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30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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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6 13:07
股份回购 - 公司回购5名离职激励对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832股[1] - 公司回购4名退休激励对象未达条件股票5,080股,业绩系数和解除限售比例均为80%[2] - 公司回购129名业绩达标激励对象未达条件股票77,052股,业绩系数和解除限售比例均为80%[2] -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93,964股[2] - 公司总股本将由50,343.7324万股减少至50,334.3360万股[2] -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0,343.7324万元减少至50,334.3360万元[2][3] 章程规定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50,334.3360万元,股份总数为50,334.3360万股[4] - 公司按章程规定收购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10%[4] - 公司因部分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4]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6]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6]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需采取相关措施[9]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法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4] - 关联交易事项须由非关联股东以具有表决权股份数的过半数通过[8] - 董事、监事选举时,当选人累计得票数至少应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股份数(未累计数)的过半数[8] - 独立董事辞职致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或无会计专业人士时,改选前原董事仍履职[8] - 审计等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9]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风险投资单项不得超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10%,超权限需股东大会批准[9] - 董事会对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30%的资产运用等可决策[9] - 交易标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或金额不超500万元,董事会可审查决定[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批准[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9] - 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对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事项有决定权(风险投资除外)[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对外担保还需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0]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提前5天,紧急情况可随时电话或口头通知[10]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0][12]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 - 现金分红条件为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12]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3000万元,或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或拟回购股份用于注销[12]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关注[1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3][1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3][1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3][15] - 拟分配现金利润总额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需专项说明[14][20]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需专项说明[14][20]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需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2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22]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董事会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15] 其他 - 公司通知送达日期依方式而定,邮件送出第3个工作日、电子邮件发出日、传真机发送记录时间、第一次公告刊登日分别为对应送达日期[23] - 不同语种或版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23] - 《公司章程》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23] -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议案须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4] - 公告备查文件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5]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25]
鹏辉能源: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6 13:07
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3013650030 号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鹏辉能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要求编制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鹏辉能源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 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鹏辉能源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 我们结合鹏辉能源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 1 ...
鹏辉能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3:07
融资与担保 -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新增申请总计不超过100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融资额度[1] - 公司为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合计69亿元,截至2024年4月20日担保余额23.14亿元[3] - 珠海鹏辉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新增担保额度50亿元,截至2024年4月20日担保余额15.32亿元[5] - 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新增担保额度50亿元,截至2024年4月20日担保余额3.26亿元[5] - 截至2024年4月20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金额23.1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20%[31] 子公司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珠海鹏辉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9.80亿元,负债总额17.07亿元,营业收入22.62亿元,净利润1.40亿元[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9.71亿元,负债总额21.07亿元,营业收入22.85亿元,净利润0.38亿元[1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鹏辉能源常州动力锂电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99亿元,负债总额为4.79亿元,净资产为3.21亿元;2023年1 - 12月营业收入为5939.59万元,净利润为 - 967.51万元[1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佛山市实达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38亿元,负债总额为5.03亿元,净资产为4.35亿元;2023年1 - 12月营业收入为8.44亿元,净利润为1.07亿元[1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衢州鹏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8.83亿元,负债总额为16.21亿元,净资产为2.62亿元;2023年1 - 12月营业收入为1.25亿元,净利润为 - 3786.54万元[2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鹏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96亿元,负债总额为10.17亿元,净资产为7907.23万元;2023年1 - 12月营业收入为11.56亿元,净利润为 - 2043.96万元[2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鹏辉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12155290.25元,负债总额111445601.85元,净资产100709688.40元;2023年1 - 12月营业收入84674901.10元,净利润2258756.00元[29]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0.21亿元,负债总额为28.24亿元,净资产为1.97亿元;2023年1 - 12月营业收入为8.00亿元,净利润为 - 7843.61万元[12] 其他 -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担保额度预计议案》[32][33] -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风险可控,同意此次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规定,无异议,提醒关注及控制风险,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4]
鹏辉能源: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三次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6 13:07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三次解锁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1.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依赖于公司 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所做陈述、说明或声明及所提供文件资料。本所及本所律师已 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公司就第二期激励计划以任何形式向本所所做陈述、说明 或声明及所提供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电子邮件、电子版文件及传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三次解锁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广州鹏辉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署的《股权激励计划法律服务合同》, 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 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就第二期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锁(以下简称"本 次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 ...
鹏辉能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13:07
华兴审字[2024]23013650010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 告 计 报 华兴审字[2024]23013650010号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 广 州鹏辉 能 源 科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鹏 辉 能 源 ) 财 务 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鹏辉能源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 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鹏辉能源,并履行了 职业 ...
鹏辉能源: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6 13:07
财报披露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1]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0日15:00 - 17:00举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1] - 说明会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举行[1] - 活动前五个交易日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网站参与[1]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总裁等[2] - 公司提前征集说明会问题,投资者可在互动易网站提问[2]
鹏辉能源: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3:0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发行价36.04元/股,发行42,201,438股,募资1,520,939,825.52元,净额1,504,452,725.58元[2] - 2023年直接投入项目募资755,654,512.05元,累计投入相同[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剩余募资756,111,895.01元,专户556,111,895.01元,理财200,000,000.00元[5] 资金使用与管理 - 截至2023年8月31日,累计自筹71,939.84万元用于募投项目,9月21日同意置换[10] - 同意用不超3亿闲置募资现金管理,2023年买理财40,000.00万元,赎回20,000.00万元,余额20,000.00万元[14] - 2023年买国债逆回购先转户,赎回原路返回[17] 项目情况 - 鹏辉智慧储能制造基地项目承诺投资106,196.66,截至期末进度71.16%[2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44,248.61[21]
鹏辉能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6 13:07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四月 1 目 录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鹏辉能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3: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鹏辉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鹏辉能源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广州南沙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沙科新能源")之间发生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的交易事项。南沙科新能源为 公司的关联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 关联交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 | 预计金额 | 截至 2024 年 4 月 | 上年发生金额 | | --- | --- | --- | --- | --- | --- | --- | | 易类别 | | 内容 | ...
鹏辉能源: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3:07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日 | 第三十七次会议 | 《关于河南鹏辉投资建设大型储能锂离子电池项目的议案》 | | --- | --- | --- | | |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 | | | 《关于开设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 | | | | 管协议的议案》 | | | |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 |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 | |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 《关于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