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App手机或号码更换操作指南 - 手机设备未更换但手机号码更换时,用户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我的-安全中心-修改手机号码”处操作,若原号码仍在使用可选择“通过已绑定的手机号码验证”,若原号码不再使用则需选择“通过本人银行卡进行验证”,且该银行卡预留手机号需为新手机号[3] - 手机号码未更换但手机设备更换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会触发设备验证机制,用户需按提示输入收到的手机验证码以完成验证[4][5] - 手机号码与手机设备均更换时,用户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进行密码登录,在安全验证环节因无法接收验证码需点击“更换手机号”,随后输入本人银行卡及预留的新手机号码完成验证[6] 供热企业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政策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56号公告,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其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厂房及土地则按规定征税[12] - 专业供热企业按其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12] - 兼营供热企业根据其供热所用厂房土地是否可与其他活动区分,采用不同计算方法:可区分的按居民供热收入占比计算免征额,难以区分的则按居民供热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额[12] - 自供热单位按向居民供热建筑面积占总供热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免征供热所用厂房土地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13] - 该政策适用于“三北”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等17个省区市,执行期限至2027年供暖期结束[13] 数电发票添加收款人与复核人操作流程 - 在电子税务局开具数电发票时,如需添加收款人与复核人信息,需在【蓝字发票开具】功能模块中自行录入[16] - 具体操作步骤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然后点击【立即开票】并选择票类等信息[19][20] - 在开票界面填写必要信息后,于“备注信息”栏中手动输入“收款人”、“复核人”等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22] - 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预览发票】确认无误,最后点击【发票开具】即可完成操作[22]
忘记密码、更换手机号码无法登录个税APP这样处理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14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