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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欧科技: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以线上通讯方式召开 由监事会主席郭志钰主持 [1] - 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监事3名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 同步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2] 激励对象资格审核 - 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 [2][3] - 排除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 [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 员工持股计划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4] - 关联监事郭志钰在两项员工持股计划议案中回避表决 其余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 计划明确禁止强制员工参与 强调通过利益绑定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4][5] 信息披露与公示安排 - 详细公告内容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4][5] - 激励对象名单将进行不少于10天的内部公示 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 [3][4]
泽宇智能: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形式召开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到会监事3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4日通过专人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1] - 监事会主席杨贤召集并主持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因2024年半年度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2]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6.37元/股调整为13.2417元/股 下调幅度约19.1%[2]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429.3920万股调整为515.2704万股 增加85.8784万股[2] - 本次调整仅针对2025年8月议案确定的授予价格 未对授予数量进行调整[2] 监事会审议结果 - 监事会审议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2] - 调整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
恒勃股份: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召开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3人 其中监事赵伟以通讯方式出席[2]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伟召集并主持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2] 监事会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购买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2][3] - 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2] - 投资事项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 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 信息披露与备查文件 - 详细内容参见2025年9月5日巨潮资讯网公告[3] - 备查文件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3]
诺思格: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1] -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关虹主持 [1] - 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1][2] - 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交所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 [2] - 计划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优秀人才 增强核心团队责任感 [2]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2][3] - 管理办法保证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 形成均衡价值分配体系 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3] - 两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3]
必易微: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云科技大厦33楼公司培训室 [1][4]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通过四大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发布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日 [2][4] 出席会议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2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187,22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805% [5]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 代表股份25,809,200股 占比37.00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 代表股份4,378,024股 占比6.2769% [5] - 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会议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5][6]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同意30,183,869股 占比99.9889% 反对3,355股 占比0.0111% [7] -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包含多个子议案 均以接近全票通过 同意票均占比99.9889% 反对票均占比0.0111% [8][9][10] -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总体同意率99.9889% 中小股东同意136,878股 占比97.6076% 反对3,355股 占比2.3924% [11] -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议案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相关事宜的议案》均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中小股东同意率均为97.6076% 反对率均为2.3924% [12][13]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召开程序 出席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3][14]
必易微: 必易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云科技大厦33楼公司培训室召开 [1]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人数为32人,代表表决权数量30,187,224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43.2805% [1] - 公司总股本为69,837,819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股份89,955股不享有表决权 [1]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结果高度一致 [1][2][3] - 普通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30,183,869股(占比99.9889%),反对票3,355股(占比0.0111%),弃权票0股 [1][2][3] - 涉及重大事项的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显示三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均获通过 [3] 法律合规性 -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朋村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 - 德恒律师事务所徐帅律师和孙静曲律师见证认为会议程序、人员资格、提案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4] - 会议通过的决议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4]
华鲁恒升: 华鲁恒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类型为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为德州公司会议室 [2]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15:00 其中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9:15-9:25及9:30-11:30和13:00-15:00 [1] 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并重新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2][5] - 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决议公告已披露于指定媒体 [2]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无 所有股东均可参与表决 [2] 投票参与方式 - 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3]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 其表决权数量为名下全部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总和 [3] - 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股权登记及参会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9日 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6] - 现场参会股东需凭身份证及上海股票账户卡登记 法人股东还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 [5]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9:00-16:00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 会议联系人信息 - 公司联系人为高文军和樊琦 联系电话0534-2465426 传真0534-2465017 [5] - 电子邮箱为hlhszq@hl-hengsheng.com 用于股东咨询事宜 [5]
合众思壮: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于2025年8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0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5日14:30在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兴港大厦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同步进行 [3][4]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 代表5名股东 持有股份991,920股 占总股本740,360,305股的0.1340% [5] -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视为正式出席会议 [5]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5]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议案一《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15,661,044股 占比96.6325% 反对票367,259股 占比2.2661% 弃权票178,500股 占比1.1014% [6] - 议案二《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15,718,544股 占比96.9873% 反对票334,259股 占比2.0625% 弃权票154,000股 占比0.9502% [7][8] - 两项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未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包含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数据 [6][7]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 表决程序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票 会议记录经参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主持人签字确认 [8] - 律师事务所认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8]
*ST荣控: 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0日下午2: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现场会议 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段2025年9月10日上午9:15至9:25 9:30至11:30 下午1:00至3: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段为2025年9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任意时间 [1][5]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3日下午收市时 登记在册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2] 会议审议事项 - 会议审议事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案编码及投票规则以附件形式公布 [2][5] -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若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则以此为准 未表决提案以总议案表决意见为准 若先对总议案投票则以总议案意见为准 [5] 会议登记方式 - 法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 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登记 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 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投票代理委托书需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3] - 现场会议登记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 联系人谢高 联系电话010-51757685 传真010-51757666 [4] 网络投票程序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需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办理身份认证 [5]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需在2025年9月10日下午3:00前完成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5]
合众思壮: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22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披露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相关文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布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1]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451人 代表股份16,206,803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890% [1] - 现场参加会议股东及代理人2人(代表股东5人) 代表股份991,920股 占总股份0.1340% [1]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449人 代表股份15,214,883股 占总股份2.0551% [1]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 议案1.00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15,661,044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6.6325% [2] - 议案1.00反对票367,259股 占比2.2661% 弃权票178,500股(含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比1.1014% [2] - 议案2.00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15,718,544股 占比96.9873% [3] - 议案2.00反对票334,259股 占比2.0625% 弃权票154,000股(含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比0.9502% [3] - 两项议案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与总表决情况完全一致 [2][3] - 本次会议无股东需要回避表决情形 [2][3] 法律意见 -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刘晓琴 杨帆律师现场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 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3][4]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