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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专访丨北京绿色交易所董事长王乃祥:碳市场扩围后 企业CCER需求增加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03 23:11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进展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于2024年1月22日启动 截至2025年8月25日累计成交量约250万吨 成交额超过2.1亿元[1][2] - 第二批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已签发 方法学拓展至生物质发电和油气甲烷回收领域 新版方法学增至十个[1] - 自愿碳市场启动初期涵盖四类方法学 2024年底扩大至六类 2025年8月新增4项方法学公开征求意见[2] CCER市场供需与价格机制 - CCER首日成交均价80.45元/吨 目前每日成交均价普遍在80-90元/吨区间[2][5] -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围纳入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后 企业对CCER需求增加 但当前供给相对有限 推动价格走高[1][5] - 价格形成机制由项目业主参考开发成本和全国碳配额价格自行制定 反映市场对CCER质量的高度认可[5] 强制与自愿碳市场协同机制 - 强制碳市场与自愿碳市场通过配额清缴抵销机制互联互通 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CCER抵销不超过5%的年度配额清缴量[3][5] - 《意见》提出到2030年建成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形成合理的碳定价机制[3] - 两个市场互补衔接形成政策合力 降低企业履约成本的同时为减排项目提供经济激励[3] 市场参与主体与金融创新 - 已有超过2900家企业开通CCER账户 覆盖原材料、能源、金融等多个行业 其中金融机构超100家[9] - 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挂钩的绿色金融产品 包括可持续挂钩贷款、碳排放权质押贷等创新模式[8] - 北京绿色交易所研究推出基于CCER的金融衍生产品可行性 强化碳金融创新支持实体企业[8] 减排质量与规模平衡措施 - 新制度设计突出"自愿"属性和诚信管理 政府不再进行实质性评估审查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6] - 对高成本、具备公认额外减排效果的项目免予额外性论证 使用缺省参数和计算模型降低开发成本[6] - 强调减排质量是市场生命线 需在保障质量基础上简化流程扩大规模[7] 碳中和服务与挑战 - 北京绿色交易所提供产品、活动、组织等多层次碳中和服务 包括排放核算、减排策略制定及碳中和鉴证[10] - 最大难点在于供应链碳排放核算和国际标准互认 正通过本土碳足迹数据库开发缓解该问题[10] - 开发数字化核算平台和区块链技术 建立可追溯的碳中和技术流程以满足中小企业需求[11]
碳市场行情周刊:全国统一碳市场顶层设计出炉,促进行业快速稳定发展
产业信息网· 2025-09-03 06:19
全国碳市场政策框架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意见 明确碳市场是推动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 提出到2027年强制碳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自愿减排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到2030年建成与国际接轨的碳市场体系[1] - 全国碳市场体系包含强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强制市场累计成交量达6.8亿吨 成交额474.1亿元 自愿市场累计成交核证减排量249万吨 成交额2.1亿元[13][14][17] - 上海发布碳市场深化改革行动方案 计划通过16项举措打造国际碳交易中心 2026年起降低石化化工等行业纳管门槛至年排放1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2028年将高等学校等公共机构纳入管理[12] 碳金融创新与司法保障 - 广东出台全国首部省级碳配额质押融资司法保障文件 明确碳排放配额属于合法质押标的 建立"人民银行登记系统+省级交易平台"双登记模式 设置竞价和代收代付违约处置机制[2][6][7] - 碳配额质押融资长期存在法律属性模糊问题 广东碳市场累计成交配额2.3085亿吨 总金额67.01亿元 但质押融资仅31笔金额不足亿元[4][5] - 金融机构创新碳金融产品 九江银行发放首笔300万元CCER林业碳汇收益权质押贷款 农业银行上海分行落地1亿元碳价格指数估值型质押贷款 厦门国际银行推出2500万元碳足迹贷款[46][50][48] 碳汇项目开发与交易 - 内蒙古森工集团碳汇产品交易额突破6000万元 林区年固碳量达3600万吨 配合检察机关完成120余起"以碳代偿"案件 销售碳汇超120万元[40][41][58] - 多地推进林业碳汇开发 陕西商洛CCER项目开户成功 广西发布10种碳汇造林主推树种 每公顷碳储量可达94-397吨[33][42] - 海洋碳汇取得突破 威海银行购买300吨牡蛎碳汇用于打造零碳网点 成为山东省首单牡蛎碳汇交易[43][44] 碳市场运行状况 - 8月全国碳市场配额价格下跌 综合价格69.3元/吨 