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601127)

搜索文档
赛力斯:已向华为支付115亿元
南方都市报· 2025-09-29 13:40
交易概述 - 全资子公司赛力斯汽车以现金方式购买华为持有的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0%股权 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5亿元 [3] - 交易结构为重大资产购买 通过支付现金完成股权转让 [3] 交易进展 - 2024年7月29日发布对外投资提示公告 拟协商投资入股引望公司 [4] - 2024年8月2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4] - 2024年10月9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交易方案 [4] - 转让价款分三期支付 已支付第一笔23亿元和第二笔57.5亿元 [4][5] - 2025年3月31日完成10%股权过户手续 [4][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第三笔付款条件满足 已支付第三笔34.5亿元 累计支付115亿元对价 [5] 公司治理与股东回报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约5.06亿元(含税) [5] - 分红总额占2025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的17.22% 总股本1,633,366,086股 [5] 资本市场表现 - 获得证监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 需取得香港证监会和联交所批准 [6] - 二级市场股价连续四个交易日上涨 9月26日出现涨停 [6] - 截至9月29日收盘价159.19元/股 总市值2600亿元 单日涨幅1.25% [6]
赛力斯:已支付完毕购买华为所持引望10%股权全部对价 总金额115亿元
智通财经· 2025-09-29 13:36
赛力斯(601127)(601127.SH)发布公告,此前,公司全资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简称"赛力斯汽 车"或"受让方")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为"或"转让方")持有的深圳引望智 能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引望")10%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5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的第三笔付款先决条件已满足,受让方已向转让方支付完毕《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三笔转 让价款人民币34.5亿元,受让方已支付完毕本次交易的全部对价。 ...
赛力斯(601127.SH):已支付完毕购买华为所持引望10%股权全部对价 总金额115亿元
智通财经网· 2025-09-29 13:30
智通财经APP讯,赛力斯(601127.SH)发布公告,此前,公司全资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简称"赛力 斯汽车"或"受让方")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为"或"转让方")持有的深圳引 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引望")10%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5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的第三笔付款先决条件已满足,受让方已向转让方支付完毕《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三笔 转让价款人民币34.5亿元,受让方已支付完毕本次交易的全部对价。 ...
赛力斯:9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9 12:51
每经AI快讯,赛力斯(SH 601127,收盘价:159.19元)9月2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五 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文件。 2024年1至12月份,赛力斯的营业收入构成为:汽车行业占比97.13%,其他业务占比2.87%。 截至发稿,赛力斯市值为2600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重磅解读!中国将不寻求WTO新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意味着什么? (记者 王晓波) ...
赛力斯:已向华为支付完毕购买引望10%股权的全部对价
新浪财经· 2025-09-29 12:50
交易概述 - 赛力斯汽车全资子公司以115亿元现金收购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0%股权 [1] - 第三笔付款先决条件已满足 受让方已支付第三笔转让价款34.5亿元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受让方已完成全部交易对价的支付 [1] 交易执行进度 - 第三笔转让价款金额为34.5亿元 占交易总额30% [1] - 本次交易采用分笔付款方式 第三笔付款条件已达成 [1] - 全部交易对价115亿元已支付完毕 股权转让程序完成 [1]
赛力斯(60112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2025-09-29 12:48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管理,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其 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信 息披露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附属公 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 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
赛力斯(601127) - 公司章程
2025-09-29 12:48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0 |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7 |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33 |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6 | | | 第五节 | | 董事会 ...
赛力斯(601127) - 公司章程(草案)
2025-09-29 12:48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确立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法 律地位,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使之形 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良好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月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7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0 |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赛力斯(60112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2025-09-29 12:48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 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 要求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 ...
赛力斯(60112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29 12:48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不低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