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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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买卖是否缴纳印花税?财产和行为税问题汇总~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01:24
土地增值税与印花税处理 -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在转让环节缴纳的印花税[4] 附加税计税依据确定 - 当企业当期增值税有留抵税额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按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4] 购买期房契税纳税义务时间 - 购买期房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含期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现房买卖合同等)的当日[4] - 纳税人应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4] 绿化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 - 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4] 预付卡消费发票开具规定 - 使用公司发放的超市购物卡(属于预付卡)购买商品时,销售方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10][12][13] - 售卡方在销售预付卡时,可向购卡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此时取得的资金不缴纳增值税[13] - 持卡人在商户使用预付卡消费时,销售方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13] 增值税视同销售 - 增值税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虽未发生实际销售行为,但按税法规定需视同销售计算和缴纳增值税[18][19]
你问我答丨电子税务局如何办理涉税资料补正?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01:24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1.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2.成功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其他事项申请】→【涉税申请资料补正】。也可以点击首页【待签收文书】办理该事项。 审核:国家税 务总局山东 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3.进入"纳税人涉税资料补正"界面,依次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在待补正信息处,点击【查看】,系统跳转至申请办理界面。 4.点击【资料补正】,查看待补正材料对应信息,将正确资料补充上传,点击【补正提交】。 5.系统弹出"提交成功"相关提示,即完成该项业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郓城县税务局 编发: 国家税 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项目负责:李俊 杰 制作: 李 辉 李 欣 编审:邵洋洋 王 羽 李国秀 纪孟君 责编:桑 军 来源 山东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问题4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I 在日常业 ...
【涨知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怎么享受?如何申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01:24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财务小李 你好,申税小微,我们是一家主要从事再生混凝土、干粉砂浆的企业,听说可以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 征即退,能给我介绍一下吗? 没问题,下面我来给您梳理一下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政策梳理: 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综合利用的资 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 优惠目录(2022年版)》的相关规定执行。 享受主体: 销售自 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享受条件: (一)纳税人在境内收购的再生资源,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发票;适用免税政策的,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普 通发票。销售方为依法依规无法申领发票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自然人,应取得销售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及收购方内部 凭证,或者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二)纳税人应建立再生资源收购台账,留存备查。 (三)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
进一步优化!新生儿医保政策看这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2 07:5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恭喜迎来家庭新成员 在忙碌的育儿日常中 千万别忘记为宝宝办妥医保 为小生命撑起健康保护伞 自2025年起 新生儿(出生90天内,下同) 宝爸宝妈们 医保政策进一步优化了 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出生的婴儿 为其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时 其待遇享受期为 从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更长了 快来看看吧↓ 新生儿参保方式 独立参保 0 1 在新生儿出生 90天内 ,由法定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独立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 报销, 同时享受未成年人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政策 。 为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孩子享受的医保待遇更好,推荐宝爸宝妈及时为孩子办理独立参保。 主要变化:2025年以前,新生儿自出生90日内且跨年的,如果想从其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那么除了足额缴纳 当年的费用,还需补缴出生年度的费用。例如,2023年11月出生的新生儿,如果为其办理独立参保,需要缴纳2023年度 和2024年度两年的居民医保费。新政策实施后,2025年11月出生的新生儿,只需要缴纳2026年度的居民医保费,就可以 从其出生之日起至2026年度享受医保待遇。 非独立参保 ( ...
漫解税收|个人养老金扣税实操办法看过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2 07:42
个人养老金税收递延政策 - 个人养老金采用“缴费暂免、领取补缴”的递延纳税优惠模式 [3] -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每年12000元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3] - 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 -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 个人养老金节税效果案例 - 以年工资薪金收入43万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万元的个人为例,未购买养老金时适用25%税率,税款为45580元 [4] - 若按限额扣除12000元个人养老金,应纳税所得额降至29.8万元,税款降至42680元,即当期税款下降2900元 [5] - 退休提取该12000元养老金时,需按3%税率缴纳360元个人所得税 [5] 个人养老金缴费与扣除操作 - 在2025年12月31日前成功缴费的个人养老金,方可在次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中进行扣除 [5] -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扣除,路径为【办&查】—【个人养老金扣除管理】 [6] - 操作需先进行【授权管理】,然后可选择【“一站式”申报】或【录入凭证申报】方式完成 [7] 其他税务与社保事项 - 文章附带介绍了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概念,指企业未发生实际销售行为但按税法规定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情况 [14] - 针对社保缴费系统问题,1月至11月的参保数据保留在旧系统(经办机构为工伤/失业),办理业务需选择相应经办机构 [17] - 自12月开始,办理工伤、失业险种业务需选择经办机构为企业社会保险费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 [17]
如何采集及修改新增的土地、房产税源信息?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2 05:54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首次申报或者税源信息发生变化时,需先 进行税源信息采集。 窗 1.操作路径 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后,依次点击【我要办 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 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功能菜单,进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 信息采集界面。 l+ 区 2.采集步骤 点击【新增税种】卡片,选择相应税种,点击 【税源采集】,跳转到《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 税税源明细表》界面,系统自动带出已采集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和房产税税源信息。 若要录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源信息, 点击【新增】,录入相关税源信息。税源信息 采集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即可。 ca 100 二、税源信息修改与终止 采集税源后,发现税源信息有误,可以直 接修改,也可以在税源未申报的情况下, 点击【删除】,直接删除已采集税源。如 税源已申报,需先作废申报,再作废税源。 区 1.税源信息修改 点击相应税种卡片上的【税源采集】,进入《城 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点击【基 本信息】进入基本信息界面,点击【下一步】进 入应税明细信息界面,点击【变更】。 窗 2.税源信息终止 若土地或房产产权发 ...