较上月下跌4.39% 日均收盘价71.39元/吨环比下降3% 但日均成交量55.26万吨环比上涨9%[18][19] - 碳市场覆盖范围扩大 在发电行业基础上新增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 对全国60%以上碳排放量实现管控[16] - 生态环境部加强数据质量管理 2024年审核企业数据300余万条 异常数据发生率明显降低[15] 技术创新与区域实践 - 盐城环保科技城组建江苏省零碳未来产业研究院 聚焦产业化应用 已建成27万平方米研发场地 拥有500余台高端检测设备[29][30][31] - 铜仁建立碳汇司法实践协作机制 通过"三书两证"制度规范碳票认购流程 实现71.81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0][21][23] - 福建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 计划2027年底完成50家纺织品企业认证 推动100家企业获得碳足迹标识[26] 国际合作与企业行动 - 第六次中新气候变化部长级对话在京召开 双方同意加强碳市场、气候投融资等领域合作 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取得成功[24][25] - 中国碳中和发展集团推出绿信链平台 累计管理碳信用超300万吨 完成数据资产流转5000万笔 启动全球绿色赋权计划[55][56][57] - 南通落地首笔碳减排支持工具贷款 全国性银行在南通累计发放碳减排贷款74亿元[52][53]
专访王乃祥:碳市场扩围后,企业CCER需求增加丨首席气候官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02 12:58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 - 中办国办提出建设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1] - 该市场是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政策工具 将创造巨大绿色市场机遇并带动全社会参与绿色低碳发展[1] - 北京绿色交易所作为运行管理机构 为核证自愿减排量提供集中统一的交易和结算服务[1] 市场交易数据表现 - 自2024年1月22日启动至2025年8月25日 累计成交量约250万吨 成交额超过2.1亿元[1] - 首批CCER于2025年3月7日完成交易 当日成交量74.88万吨 成交额6024.18万元 均价80.45元/吨[2] - 目前CCER每日成交均价普遍在80-90元/吨之间 反映市场对CCER质量的高度认可[5] 方法学拓展与项目进展 - 首批方法学涵盖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造林碳汇、红树林营造四类[2] - 2024年底新增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两类项目[2] - 第二批CCER方法学拓展至生物质发电和油气甲烷回收领域 新版方法学增至十个[1] - 生态环境部正在就纯农林生物质并网发电、热电联产等4项方法学公开征求意见[2] 强制与自愿碳市场衔接机制 - 自愿减排市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同构成全国碳市场体系 通过配额清缴抵销机制相互衔接[3] - 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CCER抵销年度应清缴配额量不超过5%[5] - 《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3] 市场供需状况分析 -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围纳入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后 企业对CCER需求进一步增加[5] - 当前CCER供给相对有限 在供需共同作用下成交价格保持较高水平[5] - 已登记项目减排量共948万吨 有出售意愿的项目业主将CCER转入交易系统[2] 质量保障与制度创新 - 新制度设计突出"自愿"属性和诚信管理 政府不再进行实质性评估审查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6] - 对建设运营成本高、具备公认额外减排效果的项目免予额外性论证 简化项目开发程序[6] - 使用计量参数缺省值和减排量计算模型代替监测参数 降低项目开发成本[6] 金融机构参与情况 - 已有超过2900家企业完成账户开立 涵盖原材料与生产业、能源制造业等多个行业[9] - 金融领域超过100家机构开通CCER账户 类型涵盖银行、券商等[9] - 北京绿色交易所为金融机构提供碳资产管理、CCER开发与交易等业务培训[9] 碳金融创新发展 - 《意见》提出稳慎推进金融机构开发与碳排放权和CCER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8] - 各地探索可持续挂钩贷款、碳排放权质押贷、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等融资模式[8] - 研究推出基于CCER的金融衍生产品可行性 支持实体企业绿色低碳发展[8] 碳中和服务实践 - 北京绿色交易所为各类客户提供产品、活动、组织等不同层面的碳中和服务[10] - 服务包括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减排策略制定、第三方核查、碳抵销渠道对接及碳中和鉴证[10] - 面临最大困难是企业供应链碳排放核算和标准的国际互认问题[11] 数字化技术应用 - 开发组织碳核算、活动碳核算等数字化核算平台[11] - 探索利用数字化、区块链等技术建立科学、严谨、可追溯的数字化碳中和技术流程[11] - 这些流程探索很大程度上为了满足各类中小企业践行碳中和的需要[11]
