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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联科技(68853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5-05-19 10:46
业绩总结 - 报告期内营收73,949.59万元,同比增25.89%[11] - 报告期内归母净利润14,330.44万元,同比增25.44%[11] - 报告期内扣非净利润9,617.32万元,同比增56.82%[11] 市场扩张 - 2024年马来西亚工厂落地投产[12] - 2025年在美国成立合资公司[12] 其他 - 2025年3月31日至4月3日、4月15日至4月18日现场检查[1] - 现场检查涉及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2][3] - 公司已建立并执行相关制度[5][6] 海外销售 - 报告期内海外销售收入占比8.00%,同比增20.18%[12]
日联科技(68853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5-19 10:46
业绩数据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9,851,367股,每股发行价152.38元,募集资金总额302,495.13万元,净额273,079.07万元[3] -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73,949.59万元,同比增长25.89%[17] -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30.44万元,同比增长25.44%[17] - 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617.32万元,同比增长56.82%[17] - 营业成本416,459,898.37元,同比增长15.45%[19] - 销售费用88,052,553.68元,同比增长31.16%[19] - 管理费用63,953,936.20元,同比增长44.23%[19] - 研发费用81,517,327.49元,同比增长23.08%[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419,904.92元,同比增长280.40%[19] - 2022年末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1.18%、8.60%、11.23%[30] 用户数据 - 公司下游客户累计超过3000家[27] 未来展望 - 公司积极践行“出海”战略,在多地成立海外子公司或设厂[31]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具有深厚的X射线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技术积累,构建AI智算闭环,多款装备研发成功,射线源实现量产或小批量试制[1]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251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5.82%[22]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各种IP登记或授权共计606项,其中发明专利90项[23] - 公司组建成熟研发团队,建立自主研发科研平台[22] - 公司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专利群保护机制[23] - 公司建立完整的创新工程和方法论,推动研发创新[25] 其他 - 公司证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3] - 保荐机构需在15日内对特定情形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并在核查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7] -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多种异常情况[6][7]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保荐协议[4][6] - 2024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未披露开展新增业务[15][3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91.38万元,现金管理余额为100,800.00万元,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0,045.25万元,合计收益为6,057.56万元[36] - 董事长刘骏、副董事长秦晓兰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持股增加[3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等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形[39] - 公司依靠先进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核心技术产品收入保持稳定增长[33] - 公司核心技术包括多项自主研发技术[33] -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规定[37] - 公司产品类别丰富,应用覆盖多领域,降低经营风险[26]
日联科技(688531)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19 10:45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5 日 19 日以现场结合线上会议的方式在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以直接送达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各 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参加出席监事 3 名,实 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鹏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日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日联科技(688531)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5-19 10:31
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授予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日)的核查意见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技术 (业务)骨干 ...
日联科技(688531) -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5-19 10:31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 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5 月 19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28.937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 授予 36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
日联科技(688531) - 202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5-05-19 10:31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 数量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025 年 5 月 20 日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序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占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日股本总额的 比例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4 人) 36 99.31% 0.31% 合计 36 99.31% 0.31%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
日联科技(688531) -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5-05-19 10:31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每10股派现金红利8元,转增4.5股[7] - 2024年半年度每10股派现金红利2元[7] 股票激励调整 - 2025年5月19日审议通过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 - 调整后首次授予257.9115万股,预留授予36.25万股[8] - 2024年年度、半年度权益分派后授予价分别调为29.1379、28.9379元/股[8] 其他说明 - 调整属授权范围,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调整对财务和经营无实质影响[10] - 监事会等认为调整符合规定[10][11][12]
日联科技(688531)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5-19 10:31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 (二)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日联科技(688531)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5-19 10: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证券代码:688531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及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5 月 | | | 3 / 15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日联科技提供,本计划 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 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 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 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 日联科技、本公司、公司、上市 | 指 |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公司 | | | |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 指 计划 |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24 | |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指 |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 ...
日联科技: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6 12:24
关于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提前20天公告,载明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1][2] - 会议在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董事辛晨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流程与公告一致 [2]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 [2][5] 出席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含代理人)8名,持股40,969,027股,占比36.2761%;网络投票股东77名,持股1,683,141股,占比1.4903%;合计85名股东参与表决,总持股42,652,168股,占比37.7664% [3] - 中小投资者(持股5%以下)81名,持股2,217,613股,占比1.9636% [3]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管及律师列席,召集人董事会资格合法有效 [3][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会议审议事项与公告完全一致,无临时提案,表决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计票监票按《公司章程》执行 [5] - 表决结果当场公布且无异议,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5] 法律结论 - 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提案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