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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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一答 | 印花税常见热点问题请查收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5 01:02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01 公司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 如何确定? 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 产权转移书据 所列的金额 (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四款 02 自然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 转让双方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需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 单位和个人 ,作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应当 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 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 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 股权转让书据 (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为 价款的万分之五;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转让包括买卖(出售)、继 承、赠与、互换、分割。 因此,自然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双方需要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 ...
2025年18月财政数据解读:广义财政收入平稳支出增速小幅放缓
银河证券· 2025-09-17 13:25
广义财政收支 - 1-8月广义财政收入增速为0%与前期持平[2][8] - 1-8月广义财政支出增速为8.9%较前值9.3%小幅放缓[2][8] - 财政支出与收入增速差较上月出现小幅回落[2][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1-8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0.3%较前值0.1%延续改善[5][10] - 税收收入累计增速收敛至0%较前值-0.3%修复[5][10] - 非税收入增速回落至1.5%较前值2%下降且大幅低于五年平均增速10.4%[5][10] 税收结构 - 1-8月印花税同比增长27.4%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同比增81.7%[5][15] - 证券交易印花税占税收收入0.98%拉动税收增速0.8个百分点[5][15] - 8月证券交易印花税同比增长2.26倍A股新开户数同比增165%[5][15] - 增值税累计增速3.2%企业所得税累计增速转正至0.3%[5][15] 政府性基金与土地收入 - 1-8月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增速-1.4%较前值-0.7%降幅走阔[6][17] - 土地出让收入累计增速-4.7%8月当月值2313亿元低于前值2679亿元[6][17] - 房地产销售回款走弱8月订金及预收款录得-10.6%个人按揭贷款录得-10.71%[6][17] 财政支出结构 - 1-8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增速3.1%较前值3.4%放缓[7][20] - 基建四项支出合计增速下滑至-5%城乡事务支出当月同比-16.8%[7][20] - 社保支出累计增10%教育支出累计增5.6%民生支出保持稳定[7][20] 政府债发行 - 1-8月国债发行10.46万亿元发行进度66.4%低于去年同期1.9个百分点[7][20] - 1-8月新增专项债发行3.26万亿元发行进度74.2%高于去年同期8.3个百分点[7][21] - 专项债发行放缓拖累二本账支出增速回落至30%[7][21]
2025年1-8月财政数据解读:广义财政收入平稳,支出增速小幅放缓
银河证券· 2025-09-17 12:20
财政收入 - 1-8月广义财政收入增速为0% 与前期持平[2]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0.3% 较前值0.1%小幅改善[5] - 税收收入累计增速由负转正至0% 连续六个月修复[5] - 非税收入增速回落至1.5% 较上半年下降2.2个百分点[5] 税收结构 - 印花税同比增长27.4% 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大幅增长81.7%[5] - 证券交易印花税拉动税收收入增速0.8个百分点 占税收权重0.98%[5] - 8月证券交易印花税同比增长2.26倍 A股新开户数同比增165%[5] - 企业所得税累计增速转正至0.3% 当月同比增速达33.4%[5] 政府性基金 - 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增速-1.4% 降幅较前值-0.7%走阔[6] - 土地出让收入累计增速-4.7% 8月当月值2313亿元[6] - 房地产销售回款恶化 8月订金及预收款同比-10.6%[6] 财政支出 - 广义财政支出增速8.9% 较前值9.3%小幅放缓[2]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增速3.1% 当月增速降至0.8%[7] - 基建四项合计支出增速-5% 城乡事务支出当月同比-16.8%[7] 政府债券 - 1-8月国债发行10.46万亿元 发行进度66.4%低于去年同期1.9个百分点[7] - 新增专项债发行3.26万亿元 发行进度74.2%超去年同期8.3个百分点[21]
签订后取消执行的买卖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6 01:08
个人所得税扣缴违规处理 - 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报送信息、虚报专项附加扣除、应扣未扣税款或不缴少缴已扣税款等行为将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理 [6] -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逾期不缴或少缴税款 税务机关可强制执行并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50%至5倍罚款 [6][7] -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或应收未收税款 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 并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扣未扣税款50%至3倍罚款 [7]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条件 - 适用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满足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 [9] -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 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9] -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9] - 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先征后返(退)政策 [9] - 政策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此前已受理未办理的留抵退税申请仍按原规定执行 [10]