专访王乃祥:碳市场扩围后,企业CCER需求增加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02 12:52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进展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于2024年1月22日启动 截至2025年8月25日累计成交量约250万吨 成交额超过2.1亿元 [1][3] - 首批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于2025年3月6日完成登记 已登记项目减排量共948万吨 [3] - 第二批CCER方法学拓展至生物质发电和油气甲烷回收领域 新版方法学总数增至十个 [1] CCER市场供需与价格动态 - CCER首日成交均价达80.45元/吨 当前每日成交均价普遍维持在80-90元/吨区间 [3][6] -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围纳入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后 企业CCER需求进一步增加 但当前供给相对有限 [2][6] - 价格形成机制参考项目开发成本及全国碳配额价格 市场对CCER质量高度认可 [6] 强制与自愿碳市场协同机制 - 强制碳市场(碳排放权交易)与自愿碳市场(CCER)通过配额清缴抵销机制互联互通 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CCER抵销不超过5%的年度应清缴配额量 [4][6] - 两市场共同构成全国碳市场体系 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4] - 政策目标为2030年建成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1][4] 方法学拓展与质量管控 - 自愿碳市场启动初期涵盖四类方法学(光热发电、海上风电、造林碳汇、红树林营造) 2024年底新增公路隧道照明节能和煤矿瓦斯利用项目 [3] - 2025年8月新增纯农林生物质并网发电、热电联产等4项方法学公开征求意见 [3] - 制度设计简化开发流程 免予部分项目额外性论证 使用参数缺省值降低开发成本 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惩弄虚作假 [7] 金融机构参与及碳金融创新 - 超过2900家企业完成CCER账户开立 其中金融机构超100家 类型涵盖银行、券商等 [9] - 政策支持探索碳排放权质押贷、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等融资模式 [8] - 北京绿色交易所研究基于CCER的金融衍生产品可行性 包括碳期货、碳质押融资等 [8] 碳中和服务与挑战 - 北京绿色交易所提供产品、活动、组织等多层面碳中和服务 包括排放核算、减排策略制定及碳抵销渠道对接 [10] - 核心难点在于供应链碳排放核算与国际标准互认 正推动本土碳足迹数据库发展 [10] - 开发数字化核算平台及区块链技术 建立可追溯的碳中和技术流程以服务中小企业 [11]
中金 | 目标明确,蓄势以发:全国碳市场指导性文件发布
中金点睛· 2025-09-01 23:41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具体目标与重点任务,强化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2][6][7] - 文件设定了2027年和2030年两个关键时间节点的建设目标,旨在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完善交易制度、加强碳排放核算和金融产品创新,以推动碳市场健康发展并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达成[2][7][13] - 通过借鉴欧盟碳市场发展经验,文件强调有偿分配机制、行业扩容和配额总量收紧的重要性,以提升碳价和交易活跃度[2][8] 全国碳市场建设目标 - 到2027年目标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2][13] - 到2030年目标为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的碳定价机制,并与国际市场接轨[2][13] - 目标设定体现了与碳排放双控体系构建的协同性,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明确"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2][16][17] 强制与自愿碳市场发展 - 强制碳市场已覆盖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四个行业,2096家重点排放单位2024年配额清缴完成率接近100%[7][18] - 生态环境部要求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等行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企业纳入排放报告与核查范围,这些领域可能成为未来扩容重点[3][19] - 自愿碳市场于2024年1月重启,截至2025年8月发布六项CCER方法学终稿和四项征求意见稿,涵盖电力、油气、煤炭、林业、交通等领域,并新增与绿证衔接的机制以避免重复获益[3][20][21] 碳金融产品创新与交易主体扩充 - 