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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丨碳市场助电力行业绿色转型
国家能源局· 2025-09-10 07:09
政策文件与核心定位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明确全国碳市场完善及扩围的路径和步骤 [2] - 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 [2] - 电力行业是落实“双碳”目标的主力军,是最先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排放行业,为市场初期运行提供稳定基础,并为其他行业纳入提供经验参考 [2] 电力行业履约与减排成效 - 2019年至2023年,电力行业年度配额清缴完成率均在99%以上,2023年达到99.98%,创历史新高 [2] - 2018年至2024年,电力行业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12.1%,单位火电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2.2% [2] - 全国碳市场的运行为电力碳减排发挥了重要作用 [2] 电力行业参与碳市场的积极变化 - 电力企业碳减排和碳交易认识显著增强,超过80%的重点排放单位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碳资产管理,并将其纳入日常生产经营 [3] - 绝大多数重点排放单位评估了自身减排潜力和成本,采取技术改造、流程优化等措施,并进行内部碳减排考核 [3] - 全国碳市场价格发现机制作用初步显现,碳价由启动时的每吨48元上涨到高点的每吨90元至100元 [3] - 碳市场有效推动了存量煤电的节能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低碳化改造,加快了低碳技术应用和创新步伐 [3] 碳市场机制与成本疏导 - 碳市场允许企业使用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5%的应清缴配额量,降低了重点排放单位的履约成本,并推动了能源结构调整和生态保护补偿 [4] - 需研究适应“双碳”目标下新型电力系统的碳排放配额分配长效机制,并加强碳市场与电力市场协同机制研究 [4] - 需要充分考虑发电行业承担能源保供和转型的双重压力,并加强电力行业碳减排成本疏导 [4]
我国碳市场领域第一份中央文件印发,全国碳市场建设迈入新阶段
人民日报· 2025-09-07 03:04
全国碳市场建设政策框架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首份碳市场中央文件 旨在为全国碳市场提供更完善制度保障和更强大能力支撑 推动建设更有效 更有活力和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 [1] - 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 通过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结合激发绿色生产力和新质生产力 [1] 碳市场体系构成与运行现状 - 全国碳市场体系由强制碳市场(履行强制减排责任)和自愿碳市场(激励自主减排)构成 两个市场独立运行并通过配额清缴抵销机制相互衔接 [2] - 强制碳市场于2023年3月首次扩围 新增钢铁 水泥和铝冶炼行业 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占比超60% [2] - 截至2024年8月22日 强制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超6.8亿吨 成交额达474.1亿元 自愿碳市场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9万吨 成交额达2.1亿元 [2] - 生态环境部已制定30余项制度和技术规范 形成多层级碳市场法规制度体系 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质量监管 [2] 碳市场发展时间表与路线图 - 强制碳市场目标到2027年逐步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当前已覆盖发电 钢铁 水泥和铝冶炼行业 [3] - 自愿碳市场目标到2027年实现对生物质利用 固废处理等重点领域的全覆盖 到2030年建成诚信透明 方法统一且与国际接轨的市场体系 [3] - 碳市场建设将促进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 对落实减排责任和实施碳排放双控具有重要意义 [3] 配额管理制度改革 - 建立预期明确和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采用基于强度控制的分配方法并逐步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4] - 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稳定行业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预先设定全国碳排放配额总量并采用"自上而下"分解方式 [4] - 研究推行免费与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 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以增强市场稳定性和流动性 [4] 自愿碳市场发展措施 - 加快构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体系 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及绿色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 [5] - 健全市场交易制度 丰富交易产品与主体 加强与其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机制衔接 同时强化市场监管和国际合作 [5] - 通过月度存证 三级联审制度和大数据区块链技术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 为配额交易和减排目标落实提供基础 [5] 碳市场扩容与金融创新 - 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碳排放特征有序扩大强制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 同时加快生态系统碳汇和可再生能源等方法学开发 [6] - 