看这篇,申税小微助您顺利申报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7 00:46
增值税申报常见误区 - 外购货物赠送客户需视同销售申报增值税 不得因未取得收入而忽略申报义务 [3][4] -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 将购进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5] 纳税人身份转换申报要求 - 小规模纳税人季中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 需同时完成对应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申报 [6] - 例如8月登记且次月生效的一般纳税人 需在10月申报期完成三季度小规模申报和9月一般纳税人申报 [6] - 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 纳税人自生效之日起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7]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规范 -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度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但不等于零申报 [8][9] - 需在申报表免税栏次如实填列实际免税额 而非简单零申报 [10] - 依据2023年第1号公告 免税销售额应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 [11] 进项税额抵扣限制 - 租入房屋用作职工宿舍属于集体福利 即使取得专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2][13] - 依据财税〔2016〕36号文第二十七条 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14] - 兼营简易计税与一般计税项目时 水电费进项税额需准确划分 专用于简易计税部分不得抵扣 [15][16] - 无法划分的按公式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部分=全部进项税额×(简易计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全部销售额 [17] 农产品进项抵扣特殊政策 - 取得9%农产品专票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时 可加计抵扣1% 合计扣除率达10% [18] - 购进时按9%抵扣 生产领用时加计1% 若用于其他项目则按9%抵扣 [18] - 依据2019年39号公告第二条 用于生产13%税率农产品按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9] 简易注销登记税务要求 - 申请简易注销市场主体不应存在未结清税款等债权债务 [23] - 税务部门对未办理涉税事宜、未领用发票且无欠税、已办结清税手续的纳税人不提出异议 [23]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税务处理 -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销售额不包括代发工资和代缴社保公积金 该部分不得开具专票但可开普票 [24][25] - 一般纳税人提供该服务可选择按5%征收率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25] - 政策依据财税〔2016〕47号文 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24][26]
增值税视同销售VS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一起来看有啥区别~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21 10:31
增值税视同销售情形 货物视同销售 -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以及销售代销货物均视同销售 [2] - 跨县市机构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视同销售(同一县市除外) [2] - 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视同销售 [2] - 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用于投资、股东分配、无偿赠送均视同销售 [2]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视同销售 - 无偿提供服务(公益/社会公众对象除外)视同销售 [3] - 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公益/社会公众对象除外)视同销售 [3] -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视同销售 [3] 企业特殊处理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等用途视同销售 [4] - 资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如市场推广/职工福利/对外捐赠等)需确认收入 [4] 政策依据 - 主要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税〔2016〕36号文 [4]
12366热点丨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包括哪些?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9 01:08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 -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以及销售代销货物均视同销售 [4] - 跨县市机构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视同销售(同一县市除外) [4] - 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视同销售 [4] - 自产/委托加工/购进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股东、无偿赠送视同销售 [4] - 单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公益除外)视同销售服务 [4] - 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公益除外)视同销售 [4]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 - 企业将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职工福利等用途视同销售 [6] 免租期税务处理 - 不动产租赁合同约定免租期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 [9]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货物移送当天 [11] (注:原文涉及政策解读类内容,未包含公司或行业具体数据及案例,故未提取量化指标)
关联企业之间进行无息借款会涉及哪些税务问题呢?
搜狐财经· 2025-04-27 13:16
关联企业无息借款税务问题 增值税 - 关联企业间无偿借款需按"贷款服务"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税务机关可参考银行同期利率核定利息收入作为计税依据 [2] - 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但需注意"关联企业"与企业集团定义可能存在差异 [2] 企业所得税 - 税务机关有权按独立交易原则核定利息收入并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若实际税负不同可能导致补税 [2] - 若借款方使用银行贷款再无偿转借关联方 原支付的利息因与收入无关不得税前扣除 需纳税调增 [3] 印花税 - 一般企业间借款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 [4] - 企业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需缴纳印花税 因财务公司属于经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4] 综合建议 - 实际操作中需结合企业集团资格 交易实质及税法要求进行税务规划 重点关注增值税视同销售和企业所得税调整风险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