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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经销减征增值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5 01:24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4) 三、享受时间 2020年5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侣 四、享受条件 上述政策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 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 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 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 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五、计算公式 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 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额/(1+0.5%) ○ 六、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 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 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 )》( 本期销售 情 况 明 细 ) " 二 、简 易 计 税 方 法 计 税 "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 理修配劳务" 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 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 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 额 "及《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 減税项目相应栏次。 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 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 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 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 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 收率 】"相 ...
继承取得的房屋,出售时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案例说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4 14:00
个人转让继承房产的个税政策 - 核心观点:个人转让继承取得的房屋,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根据是否满足“自用5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条件而不同,满足则免税,不满足则按查实方式征收[1] - 如果转让的房屋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1] - 举例:张女士2018年继承住房并自住,至2025年已自用超过8年且在A市无其他住房,2025年以200万元价格出售,因满足条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 - 如果不满足“自用5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条件,则需按查实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3] - 应纳税所得额 = 房屋现值 - 被继承人购买房屋的原值及相关税费和合理费用[3] - 举例:李先生2023年继承其父2022年购买的住房,在B市另有住房,2025年以300万元出售继承房,被继承人购房原值150万元,购房税费5万元,合理费用5万元,需缴纳个人所得税[4] -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300万 - 150万 - 5万 - 5万 = 140万元,个人所得税 = 140万 × 20% = 28万元[4] 政策依据 - 政策依据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5] - 政策依据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规定,家庭生活唯一住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并明确了查实征收的计算公式[5] - 政策依据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5] 个税APP收入查询与继续教育扣除 - 个人所得税APP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模块可查询九类所得对应的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9] - 纳税人同时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并取得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可叠加享受扣除,学历继续教育按每月400元(全年4800元)扣除,职业资格教育按全年3600元扣除,当年最多可扣除8400元[10] - 纳税人享受学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不需保存相关资料,但接受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11][13] - 纳税人终止学历继续教育,应当将相关变化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13] - 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按照实际受教育时间享受每月400元的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多扣除48个月[13] - 学历继续教育扣除采取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在年终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13]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具体范围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14]
【一图读懂】对于资源税的减免税有什么规定?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4 13:10
资源税法及核心优惠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1993年的暂行条例 [5] - 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减征资源税 [3] -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对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的纳税人,决定免征或减征资源税 [4] 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 对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运营期间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征资源税 [6] - 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 [7][9]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 [9] - 自2023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9]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其他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9] 减免税计算方法与管理 - 纳税人可按产量占比法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公式为:当期免税、减税项目的应税产品销售额(销售数量)=当期应税产品总销售额(销售数量) ×(当期免税、减税项目应税产品产量÷当期应税产品总产量) [10] - 纳税人将免税、减税项目的应税产品自用于应缴税情形而无销售额的,按平均销售价格法核算销售额,公式为:当期免税、减税项目的应税产品销售额=当期免税、减税项目应税产品自用量 × 当期纳税人应税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 [10] -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同一应税产品符合多项减征优惠政策的,除另有规定外,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 [10] - 纳税人销售免税、减税项目的应税产品,需留存相关增值税发票等合法有效凭据备查 [10] - 采用产量占比法或平均销售价格法核算的,需留存免税、减税应税产品的产量台账等资料备查 [11] 衰竭期矿山优惠政策细则 - 纳税人申报享受衰竭期矿山优惠政策,需留存《采矿许可证》复印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等有关材料 [11] - 衰竭期矿山的判定标准可由纳税人选择按剩余可开采储量或剩余开采年限确定,一经选择不得变更 [11] - 按剩余可开采储量作为判定标准的矿山,享受税收优惠的累计销售数量不得超过原设计可开采储量的20% [11] - 剩余可开采储量计算公式为:剩余可开采储量=可开采储量-累计采出量 [12] - 按剩余开采年限作为判定标准的矿山,享受税收优惠的累计时长不得超过五年 [12] - 剩余开采年限计算公式为:剩余开采年限=剩余可开采储量÷[最近一次核准或核定的年生产能力×储量备用系数×(1-矿石贫化率)] [13] - 油气田和水气矿山关于衰竭期的判定标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其中油气田以单个油气田(藏)开发单元为单位确定 [13] 煤炭充填开采优惠政策细则 - 纳税人申报享受煤炭充填开采优惠政策,需留存《采矿许可证》复印件、煤炭资源充填开采利用方案、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第三方技术评估报告、充填开采台账等有关资料 [13] - 在充填开采工作面已安装计量装置的,按实际计量的称重数量作为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数量 [13] - 未安装计量装置的,按当期注入充填物体积和充采比计算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数量 [13] - 煤炭充填开采是指向采空区或离层带等空间充填矸石、粉煤灰、建筑废料以及专用充填材料的煤炭开采技术 [13]