联合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及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 建立碳质押和碳回购制度以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6] - 碳质押允许企业以碳配额或减排量作为质押物申请贷款 碳回购通过短期出售约定回购方式提供资金融通 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 [6] 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与监管强化 - 稳妥推进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适时引入非履约主体参与强制市场及自然人参与自愿市场交易 [7] - 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 完善重点行业核查技术规范 压实重点排放单位核算与报告主体责任 [7] - 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 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7]
碳讨 | 建设“路线图”出炉 我国碳市场迎来首份中央文件
新京报· 2025-09-05 21:15
全国碳市场建设规划 - 明确全国碳市场发展时间表和路线图 到2027年强制碳市场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自愿碳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到2030年建成与国际接轨的自愿碳市场 [1] - 强制碳市场首次扩围纳入钢铁 水泥 铝冶炼行业 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占比60%以上 [2] - 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根据行业发展状况 降碳减污贡献 数据质量基础 碳排放特征等指标推进 [2][3] 市场运行现状 - 强制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超6.8亿吨 成交额达474.1亿元 自愿碳市场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9万吨 成交额达2.1亿元 [2] - 2023年以来出台造林碳汇 海上风电等6个方法学 自愿碳市场支持领域逐步扩大 [2] - 建立预期明确 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 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3] 国际协作与经验输出 - 积极参与《巴黎协定》碳市场机制规则制定 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公正转型 [4] - 碳市场建设经验对发展中国家具有实际参考价值 我国有意愿和能力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 [5][6] - 完善全国碳市场是展现我国参与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决心的重要举措 [4] 金融创新与市场机制 - 稳慎推进金融机构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建立碳质押 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7]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自愿碳市场交易 [7] - 通过丰富交易产品形成多元价格发现机制 拓展主体引入更有效供需信号 增强市场流动性 [8]
ESG动态跟踪月报(2025年8月):全国碳市场纲领性文件落地,国际气候金融监管分化-20250905
招商证券· 2025-09-05 11:36
量化模型与构建方式 本报告为ESG动态跟踪月报,主要关注监管动态、市场趋势与产品发行情况,未涉及具体的量化模型或因子构建细节[2][3][4][5]。因此,本部分无相关内容。 模型的回测效果 本报告未涉及任何量化模型的回测测试及效果展示[2][3][4][5]。因此,本部分无相关内容。 量化因子与构建方式 本报告为ESG动态跟踪月报,主要关注监管动态、市场趋势与产品发行情况,未涉及具体的量化因子构建细节[2][3][4][5]。因此,本部分无相关内容。 因子的回测效果 本报告未涉及任何量化因子的回测测试及效果展示[2][3][4][5]。因此,本部分无相关内容。
一周碳要闻:我国碳市场迎来首份中央文件(碳报第162期)
贝壳财经· 2025-09-05 09:25
政策发布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规范数年、年、月、月内等不同时间维度的电能量交易 加强跨省跨区交易与省内交易在经济责任、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的动态衔接 [1] - 工信部与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稳增长行动方案 引导地方有序布局光伏、锂电池产业 依法治理光伏等产品低价竞争 实施光伏组件、锂电池产品质量管理 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2] - 方案提出2025至2026年规模以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平均增速在7%左右 电子信息制造业年均营收增速达到5%以上 [2] 行业动态 - 2024年天然气消费量同比增长7.3% 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8.8% 较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城市燃气消费同比增长11.1% 占比34% 工业燃料消费同比增长6.1% 占比41% [3] - 发电用气同比增长9.5% 占比18% 年新增气电装机创历史新高 气电在电力调峰和系统补位方面的关键作用持续释放 [3] - 目前我国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 预计2035年提升至40%以上 非化石能源在2045年之前成为主体能源 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 [4][5] - 2060年工业终端用能中电能占比达到60% 交通领域电能、氢能分别达到50%、20%左右 建筑领域电能达到80%左右 [4][5] - 风光发电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占比由2020年9.7%提高到2024年18.6% 