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星源材质(300568)
icon
搜索文档
星源材质(300568)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19 12:10
股东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640名,代表股份231,434,643股,占比17.6391%[4] - 中小股东639名,代表股份60,945,152股,占比4.6450%[5]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表2名,代表股份170,489,492股,占比12.9941%[5] - 网络投票股东638名,代表股份60,945,151股,占比4.6450%[5] - 境外GDR持有人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比0%[6] 股份数据 - 截至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342,902,078股,回购专户股份30,845,040股,有表决权股份1,312,057,038股[6] 议案表决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意226,252,364股,占比97.7608%[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意226,084,358股,占比97.688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意225,399,358股,占比97.3922%[9] - 《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226,049,374股,占比97.6731%[12] - 《关于购买公司董事等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58,355,899股,占比95.7515%[13] -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同意229,180,790股,占比99.0261%[15] - 《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225,935,674股,占比97.6240%[15] - 《关于就H股股份发行制定于H股股份发行上市后生效的<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同意225,983,922股,占比97.6448%[17] - 《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228,940,144股,占比98.9222%[18] -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同意229,232,992股,占比99.0487%[19] -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同意229,226,490股,占比99.0459%[19] -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同意229,152,190股,占比99.0138%[20] -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同意229,197,190股,占比99.0332%[21] 其他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21] - 公告包含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等备查文件[22]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24]
星源材质(300568) -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及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2025-06-19 12:10
人事变动 - 刘瑞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等职务[2] - 公司选举徐李强为职工董事[3] 持股情况 - 刘瑞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5,072股,占比0.00%[2] - 截至公告日,徐李强持有公司股票6,292股[8] 履历信息 - 徐李强曾在多家公司任职[7]
星源材质(300568)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6-19 12:10
担保情况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168亿元担保[3] - 为江苏星源融资租赁承担不超3亿连带责任担保[4] - 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67.49亿元,占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68.88%[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2] 江苏星源情况 - 公司持有江苏星源100%股权,注册资本3亿元[5][6] - 2024年底总资产31.06亿,负债14.32亿,净资产16.73亿,资产负债率46.12%[7] - 2025年3月底总资产31.29亿,负债14.72亿,净资产16.57亿,资产负债率47.03%[7] - 2024年营收13.18亿,利润总额 - 820.44万,净利润 - 161.78万[7] - 2025年1 - 3月营收2.47亿,利润总额 - 2042.35万,净利润 - 1584.92万[7]
星源材质(300568) -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6-19 12:10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决定6月19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6月4日刊登通知[10]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现场6月19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11] - 现场由董事朱彼得主持,召集人为董事会,资格符合规定[11][16] 股东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2人,代表170,489,492股,占比12.9941%[12]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638名,代表60,945,151股,占比4.6450%[14] - 中小投资者639人,代表60,945,152股,占比4.6450%[14]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共640人,代表231,434,643股,占比17.6391%[14] -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12,057,038股[13] 议案表决情况 - 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31][32][33][35] - 如《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意226,084,358股,占比97.6882%等[20] - 关联股东陈秀峰已回避表决[28]
星源材质(300568) - 关于回购股份完成的公告
2025-06-18 10:16
回购计划 - 公司拟回购金额1 - 2亿元,价格不超14元/股[2] 回购进展 - 2025年5月26日首次回购250.37万股,金额2501.9983万元[3] - 截至公告日累计回购1985.564万股,金额19997.629211万元[4] 回购影响 - 对公司经营、财务无重大影响,不影响控制权[6] 股份处理 - 回购股份存专用账户,12个月后出售,3年内完成,未售部分注销[12]
星源材质(300568)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6-16 09:26
担保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2] - 公司同意为子公司提供不超168亿元担保[3] - 公司为常州星源承担不超3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 -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65.99亿元,占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67.35%[11] 常州星源情况 - 公司持有常州星源100%股权,其注册资本3亿元[5][6] - 2024年末总资产23.02亿元,负债7.59亿元,净资产15.43亿元,资产负债率32.98%[7] - 2025年3月末总资产27.42亿元,负债11.61亿元,净资产15.81亿元,资产负债率42.34%[7] - 2024年营业收入7.41亿元,利润总额2.43亿元,净利润2.11亿元[7] - 2025年1 - 3月营业收入1.54亿元,利润总额0.44亿元,净利润0.38亿元[7]
星源材质(300568) -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2025-06-04 10:42
回购计划 - 拟用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回购,金额1 - 2亿元,价格不超14元/股[2]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2] 回购进展 - 2025年5月26日首次回购2503700股,占比0.1864%,金额25019983元[3] - 截至5月30日累计回购10762353股,占比0.80%,金额107118372.68元[3][4] 价格情况 - 首次回购最高10元/股,最低9.95元/股,均价9.99元/股[3] - 截至5月30日累计回购最高10元/股,最低9.82元/股,均价9.95元/股[3][4] 合规情况 - 回购符合深交所相关规定,未在特定情形内回购[5]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符合要求[5] 后续安排 - 后续适时实施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星源材质(30056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2025-06-03 12: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比应超1/3,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任职公司数量有限制[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10]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应提议解除职务[11]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0]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2] - 审计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公司支持措施 - 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6]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6]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及时提供资料[2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要求,董事会应采纳[2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8]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保存至少10年[28] - 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审议披露[28] - 制度自H股上市日生效,原制度失效[31]
星源材质(30056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3 12:16
信息披露主体与责任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等五类主体[2]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具体执行人和主要负责人[3][4][29]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报告第一责任人[34]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11]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十一项内容,中期报告应记载七项内容[11]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需报告原因、解决方案和延期最后期限[11] 重大信息披露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应立即披露[20]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应立即披露[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立即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立即披露[21] 信息披露形式与要求 - 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7] - 公告应通过指定媒体披露,加盖董事会公章并报备[7] - 应将信息披露文件备置于住所地供公众查阅[8] 信息豁免与暂缓披露 - 拟披露信息属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可豁免披露[25] - 信息存在不确定性等可暂缓披露,需符合相关条件,原因消除应及时公告[25][27] 信息披露程序与管理 - 重大信息报告、传递、审核、披露有明确程序[31]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特定情况应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3] - 公司应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3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36] 违规处理与保密 - 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索赔[3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和进行内幕交易[38] - 向有保密义务的机构或个人提供非公开重大信息前应核实并签保密协议[38] - 不得在内部刊物或网上刊登非公开重大信息[38] 调研与宣传管理 - 接受调研、采访等活动应索取提纲、做好准备并记录[39] - 不得向调研、采访人员提供涉及未披露信息的文件资料,须经董秘审核[39] -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活动时不得披露非公开重大信息[39] - 对外宣传等可能影响股价的应事先报董秘审核[39] - 违反制度擅自公开重大信息的责任人将受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3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4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