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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5年第11期)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12-03 09:17
抽检总体情况 - 本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餐饮食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糖果食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等8大类食品,共计276批次 [3] - 抽检结果显示合格275批次,不合格1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9.64% [3] 抽检依据与项目 - 食品抽检依据包括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 - 抽检项目涵盖重金属、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微生物、农残、兽残等指标 [3] 抽检食品类别分布 - 抽检食品类别包括餐饮食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 [4][5][6][7][8][9][10][11][12][13] - 具体抽检样本包括大米、奶茶、鸡腿、鸡翅、汤圆、果冻、瓜子、食用油、牛肉、鸡蛋、芒果等多种常见食品 [4][5][6][7][8][9][10][11][12][13] 生产企业地域分布 - 抽检食品涉及全国多地生产企业,包括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广东、山东、湖南、湖北、安徽等省份 [4][5][6][7][8][9][10][11][12][13] - 部分知名食品企业产品在抽检范围内,如盐津铺子、玛氏食品、海霸王、中粮等公司产品 [6][7][8][9][10][11] 监管措施 - 市场监管部门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进行核查处置,依法查处不合格样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3] - 监管部门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主体责任,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3]
广东省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12-03 08:26
抽检总体情况 -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完成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215批次食品,覆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餐饮食品等16个大类 [3] - 抽检结果显示合格样品204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4.9% [3] - 餐饮食品是抽检数量最多的类别,达73批次,其次为粮食加工品40批次和饮料22批次 [3] 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 - 酒类产品发现3批次不合格,均为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不符,涉及河源市源城区三板石酒坊的白酒(标示50%vol,实测47.8%vol)和白酒(标示40%vol,实测37.3%vol),以及清泉酒坊的米酒(标示45%vol,实测43.1%vol)[4][5][6] - 餐饮具卫生问题突出,共发现7批次不合格,其中4批次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河源市京泉华科技有限公司汤碗0.044mg/100cm²、高新区米克食堂菜盆0.1mg/100cm²和饭盆0.062mg/100cm²),3批次检出大肠菌群(河源市华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菜盆、西可通信技术设备(河源)有限公司筷子和菜盆、河源市恒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面碗)[5][6] - 调味品中发现1批次辣椒粉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河源市江东新区新品佳百货商行销售的辣椒粉检出0.039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5][7] 合格产品情况 - 抽检合格产品涵盖多个知名品牌,包括加碘自然食用盐(粤盐)、脉动维生素饮料(达能)、康師傅香辣牛肉面(顶益)、老干妈风味豆豉等 [8][9][10][11][12] - 粮食加工品合格批次最多,达40批次,涉及大米、面粉等多种基础原料 [3][8] - 乳制品抽检10批次全部合格,包括蒙牛、伊利、燕塘等品牌产品 [8][10][12]
俞敏洪:食品安全是一件超级大事,不能靠外国人来解决
新浪财经· 2025-12-03 08:19