【收藏】年底购物季,一文带你了解发票常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4 13:09
发票开具与索取 - 网购时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具发票 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收取款项时 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且取得发票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 [1] - 个人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 仅需提供购买方名称 不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1] - 消费者个人不得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规定 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发票使用规范 - 取得发票时 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3] - 取得发票后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真伪 [3] - 开具红字数电发票后 当月开具红字发票的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可用发票额度 跨月开具或开具红字发票无法对应原发票的 不增加当月可用发票额度 销售折让情形也不会增加可用发票额度 [9] 商家违规处理 - 若线下购物商家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投诉 若线上购物商家未开票 可向电商平台投诉或拨打商家注册地12366热线投诉 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 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 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11] - 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 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11] -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 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 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 连续计算 [12] - 纳税人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 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 不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4]
忘记密码、更换手机号码无法登录个税APP这样处理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4 11:33
个人所得税App手机或号码更换操作指南 - 手机设备未更换但手机号码更换时,用户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我的-安全中心-修改手机号码”处操作,若原号码仍在使用可选择“通过已绑定的手机号码验证”,若原号码不再使用则需选择“通过本人银行卡进行验证”,且该银行卡预留手机号需为新手机号[3] - 手机号码未更换但手机设备更换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会触发设备验证机制,用户需按提示输入收到的手机验证码以完成验证[4][5] - 手机号码与手机设备均更换时,用户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进行密码登录,在安全验证环节因无法接收验证码需点击“更换手机号”,随后输入本人银行卡及预留的新手机号码完成验证[6] 供热企业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政策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56号公告,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其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厂房及土地则按规定征税[12] - 专业供热企业按其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12] - 兼营供热企业根据其供热所用厂房土地是否可与其他活动区分,采用不同计算方法:可区分的按居民供热收入占比计算免征额,难以区分的则按居民供热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额[12] - 自供热单位按向居民供热建筑面积占总供热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免征供热所用厂房土地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13] - 该政策适用于“三北”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等17个省区市,执行期限至2027年供暖期结束[13] 数电发票添加收款人与复核人操作流程 - 在电子税务局开具数电发票时,如需添加收款人与复核人信息,需在【蓝字发票开具】功能模块中自行录入[16] - 具体操作步骤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然后点击【立即开票】并选择票类等信息[19][20] - 在开票界面填写必要信息后,于“备注信息”栏中手动输入“收款人”、“复核人”等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22] - 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预览发票】确认无误,最后点击【发票开具】即可完成操作[22]
【合规开票】赊销业务货物已发出但款未收,发票何时开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4 09:08
雇主承担雇员奖金的税务处理 - 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9] - 若该税款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则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9]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限制 -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1][12] - 非正常损失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12] -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还包括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12] -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还包括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12] -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还包括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13] -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还包括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13] - 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13] 相关政策依据 - 相关政策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14] - 相关政策依据包括《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14]
这个信息你确认了吗?12月1日已开始,一定记得办!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4 09:07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 - 核心观点:纳税人需在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2026年度可享受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以确保能继续享受税收优惠[2] - 若纳税人2026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的“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功能,将2025年信息“一键带入”并“一键确认”至2026年[3] - 若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化,如需要修改或作废,可在确认界面点击“可确认”进入相关操作[4] - 若纳税人是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需直接点击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栏目,选择对应项目进行填写[4] -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共包括7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3] 纳税信用评级(A级纳税人) - 核心观点: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特定情形将导致企业不能被评价为A级纳税人[11] - 企业若有零申报情况,是否影响其被评为A级纳税人,需根据具体原因判断[11] - 明确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上一评价年度评价结果为D级;非正常原因导致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不能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账簿并提供准确税务资料[12] - 其中,“非正常原因”是指排除了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存在未抵减完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等正常经营原因之外的其他原因[12] 银税互动融资服务 - 核心观点:“银税互动”是一项旨在帮助诚信纳税的中小微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金融服务[13] - “银税互动”是在依法合规和企业授权的基础上,由税务部门向银行机构共享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等信息,以缓解银企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动银行加大对诚信纳税企业的信贷支持[14] - 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基本流程为:企业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并签署税务信息查询授权书;银行获得授权后查询企业纳税记录;银行进行贷款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14] - 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核心条件是企业在税务部门登记且纳税信用良好,其纳税缴费信用级别需为A级、B级或M级[14] - 若企业因不符合条件而无法申请,可在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待信用级别修复至A、B或M级后即可申请[15] - 以浙江省的“浙江银税互动服务平台”为例,该平台提供具体贷款产品,例如建设银行的“云税贷”最高可贷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6个月,利率低至3.6%;农业银行的产品利率低至4.0525%[16]
