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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公司融资安排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全体3名监事出席 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1] - 监事会一致同意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2026年2月20日 以匹配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截止日 [1] - 监事会同时批准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至2026年2月20日 两项议案均获得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1] 市场表现数据 - 消费电子ETF(159732)跟踪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 近五个交易日下跌8.30% 当前市盈率为42.24倍 [3] - 该ETF最新份额为42.5亿份 较前期减少1200万份 但主力资金实现净流入8441.7万元 [3] - 估值分位水平达61.14% 显示行业估值处于历史中高位区间 [4]
协鑫集成: 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公司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通过董事会决议 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原因为推进发行工作 [1] - 苏亚金诚是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 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无审计分歧 本次变更为三方友好协商结果 [1] - 变更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 新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2月2日 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位于南京市 首席合伙人为詹从才 [4] -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42人 注册会计师254人 其中签署证券服务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161人 [4] - 2024年收入总额35,309.05万元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8家 [4] - 主要审计行业覆盖电气机械制造(C38)、化学制品制造(C26)、专用设备制造(C35)、金属制品业(C33)及零售业(F52) [3][4] -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2024年涉及执业行为民事诉讼2例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 [3] 审计团队与独立性 -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伯民2000年注册 2016年开始上市公司审计 近三年签署花王生态、全新好审计报告 [5] -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敏2023年注册 2022年开始上市公司审计 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 审计团队近三年无刑事处罚或自律监管处分记录 苏亚金诚及人员符合独立性要求 [5] 发行项目进展 -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获深交所受理发行申请 2023年11月22日通过审核 2024年11月4日获证监会注册批复 [6] - 截至公告日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6] 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就变更事项与两家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各方无异议 同意聘任苏亚金诚 [7] -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 批准聘请苏亚金诚担任专项审计机构 [7]
诺思格: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诺思格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9人 由董事长武杰主持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1] 员工持股计划审议事项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 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改善公司治理 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 [1] - 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 [2] - 同步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包括解释草案 调整计划内容等 [3][4] 独立董事变更事项 - 独立董事孙雯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 [4] - 董事会提名胡晓红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 [4] -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5] 股东大会安排 - 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 - 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9月23日下午14:30召开 [5] - 所有审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3][4]
华鲁恒升: 华鲁恒升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获得全票3票同意通过 [1] - 取消监事会依据2024年7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则 [1] - 现任监事将不再担任职务 公司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的相关规定不再适用 [1] 决议程序安排 - 该决议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 - 会议于2025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应参会监事3人全部实际参会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日以通讯方式下发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任职评价 - 监事会在职期间勤勉尽责 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2] - 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
海康威视: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公司治理与分红方案 - 海康威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召开 全体3名监事出席并通过两项决议 [1] - 监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认为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且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 [1] - 监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章程修订议案 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 [2] ETF产品表现 - 食品饮料ETF(515170)近五日下跌1.47% 市盈率21.05倍 份额增加1.0亿份至72.3亿份 主力资金净流出1894.7万元 [4] - 游戏ETF(159869)近五日下跌4.00% 市盈率41.04倍 份额减少1.3亿份至52.3亿份 主力资金净流入6837.8万元 [4] - 科创半导体ETF(588170)近五日下跌4.80% 份额增加1200.0万份至4.6亿份 主力资金净流入39.7万元 [4] - 云计算50ETF(516630)近五日下跌5.24% 市盈率112.33倍 份额减少2000.0万份至4.0亿份 主力资金净流入300.5万元 [5]
联创光电: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通过面形式发出并辅以邮件及直接呈送方式送达全体监事[1]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辜洪武主持[1] 监事会会议审议结果 -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1] - 监事会认定该交易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国家战略及区域战略要求[1] - 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1] 信息披露 - 交易详细内容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25-072[1] - 公告日期为二〇二五年九月六日[2]
东湖高新: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 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1] - 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 [1] 关联交易投资决议 - 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与关联方鸿基骏业共同设立合资公司 [1] -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75,126,060元 负责长治市西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运营 [1] - 泰欣环境认缴出资36,811,769.4元 持股49% 鸿基骏业认缴38,314,290.6元 持股51% [1] - 项目公司将由泰欣环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 - 决议获监事会全票通过 赞成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晶晨股份: 晶晨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将监事会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相关议事规则废止 [1] - 公司注册资本由419,935,640元变更为421,101,263元 主要因限制性股票归属及作废事项 [1] H股发行基本方案 - 拟发行每股面值1.00元的H股普通股 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2] - 发行规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10%(超额配售权行使前) 并授予承销商不超过15%超额配售权 [4] - 发行采用香港公开发售与国际配售相结合方式 国际配售包含依据美国证券法144A规则或S条例的发行 [3][4][5] 发行时间安排与对象 - 发行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4个月 若取得监管批准可自动延至发行完成日 [3] - 发行对象涵盖境外机构投资者、企业、自然人及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5] - 国际配售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战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7]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前沿芯片研发升级、全球客户服务体系建设、技术生态整合与战略投资 [10] - 部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10] - 董事会获授权根据监管意见和实际需求调整资金用途 [11] 利润分配与中介机构安排 - 发行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未弥补亏损按同等原则承担 [12] - 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上市审计机构 [12] - 将投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 [13] 发行成本与承销方式 - 筹资成本包含保荐人费用、承销费用、律师费用等十余类中介费用 [8] - 具体费用金额待定 最终由董事会根据资本市场状况确定 [8] - 发行采用承销协议约定方式承销 [8]
诺思格: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员工持股计划合规性 -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1] - 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等监管规定 [1] - 不存在法律禁止实施持股计划的情形且未提供任何财务资助安排 [1] 持有人资格与计划目的 - 持有人资格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等法规要求且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 计划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并提升员工凝聚力与竞争力 [2] - 通过调动员工积极性吸引优秀管理人才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2] 审议程序 - 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 - 相关事项将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致欧科技: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员工持股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1] - 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1] 计划合规性 - 员工持股计划完全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2] -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 - 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已回避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2] 参与对象资格 - 持有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符合参加对象确定标准[2] - 不存在通过摊派或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2] - 公司未向持有人提供贷款 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2] 计划目的与意义 - 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紧密结合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2] - 完善薪酬激励机制 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2] - 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实现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2] 审批程序 - 计划已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该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