公司战略愿景 - 公司希望成为中国最好的农产品和生活用品公司 [1][1] - 公司将致力于解决中国人在入口产品上的安全问题,并将其视为超级大事 [1][1] - 公司认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不能依靠外国人 [1][1]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33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11号)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12-03 08:17
抽检概况 -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7类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总样品数量为233批次[3] - 抽检结果显示合格样品22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率为3.0%[3] - 针对不合格产品,监管部门已启动查处工作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召回和下架不合格产品[3] 不合格产品详情 - 大足区超响副食百货经营超市销售的桂圆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检测值为0.233g/kg,超出≤0.05g/kg的标准[3] - 大足区乐淘优品生活超市销售的炒花生和悦阳原味瓜子过氧化值超标,检测值分别为0.85g/100g和0.99g/100g,标准值分别为≤0.50g/100g和≤0.80g/100g[3] - 大足区上品汇生活超市销售的花生米酸价超标,检测值为4.6mg/g,超出≤3mg/g的标准[3] - 大足区突围生活用品超市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检测值为0.155g/kg,超出≤0.05g/kg的标准[3] - 双桥经开区柳良萍副食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残留超标,检测值为0.191mg/kg,超出≤0.05mg/kg的标准[3] - 大足区乐惠生活用品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残留超标,检测值为1.29mg/kg,超出≤0.3mg/kg的标准[3] 合格产品信息 - 抽检合格的食品种类广泛,包括饮料、调味品、糕点、肉制品、粮食加工品等,涉及多家知名生产企业[4][5][6][7][8][9][10][11][12] - 合格样品生产日期/批号集中在2024年至2025年,显示产品新鲜度较高[4][5][6][7][8][9][10][11][12] - 被抽样单位包括各类超市、便利店、水果店及餐饮单位,覆盖区域广泛[4][5][6][7][8][9][10][11][12]
浙江省丽水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15期)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12-03 07:03
食品安全抽检总体情况 -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21类食品共计180批次样品进行抽检 抽样检验合格173批次 不合格7批次 总体合格率为96.1% [2] - 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和质量指标不达标三类问题 [2] 农药残留超标详情 - 青田县放心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小台芒 检出吡唑醚菌酯含量为0.104mg/kg 超出≤0.05mg/kg的国家标准限值 [7][8] - 青田县油竹菜市场陈才玲摊位销售的山药 检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含量为8.40 mg/kg 大幅超出≤0.3 mg/kg的国家标准限值 [8] - 遂昌海瑞蔬菜摊销售的山药 检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含量为1.61 mg/kg 超出≤0.3 mg/kg的国家标准限值 [8] 食品添加剂超标详情 - 庆元县臻鲜麻辣烫店销售的火锅川粉(自制) 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含量为0.0529 g/kg 而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8] - 亳州市芊荷药业有限公司在天猫销售的荷叶金银花茯苓饮 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0.770g/kg 而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生产企业申请复检后结论维持 [4][8] - 遂昌展旭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黄米粿 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0.0128 g/kg 而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生产企业对检验提出异议但复检维持原结论 [4][8] 质量指标不达标详情 - 遂昌剑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酿造食醋 总酸(以乙酸计)检测值为3.71 g/100mL 