文件鼓励开发碳债券、碳抵押、碳期货、碳基金等金融产品,支持银行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并引入非履约主体和自然人参与交易[4][22][23] - 碳金融产品分为融资工具、交易工具和支持工具,目前以地方试点为主,北京、上海、深圳、广东在碳资产回购、碳期权等领域有布局,碳期货尚在筹备阶段[4][23][24] - 广东省2025年8月出台全国首个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司法保障文件,上海市2025年7月发布改革方案,计划扩大参与主体和建立碳资产担保品机制[24] 碳排放核算与核查加强 - 文件要求加快修订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完善排放因子体系和计量技术规范,实施关键参数月度存证[5][25][26] - 生态环境部已发布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四个行业的核算指南,但以八大重点排放行业为基准,过半行业仍需修订指南[5][26] - 碳计量方面,市场监管总局2030年底目标建设一批国家碳计量中心和完善量值传递体系,2024年发布《碳排放计量能力建设指导目录》提供技术指导[26] - 碳核查方面,已发布通用技术规范和四个行业指南,地方如北京和湖北也出台了相关技术规程[5][27]
碳金融如何激活全国碳市场“一池春水”
金融时报· 2025-09-01 02:58
碳市场建设进展 - 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达6.8亿吨 总成交额达474.1亿元 [1] - 2024年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达2096家 配额清缴完成率接近100% [1] - 碳市场基础功能持续增强 价格指挥棒作用逐步显现 [1] 碳金融产品体系 - 碳金融产品体系涵盖融资类 交易类和支持类工具 包括碳资产抵质押贷款 碳债券 碳期货 碳期权 碳保险和碳基金等 [2] - 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11月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 三年多来取得显著成效 [2] - 金融机构积极创新实践 九江银行发放300万元CCER林业碳汇收益权质押贷款 北京银行南京分行落地海洋碳汇远期收益权质押贷款 [2] 碳市场发展路径 - 需推进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开发碳信托 碳租赁 碳资产证券化等衍生品 [3] - 需扩大市场主体参与 引入金融机构 投资机构和碳资产管理公司等非履约主体 [3] - 需加强交易监督管理 规范政策信息发布 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打击市场操纵行为 [3] 基础设施与系统建设 - 需完善交易所平台功能 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 建设统一碳资产评估与信用评级体系 [4] - 需利用区块链 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提升碳资产核算 交易与监管效率 [4] - 碳金融体系建设需要政策支持 机构创新 企业参与和社会资本投入多方合力 [4]
健全碳市场制度 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碳市场建设解读②
中国环境报· 2025-09-01 00:12
政策部署与战略意义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明确提出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 [1] - 中办、国办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明确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重点任务和行动路线图 [1] - 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应对气候变化、优化碳排放权配置的政策工具 是我国碳定价机制的主体形式 [2] 市场建设必要性 - 完善碳市场是适应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新阶段要求 需将碳价格信号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2] - 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扎实推进 全国碳市场已启动并平稳运行 积累中国特色发展经验 [3] - 碳市场展现我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决心 当前全球地缘政治复杂背景下成为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定力的重要体现 [3] 经济与产业影响 - 碳市场覆盖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 碳排放总量接近全国总量的70% [4] - 通过可再生能源使用、节能技术、数字化管控等工艺升级 推动重点排放企业形成绿色市场竞争力 [4] - 碳价格激励绿色低碳技术创新 引导企业及科研院所以市场为导向持续迭代技术 [4] 区域协调与金融机制 - 全国统一碳市场实现跨地区资源优化配置 为西部可再生能源创造市场空间 提升中西部碳汇资源价值转化渠道 [5] - 碳金融帮助履约企业降低经济风险 完善碳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引导资金投向绿色低碳项目 [5][6] - 碳金融市场降低高碳行业资金配置导致的搁置资产和资产泡沫风险 [6] 机制建设关键关系 - 需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 坚持市场经济规律 用政策确定性对冲转型不确定性 [7] - 需协调全国与地方试点碳市场 统一配额管理、交易、监管、数据及对外合作 地方可先行先试扩大覆盖范围与创新监管 [7] - 需统筹生态环境部门与发改、能源、金融等部门协作 实现数据共享、政策衔接及碳金融产品开发 [8] - 需兼顾对内转型与对外合作 在全国制度设计中坚持国际标准并预留对外接口 推动绿色技术及解决方案走出去 [8]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副总经理彭峰:多维度发力推动中国碳市场高质量发展