如何远程注销税控设备?操作流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4 06:56
远程注销税控设备操作流程 - 对于金税盘用户,操作流程分为三步:首先联网登录开票软件,系统自动查询并提示是否具备远程注销资格,点击确认[3];其次点击“远程设备注销”,系统自动校验空白发票、未上传发票及征期抄报情况,校验通过后确认启动注销程序[3];最后系统再次向税务局端查询资格,如具备则自动完成远程注销并提示成功[5] - 对于税务UKey或税控盘用户,操作流程分为两步:首先插入设备联网登录,系统自动查询并提示资格[8];其次点击确定,系统自动进行相同校验,通过后再次查询资格并自动完成注销[10] - 在远程注销过程中,如因异常中断,可重新登录软件再次尝试远程注销,若无法登录则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11];如果纳税人拥有多个或主分机设备,需先依次注销分机设备,再注销主机设备[11] 纳税信用评级A级资格限制 -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上一评价年度结果为D级、非正常原因导致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以及不能按规定设置账簿并提供准确税务资料[18] - 其中“非正常原因”是指排除了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存在未抵减完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等正常经营情形之外的原因,并且增值税按季申报视同连续3个月[19]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22];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22] - 享受该政策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国家产品技术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22],新能源乘用车则指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不超过9个座位的新能源汽车[23] - 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22]
【12366热点速递】近期综合类业务常见问题热点答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4 06:5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与残疾人个税优惠 -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指在编人员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为每月合计的平均数[2] - 企业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采集残疾人员工信息以享受税收优惠 在人员信息采集中选择"残疾"选项[3] - 申报时在综合所得申报中选择对应所得项目并填写收入及减除信息[4] - 在附表填写中选择减免事项附表 填写减免税额以完成优惠享受[7] 电子税务局涉税信息变更操作 - 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 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路径办理变更[7] - 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变更 系统自动带出变更信息 用户确认或新增事项后点击确定即可完成[10] - 变更完成后系统提示可下载《变更税务登记表》 用户可选择返回首页或继续变更[11] - 若非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变更 需在功能界面点击新增 选择变更项目并填写变更后内容 确认后完成变更[13][14][15]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20] - 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20] - 享受减免政策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20] - 新能源乘用车指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 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新能源汽车[20] 纳税信用评级与银税互动 - 企业有零申报情况可能影响A级纳税人评价 非正常原因导致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的不能评为A级[22][23] - 非正常原因指排除季节性生产经营 享受政策性减免税 存在未抵减完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之外的其它原因[23] - 银税互动是税务部门在依法合规和企业授权基础上 向银行共享纳税信用信息以助力诚信纳税企业获得信贷支持[26] - 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条件包括纳税信用级别为A B或M级 依法缴纳税款 按期提交财务报表且未受到税务处罚[26][27] -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地方特色模块进入银税互动平台 选择合适银行产品进行申请[27][28]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未开票收入如何填报增值税申报表?填报方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4 06:35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指引 - 若季度合计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在办理申报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若无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2] - 若季度合计销售额超过30万元,则不能享受上述免税政策,在办理申报时,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或“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的相应栏次[4] - 申报表详细列明了不同征收率(3%和5%)下的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本期应纳税额及附加税费等项目的填写栏次,供纳税人申报时对照填报[3][5] 纳税信用评级与A级纳税人资格 - 企业存在零申报情况,若属于“非正常原因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的情形,将不能被评为A级纳税人[10] - “非正常原因”是指排除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存在未抵减完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等正常经营原因之外的其他原因,且增值税按季申报视同连续3个月[11] - 除上述情形外,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上一评价年度结果为D级、以及不能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账簿并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企业,也不能评为A级纳税人[10][11] 银税互动融资服务 - “银税互动”是税务部门在依法合规和企业授权基础上,向银行机构共享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等信息,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并引导银行加大对诚信纳税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12][13] - 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基本流程包括:企业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并签署税务信息查询授权书、银行查询企业纳税记录、进行贷款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13] - 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在税务部门登记且纳税信用良好,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为A、B或M级,稳定缴纳税款,按期提交财务报表,且未受到税务处罚[13] - 若企业纳税信用不符合条件,可在纠正失信行为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待信用级别修复至A、B或M级后即可申请[13] -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地方特色”或“其他涉税事项”模块找到“银税互动”服务入口,选择合适银行的产品进行申请[14] - 以浙江省“银税互动服务平台”为例,平台提供如建设银行“云税贷”等产品,最高可贷款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6个月,利率可低至年化4.05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