低于其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的≥4.2 g/100mL [5][8] 涉及企业与产品 - 本次抽检不合格涉及的生产企业包括芊荷(安徽)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遂昌展旭食品加工厂、遂昌剑光食品有限公司等 [4][5][8] - 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包括水果(小台芒)、蔬菜(山药)、淀粉制品(火锅川粉)、饮料(荷叶金银花茯苓饮)、米面制品(黄米粿)及调味品(酿造食醋) [2][4][5][7][8] - 抽检范围广泛 合格产品信息表列出了超过170批次样品 覆盖肉制品、粮油、酒类、豆制品、糕点等多种品类 [8][9][10][11][12][13] 监管措施 - 对于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 监管部门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6] - 监管部门将依法对相关单位进行查处 并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6]
假奶粉畅销不只造假者“有罪”
北京商报· 2025-12-02 15:53
假奶粉制售案件与产业链漏洞 - 央视曝光一起假奶粉案 犯罪分子使用奶精、淀粉、固体饮料等勾兑所谓“进口奶粉” 通过电商平台销售 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1] - 假奶粉成本仅约2元 几乎不含奶 案件严重冲击食品安全底线与“一老一小”生命健康防线[1] - 3名主犯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并处罚金[1] 制假售假产业链与监管失守 - 假奶粉在出租屋窝点生产 最终以“俄罗斯老奶粉”名义行销全国 暴露产供销全链条问题[1] - 黑产链利用监管漏洞 包括伪造报关手续、检验检疫证明及产品资质 使假货获得“进口”身份[1] - 不法分子通过重复注册、频繁更换仓库规避监管 异常信息未引起警觉 窝点最终由民警日常摸排发现[1] 电商与直播平台的角色与责任 - 平台作为连接商家与消费者的关键桥梁 是商品流入市场的重要关口[2] - 直播带货业态发展迅猛 但伴随虚假宣传、违规广告、销售误导及商品质量缺陷等乱象 直播间成为假货重灾区[2] - 平台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需落到实处 对商品来源的查验必须从严 依法依规严厉究责以倒逼各环节守住安全底线[3] 事件性质与社会影响 - 假奶粉案件已超出商业欺诈范畴 是关系无数家庭“一老一小”健康与全社会公共安全的重大议题[3] - 遏制乱象需严惩无良商家 更需通过全链条监管筑牢食品安全屏障[3] - 互联网与直播间非法外之地 不能成为假货流通的渠道[3]
【西街观察】假奶粉畅销,不只造假者“有罪”
北京商报· 2025-12-02 13:43
文章核心观点 - 一起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的假奶粉案被曝光 犯罪分子使用奶精、淀粉、固体饮料等勾兑所谓“进口奶粉”并通过电商平台销售 其成本仅约2元 严重危害“一老一小”群体的生命健康与食品安全底线[1] - 假奶粉产业链暴露了从生产、虚假报关到平台销售等多个环节的监管漏洞 需进行全链条严厉追责以筑牢安全屏障[1][3] - 直播带货等电商新业态在快速发展中 已成为假货销售与虚假宣传的重灾区 平台需切实履行对入驻商家及商品来源的审核查验责任[2][3] 案件详情与影响 - 假奶粉由奶精、淀粉、固体饮料等在出租屋窝点勾兑而成 却伪装成“俄罗斯老奶粉”行销全国[1] - 3名主犯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并处罚金[1] - 该案件不仅击穿食品安全底线 更冲击了维护“一老一小”生命健康的防线 激起民愤[1] 暴露的产业链与监管问题 - 黑产链利用了监管漏洞 包括虚假的报关手续、以假乱真的检验检疫证明以及产品资质来源不明[1] - 不法分子通过多次重复注册公司、频繁更换仓库来规避监管 其异常信息未能及时引起有关部门警觉 最终窝点由民警日常摸排发现[1] - 从生产到销售 每个环节都存在失守 需要严肃追责[1] 电商平台与直播带货的角色与责任 - 平台作为连接商家与消费者的关键桥梁和商品流入市场的重要关口 在此类假货案件中扮演了关键角色[2] - 直播带货业态狂飙发展 但伴随出现了虚假宣传、违规广告、销售误导、商品质量缺陷等乱象 直播间成为假货重灾区[2] - 对平台售假不能姑息 平台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不能纸上谈兵 对商品来源的查验必须从严到底[3] 行业监管与治理方向 - 遏制假奶粉等乱象 需严惩无良商家 更需以全链条监管筑牢安全屏障[3] - 食品安全与“一老一小”健康是关系全社会的公共议题 对造假者要严惩 对每个环节要依法依规严厉究责 以倒逼各环节守住食品安全底线[3]
650万元牛奶羊奶驼奶全是“狠活” 平台失察纵容,难辞其咎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2 13:39
