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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碳市场领域第一份中央文件印发 全国碳市场建设迈入新阶段(美丽中国)
人民日报·2025-09-04 22:17

全国碳市场建设政策框架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首份碳市场中央文件 旨在通过市场机制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1] - 文件明确要求建设更有效 更有活力和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体系 激发绿色生产力和新质生产力 [1] 碳市场体系构成与运行现状 - 全国碳市场由强制碳市场(覆盖重点排放单位)和自愿碳市场(激励社会自主减排)组成 两者独立运行并通过配额清缴抵销机制衔接 [2] - 强制碳市场2024年3月首次扩围至钢铁 水泥和铝冶炼行业 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60%以上 [2] - 强制碳市场累计成交量超6.8亿吨 成交额达474.1亿元 自愿碳市场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9万吨 成交额达2.1亿元(截至2024年8月22日) [2] - 已制定30余项制度和技术规范 形成多层级法规体系 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质量监管 [2] 碳市场发展目标与路径 - 强制碳市场目标:到2027年逐步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当前覆盖发电 钢铁 水泥 铝冶炼) [3] - 自愿碳市场目标:到2027年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当前覆盖可再生能源 甲烷减排 能效提升 林业碳汇) 到2030年建成与国际接轨的市场体系 [3] - 方法学体系持续扩展 2023年以来新增造林碳汇 海上风电等6个方法学 [2][3] 配额管理制度设计 - 建立预期明确 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采用基于强度控制的分配方法 [4] - 计划到2027年对排放总量稳定行业实施配额总量控制 实行"自上而下"分解 [4][5] - 研究推行免费与有偿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以增强稳定性与流动性 [5] 自愿碳市场发展措施 - 加快构建方法学体系 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及绿色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 [6] - 健全交易制度 丰富交易产品与主体 加强与其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机制衔接 [6] - 强化市场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 并开展国际合作 [6] 数据质量监管体系 - 实施企业排放关键数据月度存证 建立国家—省—市三级联审制度 [6] - 运用大数据 区块链等技术智能预警数据质量风险 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2][6] 市场活力提升举措 - 探索开发与碳资产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包括碳质押和碳回购制度 [8] - 碳质押允许企业以碳配额或核证减排量为质押物申请贷款 碳回购可通过出售碳资产获得短期融资 [8] - 稳妥引入金融机构参与交易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及自然人参与市场 [8] 管理能力建设 - 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 完善重点行业核查技术规范 [9] - 压实重点排放单位核算与报告主体责任 加强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