第一财经· 2025-08-29 16:00
中国碳市场发展历程 - 中国碳市场发展已20年 从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开始涉足国际碳市场 相应交易机构相继成立[1] - 2013年深圳和上海启动8个区域性碳市场 标志中国碳市场正式起步[1] -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上线交易 至今运行4个多年头[1] 全国碳市场运行成效 - 截至8月底累计交易量近7亿吨 交易金额近480亿元 远超地方碳市场十多年累计量[1] - 建立稳定制度体系 减排成效显现 三个履约周期完成率均超99%[1] - 通过市场化机制推动减排 优化碳排放资源配置[1] 碳市场三大运作机制 - 碳排放权市场发放碳配额 对高排放企业施加压力 企业需按实际排放量回缴配额[2] - 将减排效益量化为可交易产品 使有减排效益企业和项目因经济收益持续减排[2] - 借助碳市场形成碳定价 明确排放与减排成本收益 引导社会资本流入绿色低碳领域[2] 2024年碳市场扩维变革 - 新增水泥 冶炼铝 钢铁三大高排放行业纳入管理 覆盖温室气体种类增多[2] - 1500多家新增企业采用等额履约方式 2027年后逐步加码控排力度[2] - 7月15日推出单向竞价交易方式 为配额有偿分配奠定基础[2] CCER自愿减排市场现状 - 2012年政策发布 2015年首批交易 2017年暂停 2024年重启 200个方法学规则全部重新制定[3] - 处于严重供小于求状态 理论年需求量约4亿吨 实际供应仅1000余万吨[3] - 未来将高标准要求项目质量 综合考量环境社会减污协同效益[3] 碳市场顶层设计与发展阶段 - 8月25日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提供顶层设计[3] - 2027年前强制市场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自愿减排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4] - 2027-2030年从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 增加有偿分配 自愿减排尝试与国际接轨[4] 市场活力提升措施 - 丰富碳金融产品体系 引入碳质押 碳回购等配套政策制度[4] - 扩大交易主体范围 纳入金融机构 碳资产管理公司等非履约机构[5] - 自愿减排市场将适时向自然人开放 让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低碳转型[5]
21专访|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司长夏应显:中国碳市场迈新阶,坚定参与全球气候治理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27 11:53
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展 - 全国碳市场顶层设计政策落地 明确中长期发展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1] - 全国碳市场运行四周年 钢铁、水泥、铝冶炼三大行业扩围 CCER方法学拓展至生物质发电和油气甲烷回收领域 新版方法学增至十个[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配额累计成交量6.69亿吨 成交额459.3亿元 其中2024年全年成交额180.44亿元创历史新高[2][7] 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 - 形成多层级较完备法规制度体系 制定碳排放核算核查、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等30余项制度和技术规范[7] - 202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7] - 持续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 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智能预警数据质量风险[7] 行业扩围实施进展 - 2025年完成全国碳市场首次扩围 钢铁、水泥、铝冶炼三个行业纳入 扩围后可管控全国60%以上碳排放量[7] - 发布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指南等6项技术规范 建立三个行业核算报告核查政策体系[9] - 组织900余家企业开展平台功能测试 通过"实弹练兵"帮助企业熟悉市场规则[9] 自愿减排市场发展 - 2024年1月正式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强制和自愿两个市场互为补充[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登记项目23个 