 出口货物涉及多个环节的,应填报实际委托出口方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等情况 [5] - 实际委托出口方是指出口货物的实际生产销售单位,原则上应为境内主体 [5] - 若上述企业填报的是报关行、货代公司等非实际委托出口方或非境内主体,应作为自营方式,由该企业承担相应出口金额应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5] 代理出口业务申报案例 - A公司从事代理出口业务,接受B公司委托出口其生产的货物,涉及多张海关出口报关单,共计1000万元人民币,收取代理费10万元 [6] - A公司应申报营业收入10万元,其中出口代理费收入10万元,同时在《代理出口企业受托出口情况汇总表》中逐笔填报B公司委托A公司出口的海关出口报关单号,并将B公司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对应的出口金额分别填入实际委托出口方名称、实际委托出口方纳税人识别号、出口金额栏次,最终B公司对应的出口金额合计应为1000万元 [6] - B公司应申报营业收入1000万元,其中委托出口收入1000万元 [6] - C公司从事代理出口业务,接受D公司委托出口其代理出口的货物,涉及一张海关出口报关单,共计1000万元人民币,收取代理费10万元,该批货物实际为D公司接受E公司委托办理出口,E公司是境内实际生产销售单位 [8][9] - C公司应申报营业收入10万元,其中出口代理费收入10万元,同时在《代理出口企业受托出口情况汇总表》中填报对应海关出口报关单号,并将E公司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对应的出口金额1000万元分别填入实际委托出口方名称、实际委托出口方纳税人识别号、出口金额栏次 [9] - D公司应申报营业收入12万元,但无需填报"出口代理费收入"栏次,无需报送《代理出口企业受托出口情况汇总表》 [10] - E公司应申报营业收入1000万元,其中委托出口收入1000万元 [10] 园林公司增值税税率差异 - 园林公司提供的苗木种植等工程作业,应按"其他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9% [17] - 提供苗木养护管理,应按"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6% [17] - 两个业务适用税率不同,应当分别核算不同业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17] - A公司承接小区绿化改造项目,需要平整土地、铺设草坪、种植100棵乔木,这种园林绿化服务得按"其他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9% [18] - 工程做完后,小区物业又跟A公司签了一年的养护合同,负责小区内树木、草坪的养护,那么A公司提供的后期养护就要按"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6% [18] - 兼营行为要分别列明绿化工程和养护服务各自的金额,按照对应税目税率开具发票缴纳税款,如果未能分开核算,按规定所有收入将从高适用9%的税率 [18]
热点问答丨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十问十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5 10:38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资格条件 - 纳税人纳税缴费信用级别需为A级或B级 [2] - 申请退税前36个月内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 - 申请退税前36个月内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 - 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5] 留抵退税申请与计算 - 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计算公式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 进项构成比例 × 100% [9] - 进项构成比例根据纳税人适用的政策条款不同,计算期间分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或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当年1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 [10] - 纳税人适用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以提交《退(抵)税申请表》时的级别为准 [11] - 既有增值税欠税又有期末留抵税额的纳税人,按最近一期申报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12] 退税申请与后续处理流程 - 纳税人应当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在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14] - 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需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税务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 [6] - 缴回全部留抵退税款后,纳税人可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缴回的退税款填写在相关栏次,并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6] - 税务机关核准留抵退税后,纳税人需按核准退税额调减当期留抵税额,并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作进项税额转出 [16] 留抵退税与即征即退政策衔接 - 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纳税人,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15] - 纳税人一次性缴回全部留抵退税款后,可自缴回当月起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15] - 纳税人一次性缴回已享受的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全部税款后,可自全部缴回次月起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15] - 选择适用留抵退税或即征即退等政策后,自全部缴回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5] 进项构成比例计算细节 - 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参与计算所属期内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无需从已抵扣的七类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中扣减 [8]
一图了解:《平台内的直播人员服务机构与网络主播关联关系表》怎么填?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9 01:27
平台企业税务合规 - 平台企业需关注直播人员服务机构与网络主播的关联关系,无关联是关键[3] - 平台内的经营者及从业人员需向税务部门报送身份信息[5] -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报送基本信息表[5] 企业所得税申报 -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表中,附报事项的职工薪酬应填报已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包括工资薪金、福利费、教育经费等[10] - 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需填报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10] 财政补贴税务处理 - 企业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等收入或数量直接挂钩,需缴纳增值税[11][12] - 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11][12] - 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可按红字发票管理规定从销售额中扣减[12]
实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职工薪酬”怎么填?一图带您了解,热点问答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职工薪酬”怎么填?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7 01:30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职工薪酬填报指南 - "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累计金额 包括工资薪金支出 职工福利费支出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工会经费支出 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 住房公积金 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等[4][11][22] - "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8][12][22] 申报时间范围说明 - 申报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时 "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和"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需填写1-9月的累计数据[6][14] - 填写2025年1月至9月期间数据 可通过查看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一级科目今年的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写或根据相应成本费用科目数据填写[6][14] 分支机构与汇总纳税企业填报规则 - 企业类型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的 不填报"优惠及附报事项有关信息"所有项目[15] - 总机构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时 "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若总机构会计科目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包含分支机构的 需如实填报总分机构合计数[16][22] 特殊项目处理说明 - "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是否包括解除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等需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付职工薪酬"准确归纳核算[18]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企业可在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时 自主选择是否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35] -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 申报享受 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22行"减:免税收入 减计收入 加计扣除"的明细行次[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