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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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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0:32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开展工作[3] 沟通与活动要求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7]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并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5] - 召开股东会为股东参与提供便利,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8]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及处理诉求[8]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现金分红等[11] - 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投资者说明会[11][12] - 存在六种情形时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避免来访人员获取内幕信息,履行披露义务[14]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4]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发布或使用文件前告知公司[15] 组织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19] - 证券部是职能部门[19] - 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董秘审核互动易信息[17] - 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职责[19] 信息与档案管理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20] - 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传达的信息[20]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21] - 建立完备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3]
甘源食品(0029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0:32
股份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董事、高管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3]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应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股份转让限制 - 特定情形股份转让设限,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8] - 董事、高管任期内等每年转让不超持股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5] - 上市交易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8] - 公司或本人涉嫌违法犯罪立案调查未满六个月不得转让[18] - 定期报告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股份[19] 减持与增持规定 - 减持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9]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按规定比例执行[10] - 增持计划披露含多项内容并承诺完成[11] - 实施期限过半披露进展公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未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情况[12] - 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13] 违规处理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处理违规买卖股票事宜[20]
甘源食品(0029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2 10: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三名,独立董事二名[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5] 工作流程与要求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9] - 内部审计每季度报告工作与问题[10] - 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2] - 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12] - 督导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往来[12] - 根据内审报告评估内控有效性并报告董事会[13] - 审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4] 违规处理与披露 - 对违规董事、高管可提罢免建议[21] - 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22] 会议相关规定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9] 细则相关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通过之日生效[21] - 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废止[21]
甘源食品(00299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0:32
投资审议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6] - 涉及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仅达特定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人民币,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仍需信息披露[8] 投资审批 - 除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投资事项外,其他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审批[9] 计算原则 - 对外投资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达到标准可仅将本次投资提交审议[8]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达到标准,交易标的为股权应披露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其他资产应披露评估报告[9] - 购买或出售少数股权无法审计可披露情况并免于披露审计报告[9] - 对外投资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作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10]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以最大损失金额参照规定履行审议程序[12] - 控股股东等参与投资基金相关情况应在公告说明[14]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特定情形需披露进展[14] - 公司购买专业投资机构相关交易标的需额外披露特定情况[14]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进展[15] 重大项目 - 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17] 部门职责 - 财务中心负责对外投资资金及收益管理[18] - 法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法律审核[18] 内部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对外投资[18] 收回转让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20][21] - 对外投资收回和转让程序权限同投资实施[22]
甘源食品(0029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2 10:3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公司应在会议召开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9]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2] 绩效与履职评价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以自然年度为周期,每年考核一次[14] - 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申诉,委员会五个工作日内复核[15]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6] - 对公司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意见[6] 薪酬方案实施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12] 薪酬领取方式 -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合同、职务等领薪酬,独立董事领津贴[14]
甘源食品(00299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0:32
资金管理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并出具报告[9] - 控股股东等不得侵占公司利益、占用经营性资金[5] - 公司交易不得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利益被侵占[7] 违规处理 - 董事等发现利益被侵占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并采取措施[9] - 财务负责人应拒绝侵占指令并报告董事会[9] 股份转让 - 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未还清前不转让股份,转让所得偿债除外[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15]
甘源食品(00299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0:32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档案报送 - 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0] - 重大事项变化或股票异常波动需补充报送知情人档案[13] 事项管理 - 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并制作备忘录[13] 各方责任 - 控股股东等配合做好知情人登记备案[14] 信息保密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保密,控制知情范围[17] 交易自查 - 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自查交易情况[18]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2个交易日披露结果[18] - 违规知情人董事会视情节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1]
甘源食品(00299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2 10:32
融资与交易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 - 公司发生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担保与资助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9]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9] - 董事人数不足六人等六种情形发生,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提议与召集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13]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4]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7]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7]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21]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1] 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3]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3]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3]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32] 董事选举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3] - 董事会等可向股东会提出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提案,单独或合计需持有1%以上股份[34]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申报表决[35]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36]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作特别提示[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7] - 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损害其权益[37]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37] - 会议程序等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37]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37]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8]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40]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40] -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本规则生效时废止[40]
甘源食品(00299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0:32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4]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4]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按委托额度适用关联交易规定[4] 委托理财管理与监督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度及期限预计,期限不超12个月[5] - 财务中心为日常管理部门,负责选受托方等[7] - 内部审计机构为监督部门,负责审计进展等[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监督,必要时聘外部审计[9] 委托理财信息披露 - 出现募集失败等情形,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1] - 知情人员在信息公开前不得透露情况[14] - 对资金投向可实施控制或重大影响时,披露投向并揭示风险[15]
甘源食品(00299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10:32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需报告[9] - 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9] - 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9] - 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百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9] 日常交易报告标准 - 日常交易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且超五亿元需报告[11] - 日常交易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且超五亿元需报告[11]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三十万元的交易需报告[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三百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 0.5%的交易需报告[13] 重大风险事项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总资产的 30%为重大风险事项[17]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出现重大信息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报送书面文件[22]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需包含原因、协议、批文等相关材料[22]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应及时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22] - 各部门应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逾期交付或过户超三月需持续报告[23] 报告职责分工 - 证券部和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应及时准确提供资料[26]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并报证券部备案[26] 信息披露督促 - 董事长接到重大事项报告后应督促临时报告披露[27] 人员管理 - 董事会秘书应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7] - 重大信息瞒报等导致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7]