占比年均提高超过2个百分点 今年上半年风光发电量1.15万亿千瓦时 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接近1/4 [5] - 全球最大26兆瓦级海上风电机组完成吊装 风轮扫风面积达7.7万平方米 相当于10.5个标准足球场大小 供应链实现全链自主可控 [6] - 全国最大火电熔盐储热项目投运 容量1000兆瓦时 机组调峰能力从50%至80%额定负荷拓展到30%至100% 每年可消纳1.28亿千瓦时新能源、减碳8.5万吨 将原有供热能力提升至173% [7][8] 地方快讯 - 厦门发布全国首个锂电池储能系统海上运输专项合同范本 2025年上半年福建省锂电池出口额635.68亿元 排名全国第一 厦门港锂电池出口量突破2万标箱 占福建省出口总数96% [9][10] - 自2022年起从厦门港出运的集装箱式锂电池总产值约90亿元 [10] - 青海省提出到2030年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基本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绿电消费认证和碳足迹认证基本实现全覆盖 [11] - 广东省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市探索园区绿电直连模式 实现非化石能源直接给产业园区供电 [12] - 四川省提出到2027年新能源产业链营业收入超过5000亿元 力争达到6000亿元 2024年全省新能源产业链实现营业收入超2000亿元 产业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三位 [13] 碳市场建设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提出到2027年强制碳市场逐步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自愿碳市场实现对重点领域的全覆盖 到2030年建成与国际接轨的自愿碳市场 [14][15] - 强制碳市场首次扩围纳入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 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占比60%以上 截至今年8月22日强制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超6.8亿吨 成交额达474.1亿元 自愿碳市场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9万吨 成交额达2.1亿元 [16] - 意见提出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建立完善碳质押、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 [20]
9月5日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收盘价66.18元/吨,较前一日下跌2.60%
新华财经· 2025-09-05 09:22
全国碳市场交易数据 - 2025年9月5日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开盘价67.73元/吨 最高价67.73元/吨 最低价66.01元/吨 收盘价66.18元/吨 较前一日下跌2.60% [1][2] - 当日挂牌协议交易成交量181,735吨 成交额11,883,245.05元 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295,077吨 成交额19,622,620.50元 单向竞价成交量2,000吨 成交额134,600.00元 [2] - 全国碳排放配额总成交量478,812吨 总成交额31,640,465.55元 [2] 分年度配额交易情况 - 碳排放配额19-20年度累计成交量287,306,064吨 累计成交额14,624,983,982.58元 其中挂牌协议交易49,049,415吨 大宗协议交易238,256,649吨 [3] - 碳排放配额21年度累计成交量49,234,055吨 累计成交额3,560,895,392.61元 其中挂牌协议交易11,103,849吨 大宗协议交易38,130,206吨 [3] - 碳排放配额22年度累计成交量194,378,714吨 累计成交额15,081,014,412.28元 其中挂牌协议交易34,829,204吨 大宗协议交易159,549,510吨 [3] - 碳排放配额23年度累计成交量134,313,256吨 累计成交额12,382,720,522.44元 包含挂牌协议交易26,326,576吨 大宗协议交易107,884,680吨 单向竞价102,000吨 [3] - 碳排放配额24年度累计成交量38,815,085吨 累计成交额2,718,722,300.31元 包含挂牌协议交易12,088,280吨 大宗协议交易26,691,805吨 单向竞价35,000吨 [3] 市场累计交易规模 - 2025年1月1日至9月5日全国碳市场成交量73,778,510吨 成交额5,335,609,506.71元 [3] - 截至2025年9月5日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量704,047,174吨 累计成交额48,368,336,610.22元 [4]
全国碳市场建设迈入新阶段
人民日报· 2025-09-05 01:23
全国碳市场建设政策框架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首份碳市场中央文件 旨在为全国碳市场提供更完善的制度保障和更强大的能力支撑 [1] - 碳市场被定位为利用市场机制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 [1] - 生态环境部强调通过加强碳市场建设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结合 激发绿色生产力和新质生产力 [1] 碳市场体系结构与运行现状 - 全国碳市场体系由强制碳市场和自愿碳市场构成 两者独立运行并通过配额清缴抵销机制相互衔接 [2] - 强制碳市场于2024年3月首次扩围 新增钢铁、水泥和铝冶炼行业 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占比超60% [2] - 截至2024年8月22日 强制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达6.8亿吨 成交额474.1亿元人民币 自愿碳市场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9万吨 成交额2.1亿元人民币 [2] - 生态环境部已制定30余项制度和技术规范 初步形成多层级碳市场法规制度体系 并加强数据质量监管 [2] 碳市场发展时间表与路线图 - 强制碳市场目标到2027年逐步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当前已覆盖发电、钢铁、水泥和铝冶炼行业 [3] - 自愿碳市场目标到2027年实现对重点领域的全覆盖 当前覆盖可再生能源、甲烷减排、能效提升和林业碳汇等领域 未来将扩展至生物质利用和固废处理 [3] - 目标到2030年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且与国际接轨的自愿碳市场 [3] 配额管理制度设计 - 建立预期明确、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作为碳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 [4] - 配额分配体系需统筹平衡减排目标与经济成本、行业差异与公平统一等关系 [4] - 当前采用基于强度控制的配额分配方法 未来将逐步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计划到2027年对排放总量稳定行业实施总量控制 [4][5] - 研究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 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以增强市场稳定性 [5] 自愿减排市场发展举措 - 加快构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体系 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及绿色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 [6] - 加快健全市场交易制度 丰富交易产品与主体 加强与其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机制衔接 [6] - 强化市场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 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6] 数据质量监管体系 - 实施企业排放关键数据月度存证 建立国家—省—市三级联审制度 [6] - 运用大数据和区块链等信息化手段智能预警数据质量风险 大幅提升监管效能 [6] - 持续优化核算核查方法 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2][6] 碳市场金融创新与参与主体扩展 - 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包括碳质押和碳回购制度 [8] - 碳质押允许企业以碳配额或核证自愿减排量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8] - 碳回购允许配额持有者出售碳资产并约定未来回购 获得短期资金融通 [8] - 稳妥推进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和自然人参与交易 [8] 能力建设与监管强化 - 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 完善重点行业核查技术规范 [9] - 压实重点排放单位履行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主体责任 [9] - 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 严厉打击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9]
我国碳市场领域第一份中央文件印发 全国碳市场建设迈入新阶段
人民日报· 2025-09-05 00:48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全国碳市场领域首份中央文件 旨在通过市场机制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 [1] - 文件提出建设更有效 更有活力和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体系 结合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原则激发绿色生产力和新质生产力 [1] 碳市场体系构成 - 全国碳市场由强制碳市场(履行减排责任)和自愿碳市场(激励自主减排)组成 两者独立运行并通过配额清缴抵销机制衔接 [2] - 强制碳市场覆盖行业扩大至发电 钢铁 水泥和铝冶炼 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60%以上 自愿碳市场新增造林碳汇和海上风电等6个方法学 [2] 市场交易数据 - 强制碳市场累计成交量超6.8亿吨 成交额达474.1亿元 自愿碳市场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9万吨 成交额2.1亿元(截至2024年8月22日) [2] - 生态环境部已制定30余项制度和技术规范 形成多层级碳市场法规体系 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质量监管 [2] 发展时间表与路线图 - 强制碳市场目标2027年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自愿碳市场将扩展至生物质利用和固废处理等领域 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3] - 目标2030年建成诚信透明 方法统一 参与广泛且与国际接轨的自愿碳市场 [3] 配额管理制度 - 建立预期明确和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采用基于强度控制的分配方法 逐步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4] - 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稳定行业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预设全国碳排放配额总量并自上而下分配 研究免费与有偿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4][5] 自愿减排市场发展 - 加快构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体系 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及绿色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 [6] - 健全交易制度 丰富交易产品与主体 加强与其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机制衔接 强化市场监管和国际合作 [6] 数据质量管理 - 实施企业排放关键数据月度存证 建立国家-省-市三级联审制度 运用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智能预警数据质量风险 [6] - 持续优化核算核查方法 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效能 [6] 市场机制完善方向 - 统筹市场与政府关系 推动碳市场体制机制完善 提升数据可靠性和行业包容性 [7] - 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碳排放特征有序扩大强制碳市场覆盖范围 加快生态系统碳汇和可再生能源等方法学开发 [8] 绿色金融创新 - 联合金融机构开发与碳排放权及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 建立碳质押和碳回购政策制度 [8] - 碳质押允许企业以碳资产质押获得贷款 碳回购通过出售并约定回购碳资产获得短期融资 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并降低成本 [8] 市场参与主体扩容 - 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参与强制碳市场交易 [8] - 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自愿碳市场交易 [8] 监管与责任落实 - 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 完善重点行业核查技术规范 压实重点排放单位履行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主体责任 [9] - 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 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9]
我国碳市场领域第一份中央文件印发 全国碳市场建设迈入新阶段(美丽中国)
人民日报· 2025-09-04 22:17
全国碳市场建设政策框架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首份碳市场中央文件 旨在通过市场机制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1] - 文件明确要求建设更有效 更有活力和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体系 激发绿色生产力和新质生产力 [1] 碳市场体系构成与运行现状 - 全国碳市场由强制碳市场(覆盖重点排放单位)和自愿碳市场(激励社会自主减排)组成 两者独立运行并通过配额清缴抵销机制衔接 [2] - 强制碳市场2024年3月首次扩围至钢铁 水泥和铝冶炼行业 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60%以上 [2] - 强制碳市场累计成交量超6.8亿吨 成交额达474.1亿元 自愿碳市场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9万吨 成交额达2.1亿元(截至2024年8月22日) [2] - 已制定30余项制度和技术规范 形成多层级法规体系 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质量监管 [2] 碳市场发展目标与路径 - 强制碳市场目标:到2027年逐步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当前覆盖发电 钢铁 水泥 铝冶炼) [3] - 自愿碳市场目标:到2027年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当前覆盖可再生能源 甲烷减排 能效提升 林业碳汇) 到2030年建成与国际接轨的市场体系 [3] - 方法学体系持续扩展 2023年以来新增造林碳汇 海上风电等6个方法学 [2][3] 配额管理制度设计 - 建立预期明确 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采用基于强度控制的分配方法 [4] - 计划到2027年对排放总量稳定行业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实行"自上而下"分解 [4][5] - 研究推行免费与有偿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以增强稳定性与流动性 [5] 自愿碳市场发展措施 - 加快构建方法学体系 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及绿色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 [6] - 健全交易制度 丰富交易产品与主体 加强与其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机制衔接 [6] - 强化市场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 并开展国际合作 [6] 数据质量监管体系 - 实施企业排放关键数据月度存证 建立国家—省—市三级联审制度 [6] - 运用大数据 区块链等技术智能预警数据质量风险 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2][6] 市场活力提升举措 - 探索开发与碳资产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包括碳质押和碳回购制度 [8] - 碳质押允许企业以碳配额或核证减排量为质押物申请贷款 碳回购可通过出售碳资产获得短期融资 [8] - 稳妥引入金融机构参与交易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及自然人参与市场 [8] 管理能力建设 - 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 完善重点行业核查技术规范 [9] - 压实重点排放单位核算与报告主体责任 加强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 [9]
长青集团:目前第三批CCER方法学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9-04 09:08
公司项目碳减排潜力 - 第三批CCER方法学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1] - 单个装机规模30MW的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年均可产生超过12万吨自愿碳减排量 [1] - 碳市场交易价格信息可通过公开市场获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