@纳税人:您想了解的“乐企自用”,一文全掌握!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5 14:46
乐企平台功能与成效 - 乐企平台实现纳税人自动开具数电发票、发票用途确认、提取数据、计算税额和预填报表功能,大幅减少企业平均开票、用票和申报时长 [3] - 2024年8月,全市通过乐企平台开具数电发票超过1亿份,占全市开具数电发票总数比例达85%以上 [3] 乐企自用模式定义 - 乐企自用指企业通过改造后的自有信息系统直连平台,为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提供数电发票使用、税费申报等涉税服务的模式 [4] - 下属单位包括集团企业成员、分支机构、股权控制单位等 [4] 乐企自用服务对象分类 - 直连单位指拥有或实际控制直连平台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单位,可以是申请单位本身或其指定的下属单位 [7] - 使用单位指经直连单位备案后通过直连平台使用涉税服务的单位,一般为直连单位的下属单位 [7] 直连单位接入条件 - 直连单位及其备案使用单位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需达到5000万元以上 [8] - 申请前12个月累计发票开票量及受票量合计不低于1万份或累计开票金额不低于1亿元 [8] - 需具备上一年度纳税缴费信用等级A级或B级,且近3年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及涉税舆情 [8] - 需具备专业信息化建设、服务、运维、安全能力,并对自有信息系统具有软件著作权、使用权或相关授权 [8] - 医院、教育、水气热电、公共交通等民生保障类行业及大型国有企业、公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接入条件 [8] 使用单位接入条件 - 需为申请单位的下属单位,包括集团企业成员、分支机构、股权控制单位等 [8] - 纳税缴费信用级别原则上应为A级、B级或M级(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等除外) [8] - 近3年内不存在税务机关确定的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8] 乐企平台接入申请流程 - 直连单位需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线下审核,通过后进入电子税务局乐企平台在线申请 [8][9][10] - 使用单位需由直连单位通过"接入邀请"功能发起邀请,使用单位在乐企平台"响应邀请"中确认并上传关系证明材料 [10][11]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税务处理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后,从生效之日起不再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17] - 身份转换前对应税款属期仍可享受优惠,需按所属期分段计算应纳税额后申报 [18][19] - 按年或按季申报的税种(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需区分身份转换前后分段计算 [18]
山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时,提示“暂无可通过本功能申报的税费种”怎么办?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5 01:0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问题 - 申报时提示"暂无可通过本功能申报的税费种"可能因不符合综合关联式申报条件 [2] - 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路径进入申报界面解决该问题 [3] 印花税常见误区及合规指南 - 印花税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税目税率表中明确的12类合同征收 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 房地产买卖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 [13][14][15] - 企业间书立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若明确买卖关系和双方权利义务 即使未另签买卖合同也需缴纳印花税 [17][18] - 已缴纳印花税的未履行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不予退税或抵税 [20][21][23] - 计税金额不确定时需先申报合同书立情况 待实际结算后按结算金额缴纳 否则可能面临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罚款 [25][28] - 合同金额变更后需调整印花税:金额增加需补缴增加部分 金额减少可申请退还或抵缴 补充协议需按差额缴税 [29][30][31][32] - 未列明金额的合同按实际结算金额计税 若不能确定则按书立时的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确定 [34][35] - 印花税计税依据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若未列明增值税则需按合同总额计算 [37][38] - 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计税 以后年度仅对增加部分缴纳 [40][41]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涉及这些税收问题→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4 13:28
房产赠与税收问题 -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属于财产转移行为 需依法纳税 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1] - 房产过户方式包括有偿转让和无偿赠与 [1] - 子女未来再出售受赠房产时涉及特定税收问题 [4] 印花税常见误区 - 印花税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明确的12类合同征收 包括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租赁合同等 [12][13][14][15][16] - 企业之间书立的订单、要货单若明确买卖关系和权利义务 即使未另签买卖合同也需缴纳印花税 [18][20] - 未履行的应税合同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或抵缴税款 [21][22] - 应税合同未列明金额时 应于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书立情况 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申报期按实际金额申报缴纳 [24][26] - 合同金额变更后需相应调整印花税 金额增加需补缴 金额减少可申请退还或抵缴 补充协议本身也需按差额缴税 [27][28][29][30][31] - 未列明金额的应税合同按实际结算金额计税 不能确定的按书立时的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确定 [32][33] - 印花税计税依据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若未列明则按合同总额计算 [34][35][36] - 营业账簿印花税仅针对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 以后年度仅对增加部分计税 [37][38]
这些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2 08:10
