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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百股份: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2024-04-28 07:36
委员会组成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人选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1/3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会议规则 - 董事会等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并发送资料,紧急事项可豁免[11]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2] - 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可书面委托,每人最多接受一名委托[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每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13]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薪酬方案 -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应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会议相关事务 - 证券事务部负责组织会议材料提交等工作,相关部门配合[10] - 会议记录初稿需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给全体委员审阅[15] - 要求修订记录的委员应在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修改意见[15] - 会议记录等资料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十年[15] 履职与规则说明 - 委员一年中2次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视为不能履职[16] - 规则中“以上”“至少”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16]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17] - 规则解释修改归属公司董事会[19] - 规则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
菜百股份: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04-28 07:36
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公司 2024 年第 一季度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门店变动情况 (一)新增门店 2024 年第一季度,公司增加的门店全部为直营门店,具体情况如下: | 区域 | 经营业态 | 门店数量(个) |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 | --- | --- | --- | --- | | 内蒙古自 治区 | 黄金珠宝零售 | 1 | 60.00 | | 合计 | - | 1 | 60.00 | (二)关闭门店 2024 年第一季度,公司关闭门店情况如下: | 区域 | 经营业态 | 门店数量(个) |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 | --- | --- | --- | --- | | 天津市 | ...
菜百股份(60559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8 07:36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63.16亿人民币,同比增长25.0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2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6.1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4亿人民币,同比下降22.00%[4] - 总资产达到68.19亿人民币,同比增长7.2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0.79亿人民币,同比增长7.80%[5]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利润为368,473,549.44元,同比增长16.74%[15]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净利润为273,750,305.70元,同比增长16.08%[15]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64,325,351.17元,同比下降22.00%[17]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38,843,662.08元,同比下降11.08%[18]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3,770,922.30元,同比增长16.01%[19]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资产总计为6,763,552,023.1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76%[20]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净利润为266,236,836.8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63%[22]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8,692,554.09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9.57%[23] 股东持股情况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最多,持股数量为1.91亿股,占比24.57%[7]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1.26亿股,占比16.20%,其中有77,500,000股被质押[7]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北京恒安天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1.03亿股,占比13.28%[7]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赵志良持股数量为2,499,594股,占比3.21%[7] 资产情况 - 公司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为1,793,063,789.82元,应收账款为244,496,515.61元,存货为3,081,114,965.27元[11] - 公司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为144,314,344.84元,无形资产为21,844,552.14元,资产总计为6,818,507,412.45元[12] 财务报告细节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政府补助、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合计金额为2071.59万人民币[6] - 公司流动负债中,交易性金融负债为1,925,521,000.00元,应付账款为128,311,193.58元,流动负债合计为2,600,824,964.90元[13] - 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24]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24]
菜百股份: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8 07:36
一. 重要声明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 ...
菜百股份: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燕)
2024-04-28 07:36
会议与决策 - 2023年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同意议案[4] -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15项议案,独立董事均同意[4]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未超预计额度[10] 业绩与财务 -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较上年大幅增加[8] - 2023年末未出现应收账款逾期情况[8] 人员变动 - 2023年1月18日,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关强因退休辞任[14] - 2023年1月19日,聘任副总经理李卓兼任财务总监[14] - 2023年1月18日,非独立董事程嫌琳因工作安排辞任[15] - 2023年2月6日,贾强增补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6] - 2023年1月19日,聘任董事会秘书李云汕兼任副总经理[17] 其他事项 - 续聘致同担任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12] - 2024年独立董事将增加现场工作次数提建议[20]
菜百股份: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2024-04-28 07:3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运作机制,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1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四)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 ...
菜百股份: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8 07:36
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合伙人225名,注会1364名,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超400人[1] 业务收入 - 致同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 客户情况 - 2022年度致同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收费3.02亿元[2] - 2022年年审致同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70.70万元[2] -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4家[3] 审计工作 - 2023年5月17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续聘致同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3] - 致同对公司2023年度财报及内控有效性审计[4] - 致同对公司资金情况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5] - 致同按时完成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5]
菜百股份: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8 07:3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发行7777.78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10元,募集资金总额77777.80万元,净额72310.12万元[1][2] - 截至2021年9月30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合计10399.60万元[14] - 2022年2月25日,完成10399.60万元自筹资金置换[15] - 2023年度利息收入763.20万元,扣除手续费0.03万元[1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3456.61万元,账户应结余额30882.76万元,实际余额31511.06万元[9] - 2023年,已置换募投项目费用19204.32万元,未置换628.30万元[24][25]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8000.00万元,占比74.57%[35] 项目投入情况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承诺投资5800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39595.85万元,投入进度68.27%,预计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35] - 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承诺投资615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634.34万元,投入进度42.83%,预计2024年9月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35] - 智慧物流建设项目承诺投资4917.92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668.79万元,投入进度13.60%,预计2024年9月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35] - 定制及设计中心项目承诺投资3242.2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557.63万元,投入进度17.20%,预计2024年9月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35] 审核情况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规定,如实反映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28][29]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30] 会议及公告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40] -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事项[40] -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相关变更公告等文件[41] - 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披露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41]
菜百股份: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4-28 07:36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 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 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 关部门包括: 财务总监及其下属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 门,负责受理及初审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 理与持续风险控制;总 ...
菜百股份: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4-28 07:36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 公司"或"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 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编报规则、规范问答以及有关 政策法规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 息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将上述信息按照 规定的时限、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向股东、社会公 众进行公布并按规定报送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