假奶粉事件概述 - 2024年8月河南中牟县查获假奶粉生产窝点,使用植脂末、麦芽糊精等原料勾兑,冒充进口牛奶粉及高端驼奶粉,脂肪和蛋白质含量几乎为零 [1] - 涉案金额超过650万元,6000余箱假奶粉通过电商平台和视频号销往全国 [1] - 造假利润率超过10倍,成本仅2至4元的产品在电商平台售价高达30至88元 [1] 造假生产与产品特性 - 生产环境脏乱,设备简易,仅使用三个大澡盆和一台搅拌机 [1] - 产品依靠工业香精伪造奶香,所谓的“牛奶”、“羊奶”、“驼奶”均为虚假噱头 [1] - 案件令人震惊,因过去10多年我国奶粉安全防线已趋牢固,此类案件近乎绝迹 [1] 平台在假货流通中的作用 - 平台算法通过用户画像进行精准推送,将营销信息触达关注健康的中老年群体和婴幼儿家长,或对价格敏感的群体 [2] - 无需实体店铺,仅凭一个账号即可低成本、广覆盖地链接全国市场,扩张效率远超传统模式 [2] - 利用主播话术如“海外直供”、“免税特卖”,以及展示销量和评价(可能虚假)来构建虚假信任,使消费者放松警惕 [2] 平台监管责任与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需对平台内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和许可证审查,否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平台负有监管义务,对“应知或明知”的售假行为不能免责 [3] - 涉事平台未核实进口奶粉的报关单据、质检证明等资质文件,也未对明显违背市场规律的低价商品进行排查,属于严重失责 [3] 案件处理与行业警示 - 涉案造假者已被抓获,3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 [4] - 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平台不能以“非自营”为由推卸责任,其连带责任必须落到实处 [4] -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平台的追责力度,用法律刚性倒逼平台履行义务,以堵住假货流通通道 [4]
雨润集团宣布2035年全面采购非笼养鸡蛋及鸡肉
新浪财经· 2025-12-02 12:05
公司战略与承诺 - 雨润食品设定目标于2035年或之前在其全球工厂全面采购非笼养鸡蛋及肉鸡 [3][8] - 此举是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一个关键里程碑 [3][8] - 公司核心使命为“让生活更健康更美味更舒心”和“成为最受信任的食品企业” [3][8] 行业影响与合作伙伴评价 - 作为中国餐饮行业的领军企业,雨润的承诺被视为对食品安全和动物福利高度重视的体现 [3][8] - 合作伙伴力矩中国认为此举将激励更多企业加入可持续发展行列,并提升中国企业在海外消费者眼中的品质形象 [3][8] - 雨润的举措顺应了全国可持续发展的趋势,预计将为中国的食品供应链带来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5][10] 非笼养产品定义与优势 - 非笼养鸡蛋指母鸡可在室内或室外放养,无需被关在狭小笼子中,这种方式更人道,并能提高鸡蛋营养质量并显著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3][8] - 欧洲食品安全局研究显示,非笼养鸡蛋农场受沙门氏菌污染的概率比笼养鸡蛋农场低25倍 [3][8] - 非笼养肉鸡允许母鸡自由放养,赋予鸡只更大活动空间,提升健康水平,从而带来更高品质的鸡肉 [5][10] 公司背景与业务规模 - 雨润控股集团是集食品、地产、商业、物流、旅游、金融和建筑等七大产业于一体的多元化企业集团 [5][10] - 旗下拥有雨润食品(1068 HK)和中央商场(600280 SH)两家上市公司 [5][10] - 企业综合实力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112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8位 [5][10] 产品线与品牌实力 - 公司创建了从源头到终端的安全食品链,实现全产业链经营 [5][10] - 产品阵容包括冷鲜肉、冷冻肉、鸡产品、鸭产品、牛产品、低温肉制品、高温肉制品等 [5][10] - 集团拥有8大品牌,其中“雨润”、“旺润”为中国驰名商标,“哈肉联”为中华老字号 [5][10] 研发与技术实力 - 雨润是国内食品行业首家拥有“一室两站四中心”的食品企业,包括肉品加工与质量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多个国家级研发平台 [6][11] - 公司主持及承担了40余项国家、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课题 [6][11]
官方通报“成都串串摊主重复使用锅底汤料”:情况属实,依法严肃处罚
中国新闻网· 2025-12-02 08:10
事件概述 - 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成都串串摊主重复使用锅底汤料”事件调查结果,情况属实[1] - 涉事摊贩为流动摊贩“猫哥串串”,经营者为陈某[1] - 监管部门已对经营者进行调查,并根据其自诉及视频内容认定违规事实[1] 监管行动与处罚 - 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和《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103条对涉事摊贩作出严肃处罚[1] - 监管部门表示将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1] - 监管部门呼吁广大消费者监督并提供线索,举报投诉电话为12315[1] 信息来源 - 情况通报来源于“锦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1] - 新闻来源为中国新闻网[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