减排量948万吨 CCER累计成交量219.38万吨 成交额1.85亿元 成交均价屡次超过100元/吨[2][8] - 注册登记系统累计开户5787家 涵盖金融机构、重点排放单位、项目业主等法人组织[8] 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 - 2024年5月联合14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3] - 发布《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国家标准 2025年1月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3] - 2025年1月发布2023年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 明显小于国外数据库的中国默认数值[4] 碳金融市场发展 - 碳金融产品类型不断丰富 金融机构参与程度提升[2] - 取得碳排放权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至少已有18家[12] - 各地方基于碳排放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开展大量碳金融业务探索 为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12] 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 - 全国23个气候投融资试点启动建设 截至2024年底累计出台超200项配套政策文件[14] - 试点项目库入库和储备项目超5400个 总投资突破3万亿元 累计授信总额逾5000亿元[15] - 截至2024年上半年碳减排支持工具累计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超1.1万亿元 带动年度碳减排量近2亿吨[16] 国际参与与合作 - 全球已有3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17] - 积极推动国际交流合作 宣传分享中国碳市场建设经验 多个国家主动开展交流合作[17] - 参与全球碳市场机制规则制定 推动碳市场技术、标准的国际互认[18]
全国碳市场建设提速:2027年工业全覆盖,2030年定型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26 07:01
全国碳市场建设时间表 - 明确全国碳市场到2027年扩围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到2030年基本建成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市场体系 [1][3]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到2027年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到2030年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市场 [1][3] 市场扩容与行业覆盖 - 2025年首次扩围纳入钢铁、水泥、铝冶炼三大行业 预计重点排放单位达3700家 覆盖排放量约80亿吨 [1] - 行业扩容计划分步骤扩大实施范围 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加速纳入 未来将逐步覆盖石化、化工、造纸、航空等行业 [6] 碳价走势预测 - 碳价于2024年4月首次突破100元/吨 近期为70-80元/吨 [4] - 短期碳价预计稳中有升 2025年价格区间60-90元/吨 [8] - 中期到2030年碳价可能达到150-200元/吨 长期为驱动深度脱碳需攀升至每吨数百元 [9][10] 市场交易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总量6.69亿吨 [4] - 2025年上半年累计成交3862.49万吨 较去年同期增长75.49% 参与交易数量同比增加77.89% [4] - 2024年累计成交量1.89亿吨 累计成交额181.14亿元 创年度新高 [5] 配额分配机制改革 - 到2030年基本建成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机制 逐步引入拍卖分配强化碳价约束力 [6] - 配额发放需更加科学化和合理化 企业排放超标后成本将显著增加 [11] 金融机构参与与碳金融创新 - 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CCER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7] - 建立完善碳质押、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规范开展碳排放权相关金融活动 [7] - 引入金融机构和其他非履约主体提升市场流动性 带来碳期货、期权等风险管理工具 [7] 企业应对策略 - 高耗能企业需提前了解规则 新投资高排放项目需考虑长期碳价格影响 [12] - 企业通过减排措施可获益 碳资产价值提升带来机遇 [11] - 企业应构建数据质量管理与碳资产管理体系 推进低成本减排与内部碳价 [11] 自愿减排市场发展 - 当前仅允许5%的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 未来配额抵销比例有望放宽 [11] - CCER方法学体系涵盖范围有待扩大 许多减排实践无法纳入认证范畴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