印花税征收范围及税率 - 融资租赁合同按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征收 [4] - 动产买卖合同按价款的万分之三征收 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4] - 承揽合同按报酬的万分之三征收 [4] - 建设工程合同按价款的万分之三征收 [4] - 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的万分之三征收 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 [4] - 技术合同按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万分之三征收 不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4] - 租赁合同按租金的千分之一征收 [4] - 保管合同按保管费的千分之一征收 [4] - 仓储合同按仓储费的千分之一征收 [4] - 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的千分之一征收 不包括再保险合同 [4] - 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按价款的万分之五征收 [4] - 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按价款的万分之五征收 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 [4] - 股权转让书据按价款的万分之五征收 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 [4] - 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按价款的万分之三征收 [4] - 营业账簿按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征收 [4] - 证券交易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征收 [4] 免征印花税情形 - 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监察文书免征 [4] - 县级以上政府征收、收回或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行政类文书免征 [4] - 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免征 [4] - 应税凭证副本或抄本免征 [4] -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免征 [4]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免征 [4] - 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 [4] - 无息或贴息借款合同免征 [4] - 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免征 [4] - 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 [4] - 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 [4] - 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 [4] - 国务院可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规定减征或免征印花税 [4] - 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5] - 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及建设工程合同免征印花税 [5] -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新设立的营业账簿、风险处置和破产救助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以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5]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11] -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11] -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11][12] -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11] -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全年季度平均值计算 [12][13] - 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 以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认相关指标 [13] - 享受优惠政策时无需备案 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13]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际税负5% [14]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5] -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可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享受 [16] - 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书立借款合同当日企业划型判断 [21]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2] 增值税优惠政策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 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同样免征 [18][19]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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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30 01:12
房产税计征误区 - 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是否单独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 - 更换设备时可扣减原设备价值 但易损零配件更新后不计入原值 [4] - 未将附属设施计入房产原值申报属于错误做法 [3] 免租期房产税处理 - 免租期间产权所有人需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而非免除 [6][7] - 租赁合同约定免租期仍需申报纳税 [7] 地下建筑房产税征收 - 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如车库、储藏室)均需征收房产税 [7][8] - 征收范围包括与地上相连或独立地下建筑及人防设施 [7][8] - 错误认为仅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忽略房产税 [7] 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政策 - 免税单位自用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但对外出租需申报纳税 [8][9] - 自用土地限于单位本身办公及公务用途 [9] 印花税应税合同范围 - 仅《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11类合同需缴纳印花税 [16] - 未签订买卖合同时 订单、要货单等明确买卖关系的单据需缴税 [17][18] 印花税计税依据 - 合同未列明金额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或市场价格确定计税依据 [20][21] - 应税合同计税依据不含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未列明则按总额计算 [24] - 营业账簿以后年度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增加部分计算税额 [22] 印花税退税规则 - 合同取消后已缴纳印花税不予退还或抵缴税款 [25][27] - 多贴印花税票同样不予退税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