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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6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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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5 08:0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四次会,上下半年各至少一次定期会议[4][6]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1]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13]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5] - 定期会议变更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董事认可[18]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可举行,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19] - 董事委托出席有限制[24]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等方式[26] 提案表决 - 非全体同意不得表决未通知提案[27] - 普通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6]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月内不再审议[38] - 部分董事认为有问题可暂缓表决[40] 会议记录 - 记录包含多项内容[43] - 董事签字确认,有意见可书面说明[45] 决议公告 - 按上交所规则办理,披露前保密[47] 决议执行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情况[48]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50] 规则生效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并解释[52][53]
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2025-07-15 08:01
对外担保适用范围 - 适用于被担保方向金融机构借款等筹、融资事项[3][4] 对外担保审批要求 - 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未经决议不得擅自签合同[4] - 董事会审批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8] 反担保要求 - 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除外,应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4] 股东会审议情形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7]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7][8] 信息披露要求 - 被担保方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应及时披露[8][13]
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7-15 08:0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履行保密义务[4]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 暂缓、豁免披露需满足未泄漏等条件[7]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密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7]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由董秘登记,董事长签字归档[8] - 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登记事项,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9]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交易所[10] - 特定情形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信息[1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4]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知情人档案分别记录[1] - 填报获取内幕信息方式包括会谈、电话等[1] - 可添加附页说明知情人获知的内幕信息内容[22] - 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合同订立等[22] - 上市公司登记填登记人名字,汇总保留原登记人姓名[23]
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7-15 08:01
审计工作规程 - 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促进规范运作[2] -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中履行协调、审核、监督等职责[4] 审计流程安排 - 审计工作时间由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协商确定[5] - 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提交报告并记录情况[5] 审计环节审阅 - 年审前审计委员会审阅财务报表及重大事项[5] - 年审后再次审阅报表并评估独立性和程序[5] 审计后续处理 - 审计完成后审核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5] - 原则上审计期间不改聘事务所,特殊情况按程序处理[6] 其他相关事宜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评价事务所工作并给出意见[6] - 财务部和董秘办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沟通[6]
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15 08:01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4] 委员会职责与运作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等[8]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1]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 其他规定 - 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资料和筹备会议[5][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2]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负责修订和解释[19]
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15 08: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 - 设主席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下列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财务信息等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10] - 督导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1]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不再担任董事自动失去资格,董事会补足人数[5] - 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可列席,必要时邀请外部审计等相关人员列席[22]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3] - 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人员签名,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25] - 细则2025年7月15日发布,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负责修订和解释[24][25]
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7-15 08:01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3]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4]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16] - 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17][18] 股份变动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临时披露[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权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9]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3] - 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敦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起草,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34] 信息披露责任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负责,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4]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文件管理和与投资者沟通[24] 其他披露事项 - 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0] - 控股、参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应披露[21]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并允许其陈述意见[30]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来访接待机构[36] 保密与沟通 - 与特定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38] - 与特定对象信息沟通需签署承诺书[39] 文件保存与责任追究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4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45]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50] - 违反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内部处分、经济处罚等[52] 制度施行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56]
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7-15 08:00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5日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议案[1] - 修订多个委员会实施细则,废止部分制度[1][2] - 五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制度更名 -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更名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 - 内部审计制度更名为《内部审计办法》[2] 条款修订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存储、使用等方面条款[3] 制度查看 -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3]
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07-15 08:00
公司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 - 修订后设立党组织,配备党务人员并保障经费[5] - 修订后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股份相关 - 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数为5,925,928,614股,均为普通股[6]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有权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事项[11] - 特定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2] - 特定情形下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2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28] - 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修订后党委由5至9人组成[20][21] - 党建工作经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安排,税前列支[20]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需党委前置研究讨论[22]
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办法
2025-07-15 08:00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部,在党委、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并报告[4] - 审计部履行职责经费列入单位预算保障[5] 审计部职责与权限 - 职责包括制定制度、编制计划、审计事项及协助整改等[7] - 执行任务时有权接触相关记录、人员和资产[7][8] 人员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条件[11] - 负责人和人员不得从事影响独立履职工作[13][14] 审计流程 - 编制年度计划报批准实施,一定周期内实现审计全覆盖[16] - 审计组实施审计前3日送达通知书,特殊业务可实施时送达[16] 整改要求 - 监督对象10日内对审计报告提书面意见[17] - 监督对象分类整改问题,承担主体责任,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21] - 审计部督促检查整改,建立台账动态管理[21] 协作与结果应用 - 审计部加强与其他内部监督力量协作配合[21] - 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等重要参考[21] 违规处理 - 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依法依规移送[22] - 监督对象拒绝接受等行为公司给予处罚[24] - 审计人员未依规审计等情形公司给予处罚[26] 其他 - 审计人员履职受打击公司保护并处理责任人[26] - 本办法由审计部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