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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百股份(605599)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7 07:45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3]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3]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6] 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事项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5]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知情人档案并记录信息[9] - 重大事项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3] - 重大事项后及时报送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13] 人员配合要求 - 董事等人员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11][13][14] - 股东等内幕信息知情人配合并告知相关情况[14] 自查与报送 - 董事会自查交易情况,处理结果2个工作日内报送[15]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5] 信息范围控制 - 控股股东等讨论重大影响事项时控制信息知情范围[17] 违规处理 - 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8] - 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给予多种处分[18] - 中介服务人员违规可解除合同并报送处理[18] - 操纵价格等活动报送监管机关并保留追责权利[19] - 违规处理结果及时向北京证监局和上交所备案[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
菜百股份(605599)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7 07:45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秘、董事、高管等人员及机构,含持股5%以上股东[5]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应在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全文和摘要披露有规定[8] - 涉及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8][9][10] - 信息披露应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14][16][17][18]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22]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10项内容,中期报告记载7项内容[23][24][2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27] 业绩预告与变更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8][29] - 公司应与上交所约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变更需提前申请或及时公告[29] 临时报告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公司应及时报送并披露[24][25]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规定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30][32] 异常交易与媒体消息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时,公司应了解情况并澄清[33] 信息披露责任人 - 信息披露责任人变更需于变更后2个工作日上报董事会秘书[53] 关联交易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44] 股东义务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配合信息披露[45] 信息审核与签发 - 公开信息披露文稿由证券部初审后交董事会秘书审核[57] - 定期报告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组织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63] 临时报告流程 - 临时报告披露需经董事会秘书起草等多道程序,再由董事会盖章后公告[64] 信息披露媒体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至少一家符合规定的报纸为信息披露媒体[66] 人员管理 - 公司董事等非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接待采访调研由董事会秘书安排[67] 培训与通报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培训,并向持股5%以上股东通报制度内容[71] 资料保管 - 董事会秘书安排专人保管信息披露资料档案,入档资料按制度管理[72][73] 保密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75] 责任承担 - 信息披露文件存在问题,公司及责任人应承担赔偿等责任[77]
菜百股份(605599)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7 07:45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的20%,应通知保荐人或顾问[7]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募投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11]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1]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置换[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3] -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5]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19]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9]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在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9] 监督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6]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披露[27] - 公司审计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使用并报告结果[27] 资金投资与项目变更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项目,需披露建设方案等信息[16]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需公告原项目等情况[24] - 公司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需公告转让原因等内容[25]
菜百股份(605599)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07 07:45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不得为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2][5][6] 职责与聘任解聘 - 负责信息披露等职责,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12] 特殊情况处理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14][15] 其他规定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对公司有诚信勤勉义务[12][17] 细则相关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20][21]
菜百股份(605599)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7 07:45
选聘规则 - 选聘评价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1] - 邀请或公开招标时,参与选聘数量不少于拟选聘3倍[9] - 连续聘任同一所原则上不超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4]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3]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承担上市审计业务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15]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 每年对受聘事务所履职评估并披露报告[19] 资料保存与选聘时间 - 选聘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 更换事务所应在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
菜百股份(605599)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07 07:45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总经理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明确总经理的工作职责及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 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 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 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公司应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总经理主持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本条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系指《公司章程》规定的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 ...
菜百股份(605599)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7 07:45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 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 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 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 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 对外担 ...
菜百股份(605599)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7 07:45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8]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8]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部分除外),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8] 交易审计评估要求 - 交易标的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评估基准日不超一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标的可免审计或评估[20]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 - 为关联人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有实际承担能力的反担保[21]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审议表决规则 - 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2][26][2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普通决议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23][29]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披露,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31]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按总交易金额履行程序披露,无总金额提交股东会[31]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免于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获赠现金等[35]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无需担保[36]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等品种[36] - 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等品种[36]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全现金出资且按出资比例确定股权比例,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9] - 本制度与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9] -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40] - 本制度修改由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0]
菜百股份(605599)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2-07 07:45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会运作机制,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 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 ...
菜百股份(605599)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2-07 07:4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至少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5]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整改情况,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并审核费用及条款[8] - 督促公司董事等财务会计报告问题整改并监督落实[9]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2]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并提交报告[14] -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14] - 审查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15][19]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0][25] - 召开会议应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并发送资料,紧急事项可豁免通知期[20][26]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作出决议应由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21] 其他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0] - 公司应设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2]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年度结束提交工作报告[13] - 经全体出席会议委员签名的会议记录等档案至少保存十年[24] - 委员一年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出席,视为不能履职[24] - 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汇报通过的决定及建议,除非有冲突或受限制[18] - 证券事务部负责组织审计委员会会议材料提交、筹备等工作[20] -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